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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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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8-037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32),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公司董事会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至2018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下午3:00至2018年4月2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会议提案名称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特别提示

 1、上述第9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2、审议议案15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举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2人。根据相关规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当选独立董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3、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5、本次股东大会有15项提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提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四)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第3-13项议案经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在2018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上述第14、15项议案经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在2018年3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林少韩、于静

 联系电话:020-81652222,0514-87270833

 传 真:020-81652222

 电子邮箱:hdxygf@hdxy.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28层

 邮编:510385

 4、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2

 2、投票简称:鸿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累计超过其拥有表决权总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股东对每个议案拥有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与本议案项下应选举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和比例决定是否当选。当选独立董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1、第1至14项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议案15请分别在候选人项下填写选举票数,对该项议案下全部候选人的累计选举票数不应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与本次应选举人数(2人)的乘积。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 签 字: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8-038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筹划购买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达兴业,证券代码:002002)自2018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3日、4月12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18-034、临2018-035)。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并对交易方案和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确定及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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