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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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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2018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信用方式拟于2018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0万元额度,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形式,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9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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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9号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日

 至2018年5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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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除有关监事薪酬的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5、6、7、8、10、1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 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8: 00—12:0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9号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 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2、 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 会议咨询:联系电话:025-68568577,联系电子邮箱:IR@getein.cn联系人:颜彬。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4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胶乳及质控品类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为7,182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182万元,已投入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7,182万元及利息。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已由自有资金投入1,910.4万元,拟由募集资金投入5,589.6万元,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募集资金7,182万元及其利息。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于2018年12月31日完成建设,于2019年1月1日正常投产,预计于2019年开始产生收益。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6月23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5号),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3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2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4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921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1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6000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共66,921万元,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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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经公司自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额度超过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50%(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4,087,417.01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0,5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776.082694万元,原项目资金账户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本金金额为4,200.00万元,预计产生的收益为45.56712万元,最终以实际到账为准。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为“胶乳及质控品类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拟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为7,182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7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用于原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0万元,本次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182万元及其利息,占原实施项目总金额的100%。

 (三)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本次拟将原项目变更为“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个项目,其中,新项目计划投资7,500万元,已由自有资金投入1,910.4万元完成项目全部建筑主体建设并封顶,拟由募集资金投入5,589.6万元完成剩余项目投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基蛋”),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后,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变更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概况

 为丰富公司体外诊断产品系列,公司拟投入7,182万元,用于增加胶乳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和质控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各一条。本项目于2015年4月取得了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六发改投[2015]88号备案,并于2015年5月取得了南京市六合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六环表复[2015]024号环评批复《关于胶乳及质控品类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实施主体为公司。

 2、投资概算及使用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额7,182万元,其中包括固定资产投资6,4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63万元,设备购置费1,7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6万元,预备费用73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44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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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拟新建生产厂房2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18,000平方米,地下3,000平方米,本项目使用5-6层合计6,000平方米),配套设施安装。建安工程费投入3,7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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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要设备选型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需要采购新仪器与新设备。主要仪器与设备采购计划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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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项目实施进度的计划

 本项目预计24个月建设实施完成,分为前期准备、施工设计、建筑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投产、正式投产等各阶段。各阶段具体实施进度的计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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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本项目采用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项目第一阶段建设结束后即开始投入运营,建设期1年,建设运营期1年,正常运营期按9年进行计算,计算期总计为11年,达产年为第5年。项目实施后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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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项目已投入金额为0万元。

 8、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存储情况

 2017年7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六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六合支行开设“胶乳及质控品类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项目已投入金额为0万元,尚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200万元,于2018年6月5日到期,此笔理财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将赎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04.015243万元(不含尚未到期的理财本金及利息)。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本次变更募项目实施方案的原因系公司为了实现生化诊断产品的规模化生产,由吉林基蛋统一实施,有利于实施公司对分类产品的生产管理,因此,变更募投项目,可扩大吉林基蛋的生产规模,增强吉林基蛋整体实力,进而提升其盈利能力。综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依据公司战略的判断,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提升整体利益的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变更后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变更将原项目变更为“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个项目,其中,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能够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变更后的新项目“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新建厂房一套,占地面积13,214m2,建筑面积14,568.76m2,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检验中心、员工食堂以及门卫。具体建设及投资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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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7,051.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48.5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910.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5,589.6万,申请银行贷款0万元。

 (三)项目设备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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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从2016年6月正式启动,启动期6个月主要完成厂房设计项目编制、可研报告、项目立项报批以及环评批复,2017年1月到6月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2017年7月到2018年9月主要是项目建设期,包括土建施工、配套工程施工、室内装修、道路外网施工,2018年10月-12月为生产验收期,包括设施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以及验收阶段,2019年1月1日项目正式投产。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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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预期经济效益

 本项目(第5年)达产后,(年平均值)年收入12,000万元,年增值税1,428万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120万元,项目正常年份利润总额为3,120.74万元,年上缴所得税额为468.11万元,税后利润为2,652.63万元;项目投资利润率41.61%,项目投资利税率62.25%,税前投资回收期4.90年,税后投资回收期5.33年,其中均含建设期30个月。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呈快速扩大的趋势,2017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将从2009年的380亿美元发展到640亿美元,而中国市场发展迅猛,2009年市场规模为100亿元,2013年达210亿元,已经翻番,未来仍将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

 生化诊断试剂操作简便,自动化程度高,检验成本也是各类检验产品中最低的,因此生化诊断试剂占IVD市场需求32%,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社会对健康的不断重视,生化试剂需求量大与日俱增,近年平均每年15%速度增长。2014年国内生化试剂市场容量77.15亿元,2015年达到92.58亿元,2016年生化试剂市场超过百亿元。

 本项目在吉林基蛋原有生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的基础上,通过新建厂房,扩大生化诊断试剂的生产规模,并新增生化试剂配套检测仪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的生产。通过仪器和试剂的配套生产销售,大大的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可以有效的降低生化诊断试剂的生产成本,进一步的提高了公司的综合实力。

 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2,000万元,实现利税4,668.74万元,对提高公司竞争力、增加公司利润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五、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可能遇到的风险

 1、法律及政策风险

 项目可能会面临各种法律纠纷或者政策限制。比如原料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国内投资管理政策变动、税收政策变动等。这些风险都会增加项目经营的成本甚至会导致项目被勒令停止经营。

 2、市场风险

 项目建设经常会遇到国内市场常见的风险,比如经济危机、市场需求不稳定、市场竞争激烈、业务竞标等,这些风险会造成项目收入损失和增加营业费用,是本项目影响最大的风险。

 3、建设风险

 项目在建设中可能会出现资金不足、建设进度延迟,设备质量不达标,人员无法按时到位等风险,这些都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甚至会增大总投资规模。

 4、环保风险

 项目建设可能会涉及长春市的环境保护法规,如果造成危害受到处罚会导致项目成本增加甚至被勒令停止经营。

 (二)风险防控措施

 1、法律及政策风险防控措施

 为了防范法律及政策风险,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作过程中会聘请律师、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来协助处理各项可能发生的纠纷。在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咨询长春市投资管理办法、了解各项税收政策等方面做到了如指掌。

 目前,长春市针对项目的相关法律、政策等都基本稳定,大规模的更新修订相对较少,这使得项目在法律及政策方面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相对较小。

 2、市场风险防控措施

 随着我国人均医疗支出水平、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技术的提高,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进入快速健康发展阶段。生化诊断试剂及配套生化分析仪属于体外诊断行业的细分行业,是体外诊断行业中占比较大的细分行业之一,我国生化诊断体外诊断试剂及生化分析仪仪器产品市场空间广阔,且每年稳步增长。因此,项目建设不存在明显的市场风险。

 3、建设风险防控措施

 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身经营能力强,筹资能力良好,目前项目资金自筹部分已经投资完成。

 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的现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力量雄厚。项目采用国内知名厂家的成熟设备,供货商信誉良好,这使得产品技术设备风险并不存在。

 对于人员问题,项目拟采取两手准备的策略:一方面在项目前期物色国内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公司团队可以内部培养部分急需人才。

 综合而言,项目建设风险防控措施严密,各项问题均有解决预案。

 4、环保风险防控措施

 项目生产中仅产生少量的废水和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经营涉及的污染物可以进行良好的预测和有效的治理,废水、废固、噪声等项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项目的审批情况

 1、新项目于2016年6月取得由长春高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签发的长高发改字[2016]98号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文件《关于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准予备案的通知》,备案有效期为2年,吉林基蛋于2018年3月取得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关于本项目未建设完成、项目持续有效的说明文件,说明如下:“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雅安路以北、丙二十九街以西、瑞隆达电子项目以东区域,总投资7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32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68.76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检验中心、研发中心、食堂、宿舍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该项目已于2016年6月6日取得我局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号为长高发改字[2016]98号。项目于2017年全部开工建设,目前全部建筑主体框架完成,上述备案批复文件有效。特此说明”

 2、新项目于2016年9月取得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签的长环高审(表)[2016]088号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文件《关于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胶乳及质控品类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个项目,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符合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本次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用于永久补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管理》等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1、公司此次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本次对公司募投项目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及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但该变更事项有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的项目备案文件及关于项目有效期的说明文件;

 (六)“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能评文件;

 (七)“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环评批复。

 股票代码:603387 股票简称:基蛋生物 编号:2018-035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12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影响如下: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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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规定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12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项议案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于2017年度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6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并取得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05人,共授予88.9175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2,889,175股,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现对《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如下修订: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工商变更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可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8年4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7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恩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要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1)。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中董事的薪酬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在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9)。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8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人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勤勉尽责,监事会按照规定召开会议,并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等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以及公司高管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了内部控制建设。

 3、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担保,未出现股权、重大资产处置等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经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本项议案后认为:《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本项议案后认为: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前一日的总股本13,288.91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4.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前一日的总股本13,288.9175万股进行计算,公司共需派发现金股利5,980.012875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5,315.5670万股,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由目前的13,288.9175万股变更为18,604.4845万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本项议案后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按时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本项议案后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1)。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项议案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由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周期性影响,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项议案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此次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本次对公司募投项目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项议案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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