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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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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 明

 谢健龙董事以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议案未能在十日前收到或收到较迟为由,对12项审议事项均投了弃权票。

 谢建龙

 2018年4月10日

 赵桂蓉监事以公司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议案未能在十日前收到或收到较迟为由,对8项审议事项均投了弃权票。

 赵桂蓉

 2018年4月10日

 谢健龙董事和赵桂蓉监事因上述声明的原因,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啤酒、麦芽、饮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是“黄河”、“青海湖”系列啤酒和“黄河”麦芽等,经营模式为从原料采购到麦芽生产和啤酒酿造再到产成品销售。

 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啤酒行业全年累计产量4,401.5万千升,较2016年全年产量下降约2.3%。虽然降辐较2016年有所收窄,但2017年我国啤酒产量依旧呈下滑态势,啤酒行业景气程度依然较低,公司所处的西北啤酒消费市场,由于受到白酒、葡萄酒和进品啤酒等其他品种的挤压,以及啤酒消费升级等因素的影响,其市场容量也呈现出下降趋势。

 2017年,为了提升各自在西北啤酒市场所占份额,公司与行业龙头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公司依托较强的新品研发能力,凭借中国驰名商标“黄河”系列产品和新近推出的“青海湖”品牌系列新品以及良好的产品质量,在西北,特别是甘肃、青海、宁夏三省啤酒市场占据一定的的市场份额。

 2017年公司“黄河”麦芽产品行销全国,与行业各龙头企业均有业务往来,麦芽产销量在西北地区(主要指西北大麦主产区甘肃和新疆两省)麦芽产销量中占据较大份额。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中国啤酒市场产销量自2014年出现首次下滑后,已连续三年呈现下滑态势。2017年,中国啤酒行业全年累计产量4,401.5万千升,较2016年全年的4,506万千升下降约2.3%,虽然降辐较2016年同期有所收窄,但啤酒行业波动性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行业景气程度依然较低,啤酒市场消费仍面临较大的压力,行业复苏缓慢(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从公司所处地域啤酒市场(主要是甘肃、青海和宁夏三省市场)来看,为了保持住现有的市场份额并力争有所提升,公司加大市场投入力度,从产品的品牌和品种、销售价格和渠道等各个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与竞争对手展开全方位竞争,但由于受到主流啤酒消费人群结构改变、对啤酒产品需求多元化导致啤酒消费结构升级、白酒、葡萄酒以及进品啤酒和精酿啤酒等替代品挤压、中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原辅材料价格异常波动、人力资源成本逐年上升、中高端餐饮消费不振和气候异常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啤酒主业业绩下滑势头未能得到遏制,仍较去年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啤酒主业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由“黄河啤酒集团”继续按照“产销分离、资源统一调配、业务垂直管理、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集团化运营模式,对所属各啤酒生产企业实施集团化管理。在产品结构调整方面,进一步对所有产品线进行全面优化,对早期推向市场而目前又不能突出“黄河”或“青海湖”品牌形象的品种,以及因市场定位不准确或销售定价不合理导致销量较低的品种,结合其包装材料的耗用等情况,逐步淘汰退出市场,2017年被淘汰的品种共22个;对保留下来的产品品类,结合其上市时的市场定位和实际销售状况,重新进行市场定位,并调配使用相应的档次的包装材料,在使不同产品品类中、高、低档品种逐步完备的同时,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消费者对各品类不同档次产品的辨识度;对部分广受消费者喜爱的产品品类,利用已建立起来的消费者认知,加大研发力度,推出同品类新品,以扩充产品线,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2017年在瓶装“黄河王”和“劲浪”基础上,研发推出听装的“黄河王”和“劲浪”,受到消费者喜爱。在品牌建设方面,继续坚持走双品牌发展道路,特别针对2016年上市的“青海湖”系列产品存在的品牌特质不明显、缺乏与消费者之间的品牌沟通、包装过于写实且同质化严重等问题,从原辅材料、酿造工艺、包装设计到价格梳理、区域销售策略制定等各个方面入手,对“青海湖”系列产品进行了更新与升级,推出了“青稞白啤”、“精酿青稞”、“高原青稞”、“青海湖Q6”和“青海湖Q3”等“青海湖”系列新品,并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了“青海湖青稞啤酒纯净上市发布会”,“青海湖”品牌系列新品以其新颖纯净的口感、自由空灵的品牌特质和富于地域文化色彩的品牌形象,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高度认可,2017年“青海湖”品牌啤酒销量占公司啤酒总销量的约12%。在销售渠道改造方面,通过增加经销商布建数量和经销商拓展扁平化措施,在城区市场逐步改善借助批发商服务最终消费者的状况,逐步实现经销商直接服务终端的局面,减少批发环节对产品价值链的分割,同时降低串货风险;将兼顾服务乡镇市场的城区经销商进行细分,大力开发乡镇经销商与批发商,提高乡镇市场覆盖率水平;抓住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借助京东等互联网经营与物流平台,积极建立互联网线上销售渠道,努力提升产品线上销售占比,实现多元化销售渠道共同发展,2017年黄河啤酒京东旗舰店正式上线并开始运营。在内部管理方面,采购管理加强集中采购,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研判上下游材料价格走势,适时调整各种原辅材料的订购周期和频率,有效控制了采购成本;仓储物流管理依托机器人码垛机和自动理瓶机等先进装备,推进物流运作标准化、智能化,物流周转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生产管理强化公司所属各啤酒生产企业一盘棋的经营思路,统一进行计划管理和产销协调,精心组织生产,调配好各生产企业产能,保证了市场供应。2017年,公司啤酒及饮料产量15.7万千升,销量16.3万千升,实现销售收入3.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4.8%。

 报告期内,国内啤酒产销量持续下降和国外低成本麦芽大量进口依旧是制约公司麦芽主业发展的两大主要障碍,此外,甘肃大麦种植面积较往年有所减少导致的原料采购成本上升也对公司麦芽产品的正常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所属麦芽生产企业一是通过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保持并努力扩大“黄河”麦芽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二是通过持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向内部挖潜,化解一部分成本上升带来压力,三是通过定期对大麦市场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努力提升对国内大麦市场价格走势的预判能力,提高做出收购决策的及时性与准确性,积极应对原料成本上升造成的不利影响,顶住进口麦芽的压力。2017年,公司麦芽产量4.96万吨,销量4.98万吨,产销量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实现销售收入1.3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8%。

 2017年,公司在证券投资方面继续坚持中长线价值投资及分散风险的投资理念,专注于对金融板块、基建板块、通信、环保等大盘蓝筹股的投资,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准确把握趋势性机会,取得了较好的收益。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证券投资账面收益1604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66亿元,较期初数减少3.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33亿元,较期初数增加0.55%,报告期营业收入5.96亿元,同比2016年减少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3.6万元,累计纳税9542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上期证券投资收益不佳,造成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有较大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8(临)—1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谢健龙董事以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议案内容未能在会议召开十日前收到或收到较迟为由,对本次会议所有12项审议事项均投出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以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九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人,董事牛东继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魏福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董事长杨世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议案一、《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二、《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三、《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四、《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五、《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2017年度主营业务业绩未达预期,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未完成年初计划,且2017年度证券投资处置及持有收益虽在公司利润中占有一定比例,但不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加之继续深入推进集团化改革,需要大量资金储备作为支撑,故2017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继续深入推进集团化改革,保障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新品研发力度和持续增加市场投入的资金需求,以夯实和拓展通过前期各项改革措施培育起来的目标市场,保持和提高主营业务市场份额,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六、《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执业资格完备,在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鉴于此,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分别为36万元和24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预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同意该预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七、《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世江、牛东继、杨智杰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八、《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世江、牛东继、杨智杰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九、《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十、《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十一、《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重胜、李培根、贾洪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十二、《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8(临)-12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赵桂蓉监事以公司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议案内容未能在会议召开十日前收到或收到较迟为由,对本次会议所有8项审议事项均投出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以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九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二、《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三、《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四、《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五、《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2017年度主营业务业绩未达预期,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未完成年初计划,且2017年度证券投资处置及持有收益虽在公司利润中占有一定比例,但不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加之继续深入推进集团化改革,需要大量资金储备作为支撑,故2017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继续深入推进集团化改革,保障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新品研发力度和持续增加市场投入的资金需求,以夯实和拓展通过前期各项改革措施培育起来的目标市场,保持和提高主营业务市场份额,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六、《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议案七、《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1票。

 议案八、《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控制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的意见: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二、四、五、六、七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8(临)—15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7、审议公司《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公司已于2018年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18年4月10日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上述第7和第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自然人股东杨纪强先生、杨世江先生以及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回避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的表决,且该等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的表决委托。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应于登记时间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传真:0931-8449005 邮编:730030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福新 呼星 联系电话:0931-8449039 联系传真:0931-8449005

 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会议记录、决议及公告;

 2、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会议记录、决议及公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9

 2.投票简称:黄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2018年5月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8年5月3日召开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股票简称:兰州黄河 股票代码:000929 编号:2018(临)—1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由于历史沿革及工厂布局等原因,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啤酒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啤酒专用瓶、瓶贴、商标、纸箱、热塑膜、姜汁等原辅材料一直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精炼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炼玻璃”)、兰州黄河精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美包装”)和兰州黄河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源”)采购,而精美包装和黄河源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则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公司”)供应。对于此类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啤酒主业相关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企业每三年签订一次原辅材料订购协议和水电气供应协议,公司每年将当年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上一期相关企业签订的订购与供应的关联交易合同已于2017年底执行完毕,与公司啤酒主业相关的兰州公司、青海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公司”)和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在兰州与精炼玻璃、精美包装和黄河源3家关联企业签订了新的订购和供应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精炼玻璃的法定代表人为杨世江先生。精美包装和黄河源的法定代表人为杨世涟先生。

 杨世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世涟先生与杨世江先生为兄弟关系,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杨世江、牛东继和杨智杰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5票同意,0 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兰州黄河精炼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 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108号

 3、法定代表人:杨世江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玻璃瓶、玻璃包装生产、销售;回收废旧玻璃瓶、渣。

 6、关联关系:精炼玻璃法定代表人为杨世江先生,杨世江先生同时也是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精炼玻璃为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精炼玻璃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2017年底资产状况良好,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帐,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兰州黄河精美包装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 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108号

 3、法定代表人: 杨世涟

 4、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万元;

 5、经营范围: 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印刷;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批发零售。

 6、关联关系:精美包装法定代表人杨世涟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是兄弟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精美包装为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精美包装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2017年底资产状况良好,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帐,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兰州黄河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108号

 3、法定代表人:杨世涟

 4、注册资本:人民币2316万元

 5、经营范围:饮料生产;糖酒副食、包装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批发零售。

 6、关联关系:黄河源法定代表人杨世涟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是兄弟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黄河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黄河源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2017年底资产状况良好,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帐,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标的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为:2018年至2020年的三年期间,公司啤酒主业3家子公司计划从精炼玻璃年均采购啤酒专用瓶1.41亿只,从精美包装年均采购瓶贴商标9.8亿张、纸箱2390万只、热塑膜465吨,从黄河源年均采购姜汁90吨,以上各类原辅材料年均采购金额合计约21,328万元,交货时间均为按需方《下月计划采购单》请购的数量在每月月底前五日按时足额供货;兰州公司向精美包装和黄河源供应水、电、气,按需用人每月水电气的实际使用量按月结算,在供用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用的水电气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需用人生产经营所需。此外,关联交易协议还对交易标的质量技术标准、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包装标准、违约责任及按月现金结算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过程始终遵循公平、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其中啤酒专用瓶、瓶贴商标、热缩膜、姜汁等原辅材料的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水、电、气按照兰州市政符规定的地区价格标准执行,如遇价格调整,按照调价文件规定的价格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就目前的市场形势情况而言,对公司啤酒主业仍然是必要的和必需的,预计在较长时间内仍会持续进行,以减少公司新建或收购同类配套企业的投资。

 上述交易选择与关联方进行,除企业发展的历史原因外,主要是因为各交易标的均为啤酒生产配套之必需品,由受同一股东控制或参股的企业供应,不仅在货品质量和物流方面更有优势,而且在按需调整货品花色参数和供货时间以及保证售后服务等方面能够顺畅地进行协调与配合,更具协同效应,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线效率和产能利用率,而且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啤酒主业的部分原辅材料将因此而依赖上述关联企业,但此种依赖是建立在公平互利、互惠双赢基础上的,一旦公司认为此类交易有失公允,市场化采购渠道仍是畅通的。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有必要时,公司将考虑收购或新建此类企业。

 六、与相关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2542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在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公司与独立董事王重胜、李培根和贾洪文进行了事先沟通。独立董事审查了公司历年来此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对此类交易的审计意见,认为公司持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政策适当,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定价机制,交易价格是公平公允的;关联方供货并提供服务在质量、物流、供货时间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该关联交易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3、《啤酒专用瓶供货合同》、《印刷品及纸箱订货合同》和《供用水电气合同》等相关协议。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股票简称:兰州黄河 股票代码:000929 编号:2018(临)—14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历史沿革及工厂布局等原因,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啤酒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啤酒专用瓶、瓶贴、商标、纸箱、热塑膜、姜汁等原辅材料一直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精炼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炼玻璃”)、兰州黄河精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美包装”)和兰州黄河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源”)采购,而精美包装和黄河源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则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公司”)供应。对于此类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啤酒主业相关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企业每三年签订一次原辅材料订购协议和水电气供应协议,公司每年将当年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7年12月31日,公司在兰州与上述各关联方签订了2018—2020年度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审议时,关联董事杨世江、牛东继和杨智杰回避了对这两项议案的表决,这两项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届时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杨纪强先生和杨世江先生等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这两项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不含税)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税)

 单位:万元

 ■

 上表中,2017年度兰州公司向关联企业销售燃料和动力实际发生金额370万元,低于预计的481万元,低于预计金额的占比约23%,这主要是由于兰州市政府加强环保措施实施力度,从2017年9月份开始精炼玻璃位于兰州老城区的生产线全面停止生产所致。此外,精炼玻璃位于兰州新区的生产线运营正常,其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啤酒专用瓶的需求。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从上述关联方企业采购啤酒专用瓶、瓶贴商标、热塑膜、纸箱、姜汁,销售水、电、气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42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兰州黄河精炼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 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108号

 3、法定代表人:杨世江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玻璃瓶、玻璃包装生产、销售;回收废旧玻璃瓶、渣。

 6、关联关系:精炼玻璃法定代表人为杨世江先生,杨世江先生同时也是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精炼玻璃为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精炼玻璃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2017年底资产状况良好,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帐,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兰州黄河精美包装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 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108号

 3、法定代表人: 杨世涟

 4、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万元

 5、经营范围: 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印刷;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批发零售。

 6、关联关系:精美包装法定代表人杨世涟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是兄弟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精美包装为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精美包装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2017年底资产状况良好,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帐,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兰州黄河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108号

 3、法定代表人:杨世涟;

 4、注册资本:人民币2316万元

 5、经营范围:饮料生产;糖酒副食、包装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批发零售。

 6、关联关系:黄河源法定代表人杨世涟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是兄弟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黄河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黄河源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2017年底资产状况良好,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帐,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啤酒专用瓶、瓶贴、商标、热塑膜、姜汁等原辅材料的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水、电、气按照兰州市政符规定的地区价格标准执行,如遇价格调整,按照调价文件规定的价格执行。

 3、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2018年,公司啤酒主业3家子公司计划从精炼玻璃年均采购啤酒专用瓶1.41亿只,从精美包装年均采购瓶贴商标9.8亿张、纸箱2390万只、热塑膜465吨,从黄河源年均采购姜汁90吨,交货时间均为按需方《下月计划采购单》请购的数量在每月月底前五日按时足额供货;兰州公司向精美包装和黄河源供应水、电、气,按需用人每月水电气的实际使用量按月结算,在供用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用的水电气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需用人生产经营所需。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公司在兰州与上述各关联方签订了2018—2020年度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就目前的市场形势情况而言,对公司啤酒主业仍然是必要的和必需的,预计在较长时间内仍会持续进行,以减少公司新建或收购同类配套企业的投资。

 上述交易选择与关联方进行,除企业发展的历史原因外,主要是因为各交易标的均为啤酒生产配套之必需品,由受同一股东控制或参股的企业供应,不仅在货品质量和物流方面更有优势,而且在按需调整货品花色参数和供货时间以及保证售后服务等方面能够顺畅地进行协调与配合,更具协同效应,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线效率和产能利用率,而且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啤酒主业的部分原辅材料将因此而依赖上述关联企业,但此种依赖是建立在公平互利、互惠双赢基础上的,一旦公司认为此类交易有失公允,市场化采购渠道仍是畅通的。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有必要时,公司将考虑收购或新建此类企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公司与独立董事王重胜、李培根和贾洪文进行了事先沟通。独立董事审查了公司历年来此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对此类交易的审计意见,认为公司持续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政策适当,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2017年度,兰州公司向精炼玻璃、精美包装等关联企业销售燃料和动力的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额111万元,约占预计金额的23%,这主要是由于兰州市政府加强环保措施实施力度,精炼玻璃位于兰州老城区的生产线从2017年9月份开始全面停止生产导致,而精炼玻璃位于兰州新区的生产线运营正常,其生产能力能够满足2018及以后年度公司对啤酒专用瓶的订购需求;同意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关联方供货并提供服务在质量、物流、供货时间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亦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3、《啤酒专用瓶供货合同》、《印刷品及纸箱订货合同》和《供用水电气合同》等相关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查验,并认真阅读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62060002号)及《关于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审字【2018】62060003号),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查验,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现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及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规范及风险控制;截止2017年底,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800万元(均是为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金昌)麦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2%,上述担保均属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资金使用需要。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对其担保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 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详细了解,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到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亦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17年度,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执业资格完备,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我们所掌握的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资金的运用没有超过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金额度,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未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我们认为:2017年度,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证券投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关于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历年来此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对此类交易的审计意见以及我们所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该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定价机制,交易价格是公平公允的;关联方供货并提供服务在质量、物流、供货时间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该关联交易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历年来此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对此类交易的审计意见以及我们所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18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关联方供货并提供服务在质量、物流、供货时间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亦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该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自查、整改、提高,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层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独立董事:王重胜

 李培根

 贾洪文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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