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专家建议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本报记者 王凯文

 □本报记者 王凯文

 

 雨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矿法研究中心主任申升18日表示,为适应自然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能力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当务之急,是按照绿色发展、预防为主、权责对应、公众参与原则,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立法。重点制定完善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法律法规,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法制保障。生态法治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国际趋势,推进生态法治必须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申升表示,从近年来我国改革实践看,自然资源有6项基本制度可入法:一是自然资源产权保护与监督管理制度,对自然资源开始“估值”,后期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评估和监管为不可或缺的环节。

 二是自然资源用途管制与空间规划制度,实施全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统一、协调、权威的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行“多规合一”并监督规划实施。

 三是自然资源严格保护与集约利用制度,要完善和落实最严格资源保护和节约制度,包括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健全草原、森林、湿地保护和占用补偿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线”管控制度,创新节水、节地、节矿机制,完善建设围填海制度。

 四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权益落实。

 五是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与补偿制度,要遵循系统治理原则,把治地、治矿、治水、治海、治山、治草、治林相结合,统筹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修复,切实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六是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制度,立体监督、综合执法、公众参与、政绩考核。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全方位执法。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