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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2018年3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10:00在天津赛象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议案无异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4 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5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 2017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 4月 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 5月 28日起实施,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 5月 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 2017年 6月 12日起实施,2017 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 1月 1日至本准则执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 12月 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 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策中增加相关内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 2017年 1月 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将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将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和增值税返还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11,283,302.32元,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不予追溯调整。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将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处置利得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416,297.33元,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予以追溯调整,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59,378.70元。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主席主持了会议。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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