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经检查,现将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二、会议审议情况”部分内容
更正前:
授权董事长邢运波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更正后:
授权董事长邢运波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中部分内容
更正前:
授权董事长邢运波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更正后:
授权董事长邢运波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见谅。
特此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