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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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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岁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69号

 生效日期:[2016年8月26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2.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3.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4.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5.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6.本基金可以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为中小微、非上市企业,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薄弱、企业经营风险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不足等特点。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将存在违约风险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基金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7.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2月25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

 二〇一八年四月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法定代表人:陈兵

 总经理:章硕麟

 成立日期:2004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文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5年8月12日,基金管理人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67%和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33%变更为目前的51%和49%。

 2006年6月6日,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更名申请于2006年4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于2006年6月2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2009年3月31日,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二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该变更事项于2009年3月31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陈兵

 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资金财务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个人银行总部管理会计部、财富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

 董事:Paul Bateman

 大学本科学位。

 曾任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全球总监、摩根资产管理全球投资管理业务行政总裁。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全球主席、资产管理营运委员会成员及投资委员会成员。

 董事:Jed Laskowitz

 政治学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资产管理多资产解决方案联席总监、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

 现任摩根资产及财富管理智能解决方案行政总裁、摩根资产及财富管理营运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资产管理营运委员会成员、财富管理营运委员会成员。

 董事: Michael I. Falcon

 金融学学士学位。

 曾任摩根资产退休业务总监。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资产管理营运委员会成员、集团亚太管理团队成员、集团资产管理亚太区营运委员会主席。

 董事:潘卫东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处长(挂职)、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陈海宁

 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部总经理助理、公投总部贸易融资部总经理、武汉分行副行长、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董事:丁蔚

 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银行总部银行卡部总经理,个人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银行卡部总经理。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银行部(移动金融部)总经理。

 董事:章硕麟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名摩根大通证券)、摩根富林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俞樵

 经济学博士。

 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教授及公共金融与治理中心主任。曾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曾经在加里伯利大学经济系、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系、复旦大学金融系等单位任教。

 独立董事:刘红忠

 国际金融系经济学博士

 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独立董事:戴立宁

 获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及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曾任台湾财政部常务次长,东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及光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独立董事:李存修

 获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校区企管博士(主修财务)、企管硕士、经济硕士等学位。

 现任台湾大学财务金融学系专任特聘教授。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监事会主席:赵峥嵘

 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历任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副行长、浦发银行温州分行副行长、行长及杭州分行行长等职务。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

 监事:张军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绩效评估总监、国际投资部总监、组合基金投资部总监。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管理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全球多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

 监事:万隽宸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3. 总经理基本情况:

 章硕麟先生,总经理。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名摩根大通证券)、摩根富林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杨红女士,副总经理

 毕业于同济大学,获技术经济与管理博士

 曾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稽核监督部业务副经理、营业部副经理兼工会主席、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消费信贷中心总经理;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个人银行发展管理部总经理、零售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杜猛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历任天同证券、中原证券、国信证券、中银国际研究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专家、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国内权益投资一部总监兼资深基金经理。

 孙芳女士,副总经理

 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世界经济学硕士学位。

 历任华宝兴业基金研究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专家、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国内权益投资二部总监兼资深基金经理。

 郭鹏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企业管理硕士学位。

 历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市场部副总监,产品及客户营销部总监、市场部总监兼互联网金融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张军先生,副总经理

 毕业于同济大学,获管理工程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秘书、公司业务部业务科科长,徐汇支行副行长、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一职。

 邹树波先生,督察长。

 获管理学学士学位。

 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

 5.本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聂曙光先生,,自2004年8月至2006年3月在南京银行任债券分析师;2006年3月至2009年9月在兴业银行任债券投资经理;2009年9月至2014年5月在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固定收益事业部临时负责人等职务,自2014年5月起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8月起担任上投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0月起担任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1月起担任上投摩根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4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6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岁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安瑞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4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安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唐瑭女士,英国爱丁堡大学硕士,2008年2月至2010年4月任JPMorgan(EMEA)分析师,2011年3月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自2015年5月起担任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2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6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上投摩根纯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岁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安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上投摩根安泽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2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安隆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安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杜猛,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孙芳,副总经理兼投资副总监;朱晓龙,研究总监;孟晨波,总经理助理兼货币市场投资部总监;赵峰,债券投资部总监;张军,投资董事;黄栋,量化投资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09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70.60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50亿元。在2016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第33位,按一级资本排名第32位;在2016年《财富》世界500强中,兴业银行排名第195位;在2016年《福布斯》全球上市企业2000强排名中,兴业银行位居第59位,稳居全球银行50强、全球上市企业100强、世界企业500强。品牌价值同步提升,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联合世界知名品牌评估机构Brand Finance发布的“2017全球银行品牌500强”榜单,兴业银行排名第21位,大幅上升15位,品牌价值突破百亿美元达105.67亿美元,同比增长63.70%。在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评奖中,兴业银行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银行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并先后获得“亚洲卓越商业银行”、“杰出中资银行奖”、“年度最佳股份制银行”、“卓越竞争力金融控股集团”、“卓越创新银行奖”、“年度优秀绿色金融机构”、“最佳责任企业”等多项殊荣。

 (二)、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及产品研发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214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7234.37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五)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客户服务电话:95566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网址:www.boc.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李巍

 (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电话:(021 53686888

 传真:(021) 53686100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转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李航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网址:www.htsc.com.cn

 (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热线:010-95558

 (1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和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电话:021-38631117

 传真:021-5899189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联系人:石静武

 (22)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2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2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 李晓芳

 联系电话:010-59601366转7167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25)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传真:010-88066552

 (26)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建工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2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2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2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3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3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3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网站:licaike.hexun.com

 (34)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站: www.yilucaifu.com

 (3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站:www.leadbank.com.cn

 (3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37)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38)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站:www.hongdianfund.com

 (39)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4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站:http://8.jrj.com.cn/

 (41)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42)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登记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岁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性定期开放式

 五、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一、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其12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12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12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份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月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日为该年度对月的最后一日。

 二、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即开放期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消除之日起次日,计算或重新计算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三、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

 例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20日生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12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即2016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19日。假设第一个开放期时间为5个工作日,首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为2017年6月20日,首个开放期为自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该期间不代表真实情况,具体将按2016年所发布的节假日时间表进行调整);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其12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即第二个封闭期为2017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6日,以此类推。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合理充分的定量分析及定性研究基础上,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通过参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封闭运作,力争获取超越基准的稳健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品种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评估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2、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的预判,相应的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本基金通过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预测未来的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对上述因素及其变化的反应,并据此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行合理配置。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挖掘信用债的投资价值,在承担适度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较高收益。本基金将利用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债券发行人及其发行的债券进行信用评估,并结合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分析违约风险以及合理信用利差水平,判断债券的投资价值,谨慎选择债券发行人基本面良好、债券条款优惠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5、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回购利率和现券收益率以及其他投资品种收益率的比较,通过回购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作,投资于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以及其他获利机会,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并根据市场利率水平以及对利率期限结构的预期等,对回购放大的杠杆比例适时进行调整。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其中,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需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主要从自上而下判断景气周期和自下而上精选标的两个角度出发,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环境分析、市场指标分析结合自下而上的基本面分析和估值分析,精选个券构建组合。为了提高对私募债券的投资效率,严格控制投资的信用风险,在个券甄选方面,本基金将通过信用调查方案对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组合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因素,主要从资产池信用状况、违约相关性、历史违约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的信用增强方式、利差补偿程度等方面对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与收益状况进行评估,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确定资产合理配置比例,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前提条件下,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开放期内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一家企业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不得超过该债券的10%;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1)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

 中债总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下的综合系列,该指数成份券由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也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每封闭运作满一年开放一次,主要投资于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因此,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相匹配,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会定期评估并在公司网站发布,请投资者关注。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无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上投摩根岁岁丰定期开放债券A:

 ■

 1.上投摩根岁岁丰定期开放债券C:

 ■

 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为0.8%。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1、本基金分为A 类和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1+申购费率),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

 ■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仅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收取0.9%的赎回费,其他情况的赎回费率为0%。

 6、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招募书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上投摩根岁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8月26日成立,至2018年2月25日运作满一年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7年10月9日公告的《上投摩根岁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2月25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

 2、在“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主要人员情况”中,对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7、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章节,对本披露期内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披露。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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