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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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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1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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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公告,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等部分董事高管计划于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持有人”)出资人民币17,000万元设立“一村共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共富1号基金”或“本基金”),拟通过共富1号基金实施上述增持计划。共富1号基金由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将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于增持计划规定期间内购买公司股票,未设定购买价格区间,购买金额不超过17,000万元。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仅享有基金份额收益权,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参与基金的具体管理。截至目前,共富1号基金已于2018年3月22日完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协会备案工作,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

 2、截止增持计划披露日(2018年1月25日),董事长王煜先生持有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翼投资”)出资436万元,占股权比例36.33%,为春翼投资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春翼投资持有公司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5%。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等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计持有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翔投资”)出资354万元,占股权比例14.74%。春翔投资持有公司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0%。上述人员持有春翔投资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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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进展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春秋航空(601021)A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以不超过17,000万元资金购买公司股票,未设定购买价格区间。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1)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出资人民币17,000万元设立共富1号基金,拟通过共富1号基金增持公司股票。共富1号基金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购买公司股票;

 (2)基金募集总额:17,000万元;

 (3)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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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基金的存续期限: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3年,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后,本基金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

 (5)投资范围:投资于春秋航空(601021)的A股股票及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现金管理类金融工具;

 (6)基金管理人: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经理由基金管理人指定。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共富1号基金之基金管理人及投资经理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月25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果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资金安排:个人合法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自筹资金。

 8、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共富1号基金已于2018年3月22日完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协会备案工作,并将尽快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基金股东代码卡,在证券交易账户开立完成后实施购买股票计划。截至目前,共富1号基金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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