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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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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9,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行业地位

 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原料药和制剂)以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六种主导产品,多为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或竞品较少的特色药,且全部为国家医保目录内产品:1、适用于糖尿病的最新一代α-糖苷酶抑制剂——米格列醇片(奥恬苹?),为国内首仿药,在我国米格列醇制剂市场的市场份额连续三年保持在50%以上;2、适用于冠心病的瓜蒌皮注射液(新通?),为全国独家品种,为祛瘀化痰剂类治疗痰浊阻络证冠心病、心绞痛的唯一中药注射剂;3、适用于选择性硬膜外或腰麻下剖腹产术后预防子宫收缩乏力和产后出血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易明?鑫诺舒?),为国内首仿药;4、阿片受体拮抗剂,适用于各种急性中毒(酒精、有机磷、CO、镇静催眠药、阿片类物质)、严重感染、休克、昏迷、脑/脊髓损伤、脑梗塞、脑出血等,急救及解除呼吸抑制一线用药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易美芬?);5、民族药产品,适用于气滞血瘀所致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的彝药古方红金消结片(美消丹?);6、适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醋氯芬酸肠溶片(维朴芬?)。此外,公司还生产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仿制药产品蒙脱石散、多潘立酮片、阿奇霉素胶囊、氯雷他定片、克拉霉素胶囊等具备较强市场潜力的医药产品。

 公司上述产品均列入2017版国家医保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通过十余年的积累,已在国内临床医生及患者当中树立了较高的专业品牌知名度。

 行业地位:公司致力于心血管、糖尿病等慢性病,兼顾妇科、产科领域高端仿制药品及特色中药、民族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未来将在上述领域持续提供高质优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药品,目标成长为中国慢性病领域领先的高端仿制药企业。

 (二) 经营模式

 公司现主要经营品种可分为自主生产药品和第三方合作药品两大类:

 1、自主生产药品业务

 公司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为一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医药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拥有药品生产注册批件21项(其中报告期内维奥制药出售生产批件1项:盐酸伐昔洛韦,国药准字H20067461,截至报告期末,该生产批件转出正在办理中)及正在办理转入的生产注册批件11项。维奥制药自主生产米格列醇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红金消结片、多潘立酮片、阿奇霉素胶囊、蒙脱石散、氯雷他定片等药品。同时,由于其自产的米格列醇、醋氯芬酸原料在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面具备优势,已形成部分原料药对外销售,其中米格列醇原料药已形成出口销售,醋氯芬酸原料药已成为国内市场该原料主要提供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维奥制药占地150余亩,生产线涵盖片剂、散剂、胶囊剂以及原料药,全部取得2014版GMP证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维奥制药建设新的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以奠定符合公司自主生产药品业务未来发展的产能基础。

 2、第三方合作药品销售业务

 第三方合作药品瓜蒌皮注射液、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等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医药产品均为公司与知名药企合作开发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生产,公司负责药品的全国推广,形成合作药品销售业务。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厂家数年来合作良好,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目前合作厂家资质优异,产能充足,质量稳定,产品供应能得到保障,产品市场开发如期、有序进行。

 公司已建立系统的营销管理体系,具备明显的营销优势,形成药品推广服务业务能力,可根据产品特点,选择实力较强的全国性或区域性代理商构建销售网络,通过学术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并指导其完成区域市场开拓工作,从而凭借产品优势构建起高效的销售网络。同时,公司将借助募集资金的投入,持续加强营销网络的提高和完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是我国医药、医保、医疗相关政策密集发布的一年,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着力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制度建设,给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在此形势下,公司积极适应行业政策及市场形势变化,通过调整产品布局,聚焦优势品种,提升管理运营、打造产品资质、狠抓年度计划、落实业务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保证了企业健康发展。

 2017年01月09日,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8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并在全国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的重要措施。该项政策对公司部分既有业务的会计核算造成一定程度的变化:1、对收入成本的影响:部分代理业务以往以销售商品为主营业务收入,以购进商品为主营业务成本,在“两票制”后变化为以推广服务费等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以推广服务成本和购进原材料成本为主营业务成本。此项变化导致主营业务收入较“两票制”推行前同比有所下降,但盈利水平未受影响。2、对存货的影响:实行两票制后,公司与第三方合作的产品,将不再购进形成公司存货,而由厂家直接发货,故导致2017年代理产品存货期末余额较2016年下降88.09%。3、对应收账款的影响:实行两票制后,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产品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将由提供劳务等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为主,此部分对应应收账款余额会有所下降。4、对其他应收账款的影响:两票制后,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产品的市场销售模式发生变化,公司在向厂家提供市场推广服务时向其支付的发货保证金导致其他应收账款余额较大。5、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产品相对应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相应减少。

 在主营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产品全部进入2017版国家医保目录,在此基础上公司对现有产品线进行了梳理,明确聚焦心血管、糖尿病及妇科、产科领域的高端仿制药品及特色中药、民族药,着力开发、打造高品质的自有产品,减少盈利性不强的第三方合作原料药及制剂产品(如暂停了代理销售的小儿热速清口服液、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盐酸多巴胺注射液、水杨酸甲酯等)。此项举措在短期内对公司收入结构构成一定影响。

 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强营销网络的建设和完善,加快营销中心及各地办事处建设、人员队伍优化、升级、扩充,加大精细化、专业化的市场推广、学术推广力度,深入掌控渠道和终端,为公司经营产品未来增长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2017年除完成位于成都的营销中心总部的购置及入驻外,还设立了北京、成都、沈阳、呼和浩特、郑州、石家庄等省级办事处。另一方面,适应行业政策及市场形势变化,在加强自有营销网络建设的同时,为确保新进入医保目录产品的快速落地,高效推广,公司也与具有优势渠道资源和专业推广团队的药品销售企业深度合作,公司挑选产品,授权专业、规范的CSO(销售外包)企业进行全国推广,公司培训指导其建设营销队伍,共同推进学术推广。

 在研发方面,响应行业改革的要求和方向,公司确定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和研究为公司近期研发的主要方向。报告期内蒙脱石散、多潘立酮片、米格列醇片、氯雷他定片、阿奇霉素胶囊、卡托普利片、盐酸二甲双胍片等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序推进,若取得预期进展,将大幅提升产品竞争力,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生产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的建设,即位于拉萨的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建设项目和位于维奥制药的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报告期内合计投入2,351万元。

 在上述行业政策变化,公司战略实施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29.2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5.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7.66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9.25%。

 2017年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适应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新气象,积极调整布局,确立了“始终维护人民健康,帮助患者战胜疾病”的企业愿景,“持续提供高质优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药品”的企业使命,以“成为中国慢性病领域领先的高端仿制药企业”为近期战略目标。为配合战略落地,2017年公司持续加强营销体系和营销队伍建设,积极应对医药、医保、医疗等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产品的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加大人才引进,大力培养和选拔青年骨干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继续加强文化和制度建设,同时认真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热心支持并参与公益事业,鼓励全体员工主动回馈社会,积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捐赠扶贫等活动,为西藏脱贫攻坚贡献一份力量,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二)会计估计变更

 (1)根据2017年11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无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执行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如下:

 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使用法,此次变更对公司2017年末(2017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不产生影响,对2017年末(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 帆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2017 年 4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原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及原财务报表格式需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规定执行,公司 2017 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列报按照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在2017年度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在2017年度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薪酬方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前持续有效。

 三、薪酬方案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 定基本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 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业绩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和奖励薪酬。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公司按照岗位发放薪酬,同一人担任不同职位的,薪酬按照岗位累计计算。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共计募集资金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2.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116506号)。

 2、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1)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

 4、决议有效期限自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控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将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1)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易明医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易明医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权益凭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易明医药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2)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自有资金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华西证券同意易明医药使用不超过1.5亿元(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上述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权益凭证。

 易明医药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投资设立成都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元(初始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陆续增资至2,000万元),用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易明医药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初始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陆续增资至2,000万元);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6)经营范围:药品研发(含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消毒品、化妆品的研发咨询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营销策划,市场调研,推广、开发。

 以上信息,以登记机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 对外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新设子公司,用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系为满足公司多元化业务驱动需求,更好地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2、可能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其未来盈利能力受国家政策、 宏观经济、市场竞争及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将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机制,适应市场变化,促使该公司稳健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4、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宋瑞霖、温泉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2206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476,624.5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52,731.6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0,131,446.51元,减去2017年实施的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1,383,200.00元,至本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74,072,139.49元,资本公积余额224,109,331.45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同时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7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1,383,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本公司的分红承诺:“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及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情况下,公司上市后三年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派发现金红利11,383,200.00元,占公司2017年实现的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55,323,892.98元的20.58%。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7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9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8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以及增加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医药”)拟投资设立成都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元(初始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陆续增资至2000万元),用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易明医药持有其100%股权。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非独立董事薪酬需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9日(星期三)—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日下午15:00 — 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3日

 7、参加会议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以上1-9项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5月7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5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010-64009591

 联系传真:010-64004656

 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2、会议联系电话:010-64009591

 3、会议联系传真:010-64004656

 4、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6

 2.投票简称:易明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王晨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可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会议纪录。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审计的 2017 年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2206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476,624.5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52,731.6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0,131,446.51元,减去2017年实施的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1,383,200.00元,至本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74,072,139.49元,资本公积余额224,109,331.45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同时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7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1,383,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本公司的分红承诺:“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及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情况下,公司上市后三年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派发现金红利11,383,200.00元,占公司2017年实现的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55,323,892.98元的20.58%。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7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9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208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中非独立董事薪酬需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189,72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经审阅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问询后,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承诺,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后,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关于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17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执行和监督情况。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将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其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且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同意公司2018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瑞霖 郑 斌 温 泉

 二0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4,74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1.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

 2.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新建项目;

 3.营销网络整合及建设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1月11日,以证监许可〔2016〕2624号文《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743.00万股新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00万股,发行价格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87,425,800.00元,于2016年11月28日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66,225,800.00元(已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和保荐费21,2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4,400,034.9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25,765.07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5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6、1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会同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与维奥制药签署借款协议,并于2017年4月6日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维奥制药会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7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6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7年12月8日,公司已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审批权限、决策程序、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均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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