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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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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18-012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文化”或“公司”)于2018年4月8日与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电影”)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通过会谈均表达了合作的愿望,在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模式下实现双赢,双方愿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双方在市场与资源方面的进一步有机结合,以期使具体合作项目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公司与华夏电影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院7号楼901

 法定代表人:傅若清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进口、国产影片发行。(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夏电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同时拥有进口影片和国产影片发行权的两家公司之一,在发行、制片、监察等方面取得了瞩目成绩。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双方同意发挥各自在影片开发、投资、制作、宣传、发行等方面的优势,在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展开全面合作。

 1、电影项目开发:双方各自拥有的IP、以及研发的电影项目可在信息资源上优先考虑与对方合作、交流和共享。

 2、电影项目制片:双方各自投资制作的影片,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与对方合作,通过投入相应的资金或资源选择跟投或主投,参与影片的制作与出品。

 3、电影宣传与发行:若影片为中南文化自主开发或主控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中南文化可优先选择与华夏电影合作,华夏电影负责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和非洲地区的宣传发行。其他地区的宣传发行工作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继2016年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之后,公司此次与华夏电影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在电影业务上的布局。借助华夏电影在发行领域的优势,以及与华夏电影在影视IP孵化和开发、电影投资与制作等领域的合作,公司将积极拓展在影视、游戏、艺人培养、衍生品开发等业务的综合竞争实力,从而进一步推进公司在大文化产业的布局和发展。

 五、风险提示

 以上协议仅为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尚未有正式合同签订,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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