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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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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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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每次收益分配的分配比例未作约定。

 2、基准日本基金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1191元,本次收益分配中每份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10.08%。

 3、本次为本基金第十三次收益分配,本次之前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已累计分配收益26.23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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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其中现金红利为默认分红方式。投资者成功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下发红利;投资者未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下发红利。

 3、投资者所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到销售机构办理。

 4、投资者如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一销售机构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仅适用于该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不会同步变更。如投资者需要变更本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申请。

 5、本基金对本管理公司直销中心设置有最低分红金额的限额,该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所产生的现金红利,在低于1.00元时将不再划转,转为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处理。

 二、风险提示

 本管理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管理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1、本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本管理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 888 2666。

 2、本管理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徽商银行、大连银行、河北银行、包商银行、星展银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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