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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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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编号:2018-026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收入确认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亿元,自2006年以来已连续12年亏损,2016年和2017年通过出售盛京银行股权实现盈利。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资产负债项目的变动,说明出售盛京银行取得资金的主要用途;(2)结合主营业务常年亏损的情况,说明公司未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

 2.年报披露,2017年经销、联营、租赁合计面积7.71万平方米,但报告期末已开业门店面积12.94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实现托管费收入及供应商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等收入合计3,169万元,其中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46.24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经营建筑面积差异的原因;(2)2017年度托管费收入及供应商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等收入的具体内容和金额,其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3)对照零售行业指引的要求,补充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

 3.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加大促销力度,突出促销特色,促销措施主要包括商品打折,返券,满减,发放纪念品,季末出清、周周抽大奖等营销活动。请公司补充披露:(1)联营模式下上述各类促销活动成本在供应商、公司等各方之间的分配及相关销售具体收入、成本和费用确认方法;(2)2017年各季度销售收入中抵券收入金额及占当季度收入的比例。

 4.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员工数量减少162人,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1.61亿元,上期发生额1.89亿元,减少2,833万元,其中管理部门人员经费、租赁费、折旧费、税金、水电燃气费和服务费减少金额较大。请补充披露:(1)上述各项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2)员工数量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职工薪酬计提是否充分。

 5.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372万元,其中外部往来款1,148万元。请补充披露上述外部往来款的具体内容、形成时间和尚未结算的原因。

 6.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包括法院冻结金额970.64万元。请补充披露上述收到法院冻结款项的具体原因。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4月2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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