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理财委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金额:5000万元
●投资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日常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闲置资金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低风险资金理财业务。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购买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40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重大投融资决策规则》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委托理财的决策权,单项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0%。 本次投资金额5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66%,因此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由董事长审核决定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
二、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40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40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3、期限: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持有份额封闭40天后可赎回)。
4、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产品起始日不能购买)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9:00至17:00为开放时间。客户持有份额40天以上,可于开放日进行赎回。
5、购买、赎回方式:募集期内网点营业时间及网上银行24小时接受购买申请;开放时间内接受购买、赎回申请;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起非开放时间可提出购买、赎回预约申请,等同在下一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的购买、赎回申请。
6、购买确认:T日购买,T+1日确认,T+1日扣款。确认扣款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T日、T+1日均为开放日。
7、赎回确认:客户持有份额40天以上,可于T日进行赎回,T日确认,赎回份额对应的本金和收益于T+1日资金到账。到账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T日、T+1日均为开放日。
8、赎回原则:采取“先进先出”原则,即优先赎回最早的申购份额。
9、托管费率(年):0.03%。
10、销售手续费率(年):0.4%。
11、预期收益率测算:按照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扣除工商银行销售手续费、托管费,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分档如下:客户赎回当日持有份额在500万元(不含)以下时,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0%;客户赎回当日持有份额在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不含)以下时,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5%;客户赎回当日持有份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时,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60%。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阶段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2、风险控制: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半年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委托理财余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