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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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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公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1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临2017-129号)中提到:2017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告知函》,告知公司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做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团队于2017年12月12日整体合并至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合并后,将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承做的团队。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收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共同出具的《关于对告知函内容修订和明确通知》,对2017年12月告知函内容进行修订和明确,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承做贵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业务团队于2017年12月12日整体离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同时整体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本次整体加入后,业务团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均不变。

 现业务团队已整体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作为贵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承做团队。

 我们再次重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是‘业务团队整体离开和整体加入,非机构间的合并’。”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独立意见,2018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127号、临2017-128号和临2018-00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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