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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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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楼市调控升级

 □本报记者 董添

 

 4月1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此外,《通知》对本地人购房进行了限制,规定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上述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发布调控新政显示青岛限购升级。此次政策将本地人购房纳入到限购范围,主要与落户人口增加潜在供应压力增大有关。限售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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