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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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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60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9%。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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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从事轻型包装产品与重型包装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包装产品研发设计、整体包装方案优化、第三方采购与包装产品物流配送、供应商库存管理以及辅助包装作业等包装一体化服务。

 公司的主要系列产品为轻型包装产品和重型包装产品,其中轻型包装产品为轻型瓦楞包装产品,重型包装产品包括重型瓦楞包装产品、木制品包装产品以及各类组合包装产品。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公司产品的包装标的对象主要是微型计算机产品、电子信息类产品、办公电子设备产品、汽车零部件产品、新能源产品、机电设备产品等较高价值产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1、“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模式

 公司是上海地区众多包装企业中最早树立“整体包装解决方案”经营理念的包装供应商之一。公司通过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陆续完善和建立了包装设计部门、国内领先的包装测试中心、供应商库存管理系统等服务于“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所需的业务平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给整体包装方案优化与包装材料选择、产品研发与设计、产品测试与质量检测、产品生产制造、第三方采购、JIT 模式物流与配送、客户现场辅助包装作业等一系列服务,融入了与客户包装环节相关的全过程。

 公司推行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模式是对传统经营模式的创新,其核心是在传统包装行业为客户提供单一产品生产制造的基础上,对客户产品相关的包装环节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支持。“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模式具备能够帮助客户实现整体包装方案优化、降低包装相关经营与管理成本、提高其产品包装作业效率、提高客户产品包装环保性能、缩短新产品上市周期、优化产品宣传效果等优势,受到客户的广泛青睐,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对采购工作实行集中采购、专业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公司采购范围包括:生产所需原材料、包装辅料等第三方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是为客户“量身定做”的定制生产模式,具体流程为:销售部门接受并确认客户订单后,输入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协同技术部确认客户订单生产方案,系统会自动生成生产任务单,实施原料采购、完成生产准备,生产部获得生产任务单后,负责安排生产任务,生产车间根据生产任务的要求,领取各种原材料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由品管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最后贴上分类标签,办理入库手续。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以销定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和订单分批次供货,由销售部负责向客户进行产品销售,技术部、品保部与销售部密切合作,跟踪所销售产品质量及客户反馈,并与客户及时进行沟通调整、确定生产计划。公司与主要客户具有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供货价格由双方参考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以及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包装产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以纸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包装、玻璃包装、包装印刷和包装机械为主要产品的独立、完整、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

 公司的瓦楞包装产品是纸包装行业中最重要的细分产品之一,瓦楞包装产品因加工和印刷性能优良、便于复合加工、环保安全、原料来源广泛,可实现循环回收利用,在各类包装产品中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作为一个细分纸包装产品类别,瓦楞包装产品在我国纸包装行业以及整个包装行业的发展中显示出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公司木制包装产品所处的竹木包装行业工业产值在包装工业总产值中比重较小,但由于竹木包装具备结构坚固、防潮、吸湿、易修缮、工艺简单、抗弯性能好、投资少、产品生产灵活性高等优点,因而被广泛应用于机电设备、汽车及零部件、大型电子办公设备、电气设备等行业。竹木包装行业因此也成为现代包装工业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竹木包装行业规模有望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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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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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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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98,539,862.95元,同比上升24.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009,970.35,同比下降14.4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减少0.78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无锡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新通联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新通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芜湖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通联(香港)有限公司和 XING TONG LIAN PACKING(MALAYSIA) SDN.BHD 等 9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03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8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同意公司提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60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5)。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并且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监督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规范、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资金、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以“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替换“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6,400万元(其中包含5,910万元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增资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6,400万元(其中包含5,910万元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04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年4月8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曹文洁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60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曹文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二、审议《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择机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二、三、四、五、八、十五、十六、十九、二十一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05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6,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3,533,3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95.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使用773.48万元,支付货款196.52万元,收到退回货款74.40万元(包括2016年度自有资金补回募集资金户头的5.62万);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1万元,2017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92.89万元。

 累计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已使用募集资金17,959.8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93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505.08 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7,806.73万元(包括未到期理财7,400.00万元),应结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934.47万元(本期支付货款而使用的127.74万元应以自有资金补回到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

 2015年6月1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周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止2017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使用募集资金127.74万元支付货款,公司将于2018年度以自有资金偿还127.74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新通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通联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德证券认为:新通联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7.74万元支付货款,保荐机构已要求公司尽快以自有资金偿还127.74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除此之外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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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06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文洁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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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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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康可尔压缩机有限公司

 上海康可尔压缩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4 月3 日,现持有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66076193X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为3,200 万元,法人代表曹立峰,住所为宝山区金池路298 号4 幢B 区,经营范围:液压密封气动元器件、离心机、螺杆压缩机、螺杆泵、工艺气体压缩机成套设备的研发、加工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控制的企业。

 2、上海稳健压缩机有限公司

 上海稳健压缩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2 月28 日,现持有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747617025A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 万元,法人代表曹立峰,住所为上海市宝山区金池路298 号,经营范围:压缩机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五金加工,仓储(除易燃易爆危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及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配偶程洁共同控制的企业。

 3、江西格雷特压缩机有限公司

 江西格雷特压缩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7 月3 日,现持有江西省南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61021690962353L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3,300 万元,法人代表曹立峰,住所为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工业园区(三期),经营范围:空气压缩机、五金加工、销售;压缩机配件销售;电动机生产(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及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配偶程洁共同控制的企业。

 4、上海柯励森压缩机有限公司

 上海柯励森压缩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4日,现持有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761637954U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12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曹立峰,住所为上海市宝山区长建路199号2幢A-3厂房,经营范围为空气压缩机生产、加工及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润滑油批发零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及调试。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和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水平和行业惯例为定价依据,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公允、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07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1、资金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投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

 4、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财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制定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以保证上述资金使用的安全,使得现金管理活动能够得到监督和保障。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4,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08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6,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3,533,3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的9593.10万元拟用于“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5910.00万元拟用于“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3800.00万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60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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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投资4,532.97万元投入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继续建设,现已建成投产,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10.52万元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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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单个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7,959.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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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项目中,“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目前已经全部建设完成,可以结项。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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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10.52万元,占该项目全部募集资金9593.10万元的17.8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65.60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间接压缩了项目支出;

 2、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已经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1710.52万元及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上述资金转入贵公司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的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将首发募投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1710.52万元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按质按量完成了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的情况下,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关于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资金、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09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 投资总金额:10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591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19年12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6,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3,533,3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59.8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806.7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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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投资4532.97万元投入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继续建设,现已建成投产,且经济效益较好、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充裕,因此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10.52万元尚未使用。

 2、“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新通联制品”),公司管理层曾积极筹建,但是因市场环境不及预期,且公司无锡地区的客户需求下滑,无锡新通联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故该项目于2016年8月终止(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7)。终止后,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三、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拟将“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变更为“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通联”),实施地点变更为重庆璧山区工业园区。“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910万元及理财收益和利息。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变更为“重庆璧山县笔电包装项目”,并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在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青虹路东、科技路北地块,实施主体为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为5,91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910.00万元。该项目于2016年8月终止(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7)。终止后,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截止2017年3月30日,“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7.30万。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计划该项目拟引进国际先进的能够生产AAA重型瓦楞纸箱生产线和配套设备,形成年产200万套绿色重型瓦楞纸箱的生产能力,成为我国包装行业具有环保性、示范性的绿色环保包装产品生产基地。但是2016年以来,市场环境不及预期,公司无锡地区的客户需求下滑,且无锡新通联制品公司先期已经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了项目投资,目前现有产能已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已有产能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5632.70万元及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将已使用的募集资金277.30万元以自有资金补足至募集资金专户。

 重庆新通联在重庆璧山区有一处生产基地。其中生产基地租用厂房4530平方米,拥有生产线一条,瓦楞纸箱生产设备23台(套),已形成年产300万平方米瓦楞纸箱生产能力,生产基本满负荷运转。由于目前受厂房所在地的限制,所有纸包装业务所用的纸板必须通过一、二级厂供方提供,重庆新通联一直以纸包装经营的三级厂面貌出现在行业中,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整体纸包装业务的发展,本次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的实施,可以新建重庆新通联的厂房,用以扩大生产规模,满足生产需要。

 五、“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重庆市璧山区工业园区内,拟用地面积约53333.6平方米,折合约80亩。

 (3)建设单位: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新建两栋车间厂房,以及宿舍楼、办公楼、辅助房

 (5)建设规模:按照包装专业化生产的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设计理念遵循:适度超前,模块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预计生产基地建设规模约3.4万平方米。

 (二)项目投资概算

 “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000万元,一期投资6,43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910万元及理财收益和利息,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872万元,土地费用约560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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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效益

 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瓦楞包装产品3,500万平方米,木制产品15万立方米的生产能力,正常年份产值达20,000万元(产出率250万/亩),远期销售收入达到25,000万元。

 六、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风险提示

 重庆为内陆开放高地的重要平台,从2007年起,大力发展笔记本电脑产业,在中国电脑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先后引进了富士康、英业达、广达、纬创、仁宝、旭硕等一大批IT电脑生产龙头企业,同时与其相配套的企业如京东方、惠科电子等也相继落户重庆,使得重庆成为重要的笔电企业聚集区。这些企业的到来,同时扩大了对于包装产品及服务的需求,这给了我们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在重庆建设基地能够更好的服务笔电企业,对于公司提升品牌影响力、扩大销售提供了有利保证。

 本项目的风险贯穿于项目建设和项目建成后维护运营的全过程,若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产品投产后市场开拓不顺利等因素出现,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则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公司实施整体包装经营模式,目前主要服务对象为世界500强电子通讯企业与领先的EMS企业。成为该等客户的包装服务供应商需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检验,供应商能否及时提供包装产品与服务、随时满足客户的弹性需求是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倘若公司因管理疏漏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将有可能失去供应商资格。

 (二)技术风险

 本项目产品设计和制造工艺的技术水平已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开发能力,同高校、国外研发机构合作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发现相关技术问题,可以自主解决,但若无法解决,可能导致生产能力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品质量达不到预期要求。

 (三)政策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金融政策将影响本项目的融资渠道及融资成本;国家宏观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将直接影响行业的市场规模,从而对公司开拓市场的难易程度造成影响。

 (四)工程风险

 本项目的工程风险主要为:由于自然灾害,导致施工不能按计划进行、工期延长、工程量及投资增加。

 (五)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及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国家对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格,同时对企业执行环保法规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大。相应地,国家各级环保部门对制造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对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三废”是否合规处置的监管力度加大。若公司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不当,存在被环保主管机关处罚、责令停产整治的风险和受害人索赔风险,对公司正常的生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业绩。

 (六)项目用地获取的相关风险

 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若公司最终未能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将影响项目的正常履行。

 公司拟采取的对应措施:

 (一)抓住我国扩大内需、鼓励投资的良好时机,在电子信息业快速发展,笔记本巨头业务量正在逐渐向西部转移的大好形势下,加快公司笔电包装基地的建设,扩大产能,成为优秀的包装服务供应商。

 (二)在市场竞争加剧时,依托集团公司的研发团队,对设备、工艺的改进及替代料的开发,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推行精益生产管理制度,提高生产劳动力、设备利用率、场地利用率等降低成本,以增强产品竞争力。

 (三)通过贯彻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原则,依靠增强自身实力来降低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四)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投资。编制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保证工程进度支付,又降低财务费用。加强工程设计、概预算控制和决算审计等管理工作,降低工程投资。加强地质、自然灾害的预防、预测工作,使工程施工的未预见风险降至最低。

 (五)对投资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控制。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网;项目在设备选择上优先考虑缔造设备,对所用的改造设备进行防震基础安装和减震措施,车间采用吸声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料纸、余料木、木屑均可以再生使用,对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六)公司应成立项目领导工作小组,配备得力的专业人员,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政府土地招拍挂公开程序竞拍获得土地。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以“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替换“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是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作出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以“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替换“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系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规划以及当前行业发展变化等方面的考虑,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风险已充分披露,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八、关于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事项,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10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的名称:江阴新通联包装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名为准)

 ● 投资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2018年4月18日,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江苏省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江阴新通联包装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名为准,以下简称“江阴新通联”)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阴新通联包装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名为准)

 公司住所: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斗山机械以南、华特东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徐宏菁

 注册资本: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与持股比例: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占江阴新通联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的生产、批发与零售,木材的批发与零售、塑料制品的批发与零售,包装服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服务,仓储服务(食品与危险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印刷。(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江阴新通联是为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拓展业务的需要,促进更专业化“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更能为新通联旗下子公司提供原料配套;实施设立华东涉及中心,创新项目研发中心基地运作;推动中国托盘标准化建设;实现木资源综合加工利用;实现云端数据管理的标准化托盘循环租赁运作模式;延伸扩展纸木一体化的“一站式包装服务理念”,打造“包装物流”模式。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江阴新通联的设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适应可能出现的政策调整,不断加强产品研发力度,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以保障投资收益。

 (二)江阴新通联设立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存在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强化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并协助其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保证江阴新通联的稳定、健康发展。

 (三)本次拟设立的江阴新通联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登记注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认真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确保注册手续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11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增资主体: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6400万元(其中包含5910万元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

 ● 重要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须待《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概况

 2018年4月18日,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通联”)进行增资6,400万元(其中包含5,910万元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用以投资建设公司募投项目“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重庆新通联注册资本变更为6,700万元,公司对重庆新通联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新通联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开发区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文洁

 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生产、批发、零售: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批发、零售:木材、塑料制品、铁制品;包装服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食品与危险品除外);包装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二)重庆新通联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18,469,088.41元,净资产:3,966,179.66元,净利润:881,902.90元。

 三、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增资,是基于其系拟进行的募投项目“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募投项目变更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本次增资须待《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12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修订《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一、变更注册地址:

 鉴于公司“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3月完成验收结算,并取得了该项目实施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555号(2号南部厂房)”变更为“上海市宝山区罗北路1238号”。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并应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8-013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跨级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跨级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18年4月18日,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该新准则。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1、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于“其他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相应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2,610,787.28元,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2,610,787.28元。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支出7,835.96元,调增2017年度资产处置损失7,835.96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更加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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