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藏证监函[2018]125号),公司现已按照相关要求就《监管关注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请具体说明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61.31%-91.4%情况原因。
回复:
一是受市场影响,一季度公司的炸药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41吨,主要是由于西藏的气候环境、人文风土人情,使西藏的生产经营处于淡季,大型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矿山开采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以及西藏敏感日的安全生产、维稳等因素停止销售。
二是一季度公司民爆产品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每吨下降3000元,主要为了抢占区内民爆市场,稳定老、大客户(参照2017年10月20日披露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受以上两个因素影响,相应减少利润700万元左右,公司预计2018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61.31%-91.4%。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