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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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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 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66,6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33,335,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水星家纺专注于中高档家用纺织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套件、被芯、

 枕芯等床上用品,拥有在行业内突出的品牌形象优势、销售网络规模优势,高效的供应链管理水平和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为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自设立以来,业务一直保持着持续稳步增长态势。

 (二)公司经营模式

 水星家纺拥有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业务涉及床上用品的品牌策划、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经销、零售等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

 1、研发设计模式

 公司在同行中较早设立了技术研发中心,形成以原创研发设计为主,以与国内纺织领域知名高校合作研发为辅的设计研发运作模式,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上始终坚持贴近消费者需求、消费者至上、多功能发展、环境友好的理念。

 公司通过多年的投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平台,对产品设计和技术研发进行流程化、系统化控制,坚持以市场为先导持续开发新产品。在每一款新品启动研发设计前都要经过周密的市场考察与分析、制定设计和技术研发规划、设计和技术方案、试制、内外部评审等多个步骤,研发设计的新品都须通过新品发布会经由终端营销人员和经销商的进一步选择后,才确定投入批量生产。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集中采购制度,由采购中心承担公司所有采购业务。计划中心根据对季度订货数量的汇总以及合理的销售预测,再结合各原材料交货周期,分解制定具体的原材料需求计划和到货计划,然后向采购中心下达具体的采购计划指令,包括采购的品种、数量和分批交货时间,采购中心以招标、询比价、价格分析以及供应商资质评估等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及采购价格,并与有竞争力的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协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采购中心负责具体当次采购价格洽谈与采购合同的签订以及具体采购业务的交期跟进、异常质量处理、往来账款核对等事项。

 公司不断拓展供应商渠道来增加潜在供应商储备,每年制定供应渠道拓展计划,对潜在供应商的背景、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产品质量以及交期保障方面进行调查和审核。同时,对供应商采用动态考核管理模式,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评,并相应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使供应商处于良好的竞争和稳定状态。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三种生产方式:自主生产、委托加工、定制生产。自主生产主要是套件类、被芯类和枕芯类产品,由公司自行采购原辅材料,利用自有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委托加工主要针对坯布染整、套件的绣花或绗绣、套件的缝制等工序,由公司自行采购原材料或要求外协单位购买指定原材料后,将部分或者全部工序委托外协单位进行生产;定制生产主要包括羽绒被、部分蚕丝被、部分枕芯、竹草凉席、床护垫、毛毯和蚊帐等产品,由公司掌控产品的整体规划与研发,并提供设计样品、质量标准和产品标识,由经公司筛选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经销(总经销商加盟、直属加盟)、直营和网络销售为主,电视购物、国际贸易和团购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环节以总经销商加盟为主,直属加盟为辅,公司借助总经销商在当地区域市场的资源拓展市场,管理和服务所属经销商,进行低成本快速扩张;网络销售环节以“公司自营”为主,“电商平台自营/代销”为辅,公司在知名电商平台上自建网络店铺,电商平台将公司产品通过电商自营店铺、活动专页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公司网络销售已全面覆盖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多元化的销售渠道架构和渠道持续扩张有力地支撑和推动了公司销售的持续增长。

 (三)行业情况

 1、公司所处的行业

 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纺织业,行业代码为“C1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为纺织业(C17)下的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行业代码为“C177”,具体细分行业为床上用品制造业。

 2、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床上用品行业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成长期,根据《2015/2016中国纺织业发展报告》统计,全国规模以上床上用品生产企业达到1,847家,规模以下的企业数量多达上万家。自经历了2000-2010年快速发展后,2011-2016年行业增速趋缓,2017年,家纺行业运行趋势向好,主要指标稳步增长,市场回暖。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26.04亿元,同比增长4.76%,增速较上年提高1.55个百分点。中国家纺协会跟踪的210家重点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6.13亿元,同比增长5.11%,增速较上年增长4.49个百分点。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可见,家纺行业经过调整之后正逐渐回升,趋势向好。

 3、行业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秉持“快速、和谐、卓越”企业精神,以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产品开发和客户服务,通过向消费者传递以“恋一张床?爱一个家”为核心的文化理念,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起了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目前,国内床上用品市场的销售状况尚无权威统计数据,通过与已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四家同行业公司的比较并结合对市场的了解情况分析,公司目前位列国内床上用品市场第一集团。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品牌形象将进一步增强,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行业领先地位将进一步得以巩固,市场份额有望逐步提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189.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34.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320.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1%;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71.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017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3,56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6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相比上期增加合并单位2家,系2017年新设成立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合肥莫克瑞家纺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 2018-013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裕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66,6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33,335,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本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立信协商确定2018年度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来斌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更好运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将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时尚水星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合肥莫克瑞家纺有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店铺的投资与管理工作。

 为提高公司在销售重点地区和市场空白区域的销售和服务能力,扩大销售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直营渠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由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扩大为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无锡和合肥9个城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发展公司直营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主要负责公司未来在厦门地区开设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的经营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由独立董事提交并对其履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14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媛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本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同意董事会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该日常性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发展公司直营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主要负责公司未来在厦门地区开设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的经营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15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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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4988号 上海大船酒店五楼金陵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日

 至2018年5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5月2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办公大楼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请出席会议者于2018年5月3日13:30前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忠、王娟

 联系电话:021-57435982

 传真:021-57435966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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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 2018-016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0号”《关于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7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77,700.00元(其中: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5,3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23,477,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94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已于2017年12月14日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19号的《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8年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695,230.40元置换截至2017年11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8年4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70,695,230.40元已完成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奉贤工业综合开发区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以及支付共计2,347.77万元发行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含其他发行费用23,477,700.00元。

 注2:系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收回的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余额合计17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947,94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947,942,300.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2,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于公司整体,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中的“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建设项目” 服务于公司整体,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主要包括研发中心建设,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这2个项目旨在缓解资金压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7,069.52万元。

 2018年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695,230.40元置换截至2017年11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19号《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鉴证。

 截至2018年4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70,695,230.40元已完成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元

 ■

 注:因上述存款到期日均晚于2017年12月31日,故公司2017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尚未获得收益。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 月10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先期投入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

 注2: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基地,购进设备,搭建系统等。计划投资金额37,679.18万元,项目建设期3年,2017年部分仓库已完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7,006.97万元(均为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置换),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8.60%。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4,420.00万元,年均净利润1,948.13万元。上海奉金路部分仓库已于2017年陆续投入使用,尚未达产。

 注3: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建设72家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建设O2O系统平台,计划投资金额为11,432.2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3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2.55万元(均为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置换),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0.55%。直营渠道建设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6,800.00万元,年均净利润498.1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尚未达产。

 注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上海市徐汇区购买建筑面积约为1,068.24㎡的场地、引进设备,建设研发中心,进行研究开发,计划投资金额为5,682.85万元,建设期为1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注5: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为15,00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200.0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81.33%。

 注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为25,00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32.00%。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0号)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7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77,700.00元(其中: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5,3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23,477,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94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由公司实施,项目投资总额为11,432.20万元,其中拟使用4,029.70万元募集资金在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建设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时尚水星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合肥莫克瑞家纺有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扩大至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无锡和合肥9个城市。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一)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直营渠道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029.70万元以租赁或购买的方式拟在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建设水星品牌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现已开店情况如下:

 ■

 (二)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

 原因

 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时尚水星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合肥莫克瑞家纺有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为“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店铺的投资与管理工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充分整合及利用资源、发挥既有优势,保证“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更好运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公司直营渠道建设项目是为提高公司在销售重点地区和市场空白区域的销售和服务能力,扩大销售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实现国内市场广度和深度覆盖,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一个更完整、辐射能力更强的终端营销体系。该项目选择投资区域考虑的主要因素为公司目前的直营市场情况、当地加盟商的拓展和业绩状况、竞争对手的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等。基于公司前期对于市场的调研,认为厦门、无锡和合肥作为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符合公司重点发展直营终端的条件,为加快公司对重点市场区域的渗透和占领,进一步扩大销售覆盖面,公司将直营渠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由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扩大为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无锡和合肥9个城市。

 三、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扩大项目实施地点的选择范围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等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和实施地点的扩大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

 四、变更项目需有关部门审批的相关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扩大实施地点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将有利于推进公司整体战略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合理且必要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2、监事会意见: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3、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六、关于本次变更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0 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18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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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7,349,047.34元,2017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202,108,958.06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202,108,958.06 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10,895.8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81,898,062.25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4,445,873.31元。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股利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66,6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33,335,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利润分配预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19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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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来斌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

 (三)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

 上海水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丽君

 2、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肖玻路128号

 3、注册资本:600万

 4、成立日期:2008年6月11日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汽车内布艺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

 (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裁李来斌为上海水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水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丽君与李来斌系姐弟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方上海水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水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14935.74平方米的厂房用于生产、仓储、办公使用,交易价格系在参考出租房屋附近的类似物业的当前市价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水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扩大经营而致的场地需要,该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损坏公司利益,也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20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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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1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熟悉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1次会议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本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立信协商确定2018年度审计服务费。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 月10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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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20号文”批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水星家纺”)于2017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万股。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1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为106,6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7.7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794.23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7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水星家纺的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表所示:

 ■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水星家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水星家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水星家纺自2017年11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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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水星家纺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赵小敏 翟 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星家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水星家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已于2018年3月29日至4月4日对水星家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赵小敏、翟程、俞康泽、杨逸墨、张鹏飞(以下简称“项目组”)。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项目组结合水星家纺的实际情况,收集、查阅了公司的“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材料、募集资金账户及其他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着重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出具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核查事项及核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水星家纺 2017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并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水星家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水星家纺2017年以来对外公开披露的文件、投资者调研记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支持性文件等资料进行了核查,就已披露公告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与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和确认,查阅了水星家纺信息披露制度并就其实施情况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水星家纺2017年以来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内容及格式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水星家纺历次“三会”会议文件、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等,并对公司独立性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水星家纺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水星家纺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明细、资金划转凭证、银行对账单,查阅并比对了公司有关募集自己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访谈,同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支取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水星家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水星家纺2017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所涉及的业务即财务人员进行了询问确认。

 核查意见:

 水星家纺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水星家纺2017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合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六)经营状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实地察看了水星家纺主要经营、管理场所,对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景气程度、上下游客户、行业竞争对手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水星家纺2017年以来经营模式为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水星家纺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水星家纺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及时安排保荐机构与水星家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访谈。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水星家纺2017年以来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不存在需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重大问题。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赵小敏 翟 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代码:603365 公司简称:水星家纺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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