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原指定王建刚、郭湘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中泰证券原指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郭湘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授权王吉庆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郭湘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中泰证券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建刚先生和王吉庆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附:王吉庆先生简历
王吉庆,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拥有多年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验,曾主要负责或参与完成了金辰股份、盘龙药业、万集科技、艾迪西、威华股份等IPO项目;贵航股份、美晨科技、浙江鼎力等非公开发行项目;美晨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国电集团、人保控股等上市公司收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