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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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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21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荀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为全资孙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与特变电工湖南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总金额为6948.80万元的《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三期40.4MW鱼塘水面光伏电站承包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

 鉴于公司原董事姚生娣、田圆圆辞职后公司董事总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经公司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婷女士、古汉宁先生为公司第六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古汉宁先生、张婷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孙荣贵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申请,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经公司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平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刘平春先生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任期届满,经重新聘任可连任。张哲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7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分析和评估,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9,962.86万元(该计提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定数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公司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张婷,女,中国国籍,1990年出生,四川大学管理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主管、经理,现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张婷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荀建华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古汉宁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Simon Fraser University本科在读。

 古汉宁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荀建华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古耀明之子。

 3、刘平春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政工师,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毕业、中国人民大学MBA毕业。曾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刘平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荀建华不存在关联关系。

 4、张哲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副行长,现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张哲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荀建华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21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安全长先生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辞去监事职务的申请,导致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经公司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高升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高升武先生简历如下:

 高升武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曾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李朗支行副行长、行长,现担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拓展事业部副总经理。

 高升武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荀建华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6948.80万元。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45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溪亿晶”)拟与特变电工湖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签署《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三期40.4MW鱼塘水面光伏电站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直溪亿晶拟将其“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三期40.4MW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除光伏组件以外的发电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一揽子承包给特变电工进行建设,《承包合同》总额为6948.80万元。公司拟为直溪亿晶履行《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项支付,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期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后24个月。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346468727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建昌养殖场北侧

 5、法定代表人:荀建华

 6、注册资本:15946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5年8月11日

 8、经营范围: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行管理。

 9、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直溪亿晶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银行贷款总额”是100MW电站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贷款余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直溪亿晶拟与特变电工签署《承包合同》,直溪亿晶拟将其“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三期40.4MW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除光伏组件以外的发电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一揽子承包给特变电工进行建设,《承包合同》总额为6948.80万元。公司拟为直溪亿晶履行《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项支付,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期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后24个月。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直溪亿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下属孙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直溪亿晶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99亿元(包括本次公司拟对直溪亿晶提供的共计人民币6948.8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52%。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12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充分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7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分析和评估,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10,034.69万元(该计提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定数为准)。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1、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截至2017年末应收账款余额97,045.63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2,115.6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进行了单独计提,其余的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了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计本期测试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约为8,398.55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截至2017年末存货账面余额34,619.79万元。期末存货按成本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有的金额确定;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按该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公司财务部对各项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对比测试,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36.14万元。

 三、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10,034.69万元(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数为准)。

 公司在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2017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中,对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的预测数已考虑了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

 四、本次计提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 02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9日

 至2018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5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 会议登记时间:2018月4月3日—4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二)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3213)

 联系人:冉艳

 电话:0519-82585558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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