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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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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一次分红报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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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保本期间内,若截至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 0.02 元,则基金在次月起 15 个工作日内就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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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

 3.4红利款将于2018年4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2018年4月17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红利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3.5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3.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7咨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5888。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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