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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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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深圳汉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汉莎”)100%股权的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购事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5日起停牌。

 目前,本次收购事项的具体方案仍在筹划中,相关各方尚未签订相关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收购鼎亮汇通100%财产份额)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23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56号,2017年6月19日核准),具体核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前已经完成的工作

 1、2017年7月7日,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亮汇通”)100%财产份额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7月7日核准了鼎亮汇通的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308947479B)。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成为鼎亮汇通的有限合伙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烟台扬帆投资有限公司成为鼎亮汇通的普通合伙人,公司和烟台扬帆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鼎亮汇通100%的财产份额。

 2、2017年7月10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5514号),经其审验认为:截至2017年7月7日止,公司已增加股本人民币2,749,259,255元,全部由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2家机构以股权出资认缴,溢价人民币5,416,040,745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0,495,825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6,800,495,825元。

 3、2017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2,749,259,25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于2017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注册资本2,749,259,255元,增加2,749,259,25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4、2017年9月12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公司注册资本由“4,051,236,570元”增加至“6,800,495,825元”,并于2017年9月14日领取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16309497XM),公司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实施完毕。

 二、后续尚需完成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待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将择机实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41,558,44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事项。

 2、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尚需向主管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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