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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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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中富 公告编号:2018-02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年、2016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中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4,849,088.0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969,583.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8,071,019.69元。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0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过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2017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7年度业绩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综上,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于3月23日发布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2018 年3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3号),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要求年报审计机构发表意见。

 目前,公司及年报审计机构正积极对《年报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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