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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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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3日,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配偶赵冬梅女士的通知,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其于2018年3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配偶赵冬梅女士,本次增持前,赵冬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196,73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71%。本次增持800,000股后,赵冬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996,73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74%。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及其配偶赵冬梅女士两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2,501,71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83%。

 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赵冬梅女士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1、赵冬梅女士于2017年5月9日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并于2017年11月8日完成相应的股份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轮金宇关于公司董事配偶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17-067)。

 2、赵冬梅女士于2018年1月11日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并于2018年1月15日完成相应的股份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赛轮金宇关于公司董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临2018-008)。

 二、其他说明

 1、赵冬梅女士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赵冬梅女士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赵冬梅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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