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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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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基建仓期不得超配同业存单
银行公募“帮忙模式”料终结
□本报记者 吴娟娟 徐文擎

 □本报记者 吴娟娟 徐文擎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基金公司及相关托管方了解到,部分基金公司近日收到相关要求,债券型基金建仓期内不可超配同业存单。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剑指同业存单通道化,银行与公募基金相互帮忙模式将走向终结。

 建仓期同业存单配比不得超两成

 “确实有此事。”某基金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在回复中国证券报记者问询时称,“昨晚(周四晚)就知道了。”另一家基金公司人士说,他们收到了托管行的相关通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也就是说,同业存单配置比例超过基金资产的20%即为“超配”。

 “我们公司还没收到通知,但和其他公司的人交流了一下,其它公司确实收到了。”华南某基金公司人士回复记者时表示,公司最近没有新发债券基金的安排,因此基本没有影响,但存续期间正在发行的基金以及未来新发的基金都将受到影响。

 剑指同业存单通道化

 北京某中型公募债基基金经理表示,在过去,那些在建仓期内不要求债券比例立刻达到80%的基金管理人可能会超配存单,利用六个月的时间窗口和某些银行达成私下协议,即基金资产专门投某些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等建仓期快到时,再卖掉同业存单买债,以达到80%的债券仓位要求。“这就相当于从银行拉来钱,再买他们发行或者指定的其他家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帮助银行完成考核指标,互惠互利。但新要求下发后,债券基金建仓期内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能超过20%,这个模式不能再做了。”

 某百亿债券私募产品经理表示,2018年以来同业存单发行难度上升,银行与公募基金相互帮忙模式再次出现——公募基金建仓期用债基买存单,银行买债基。不过建仓期到了之后,银行若突然赎回债基,而公募基金无法及时卖出同业存单,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华南某大型基金公司基金经理认为,此番要求对于奔着建仓的前三个月能投存单而成立的债基影响较明显,部分银行委外会采用这种模式,其投债基初衷就是为了走通道冲同业存单规模。

 同业存单市场影响可控

 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债基或需根据要求调整持仓,但同业存单市场受到的影响可控。

 “对于债基来说,存单总体来说是有优势的,收益率高、流动性好,也没有税的问题。现在不让做了,只能改变原来的建仓策略。”上述固收投资总监表示。不过,他认为,即使目前处在建仓期的基金一起卖同业存单,对该市场的冲击也不会很显著,更何况不是所有基金都会用同业存单作为底仓。

 另一家券商固定收益分析师称,“最近同业存单的价格下降得比较多,所以对于债基基金经理来讲,配存单和短债的收益率差别不大,所以转配短债也可以。而从存单供给端来看,银行近段时间的流动性较宽松,他们可能对发行同业存单的需求没有那么强烈。当存单的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收缩,对市场的影响就不会太大。如果从长期看,在未来资金逐步收紧时可能会看到对同业存单的影响。”

 之所以不至于扰动同业存单市场还在于同业存单市场早已开始收紧。一位城商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进入2018年,同业存单市场已经吸收了前期的监管规定,部分银行2018年同业存单发行规模上线明晰。而2017年8月央行发布的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更是给市场打了“预防针”。该报告指出,“拟于2018年一季度评估时起,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发行的一年以内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对其他银行继续进行监测,适时再提出适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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