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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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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710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积极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形势。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股东们的鼎力支持下,坚持转方式、调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中心,立足长远发展,大力推动创新升级措施落实。发挥企业优势,提升产品质量,深耕细分市场,强化能力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全年实现重卡销售134731辆,同比增长67.96%;实现销售收入373亿元,同比增长76.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97亿元,同比增长114.63%,是国内商用车行业运营质量和效益水平最好的企业之一,整体工作呈现出许多新进步、新突破、新亮点:

 1、国内市场营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开展进位增量工作,国内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在科学细分市场、销售网络下沉、聚焦经典车型、大客户开发和维护等方面均实现突破。特别是发挥“智慧重汽”平台作用,提升精准营销能力,启动“全生命周期、全价值链、营销全过程”服务新模式,创新“不停车服务”并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亲人”服务质量和内涵。

 2、品牌建设及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成果凸显。公司的HOWO等产品品牌及亲人服务品牌,互补互促,品牌美誉度不断提升。公司继续在工程车领域保持行业领先,同时借助HOWO-T系列产品的优异性能,成功拓宽了牵引车、载货车市场,在干线物流领域、危化品运输、快递快运等行业取得了较大市场提升。HOWO品牌专用车在消防车、除雪车、清障车以及路面作业车等细分市场,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公司产品出口创历史新高,连续十三年高居国内重卡行业出口首位。“HOWO”已成为国际、国内知名的高端重卡品牌。

 3、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了以“提升经典工程、打造精品车型”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针对精品车型和精品总成部件,制定专项审核和质量提升计划。开展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质量问题回头看活动、生产线过程审核等工作。同时进行生产线智能化、自动化的升级改造,提升生产制造过程控制能力;加强对供方的分类管理和质量目标管理,提高配套产品质量,提升供应链水平。

 4、企业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围绕精益营销、精益研发、精益制造及精益管理,全面启动精益化管理向全价值链、全业务流程的深化推进工作。深化“项目制”管理模式,面向用户,加强规章制度及流程建设,精益化管理水平有了新提升。制造部门通过巩固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成果,持续优化生产组织模式,加大全流程控制和管理,实现了产能效率和产品质量的双提升。

 5、员工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报告期内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高层领导干部研修班等,提升了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开展了主管级交叉挂职和营销系统高级经理选聘工作,贴近市场、服务一线的能力得到了加强。制造单位继续落实责任工程师制度,打通员工上升通道,弘扬工匠精神,员工队伍素质有了一定提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本集团将2017年度发生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2016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本集团将2017年度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2016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2016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及金额:资产处置损失579,249.07元,营业外收入280,617.00元,营业外支出859,866.07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作为与国家宏观经济紧密相关的重卡行业,在国家经济“稳中有升”,供给侧改革初见成效、基建工程投资不断增加的宏观背景下,工程车市场容量持续扩大,公路货运稳定增长,同时受新版GB1589标准实施、“9.21治超”以及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等方面的影响,重卡市场出现了爆发式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7年重卡行业销量达到111.7万辆,同比增长52.38%,刷新了2010年创下的101.74万辆的历史记录。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积极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形势。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股东们的鼎力支持下,坚持转方式、调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中心,立足长远发展,大力推动创新升级措施落实。发挥企业优势,提升产品质量,深耕细分市场,强化能力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全年实现重卡销售134731辆,同比增长67.96%;实现销售收入373亿元,同比增长76.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97亿元,同比增长114.6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本集团将2017年度发生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2016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本集团将2017年度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2016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2016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及金额:资产处置损失579,249.07元,营业外收入280,617.00元,营业外支出859,866.07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8—0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18年3月22日下午13:30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有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峰作了会议记录。

 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表决审议以下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进行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8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章程》作出修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0,872,610.74元,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171,538,865.9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7,580,680.29元。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

 2、按照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任意公积金;

 3、按2017年末总股本671,080,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456,334,944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2018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公司计划2018年度向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汇丰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银行、东亚银行、星展银行、恒生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信用(授信)业务,总额度不超过捌拾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按揭业务、融资租赁、各类保函等相关业务。

 上述融资授信适用期限为2018年度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融资授信计划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并代表董事会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向有关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协议,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 985,751.00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976,483.00万元人民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编号:2018-09)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宋进金先生、邹忠厚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编号:2018-10)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通过与银行或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并不限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等)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同时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服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2018年度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授信等相关法律文件。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18-11)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现为我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为我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定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8-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8、12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议案5、6、8、9、11、12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8-0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5日——2018年4月26日 。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下午15:00——2018年4月26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 2018年 3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06)。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此项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党家庄镇南首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18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17:00(信函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党家庄镇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50116

 4、联系人:张欣、于佳溢

 联系电话:0531-58067586,传真:0531-58067003(自动)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投票代码为:360951

 投票简称为:重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如下: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8-0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于2018年3月22日下午15:00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本部第二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孔迎春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工作报告,对2017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编制和审核上述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证公司规范管理运作,健康发展。

 (2)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

 (3)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决策均严格执行了各项制度,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0,872,610.74元,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71,538,865.9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7,580,680.29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70,872,610.74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照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

 2、按照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任意公积金;

 3、按2017年末总股本671,080,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456,334,944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而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8-10)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8—0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主要负责重卡整车的生产和装配,目前已经在关键零部件总成、整车生产和装配、整车进出口等环节具备一体化的生产能力和竞争优势。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实际控制人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他下属公司发生持续性的购销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从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发动机、变速箱、内饰件及其他相关零部件;接受中国重汽及其下属各改装厂的整车上装服务;向中国重汽集团下属的进出口公司销售用于出口的整车;控股子公司桥箱公司向中国重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车桥等。

 2017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894,443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2,080,244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在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18年经营目标,预计了2018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预计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985,751万元人民币,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1,976,483万元人民币。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2018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属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董事于有德先生、宋其东先生、宋进金先生、邹忠厚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节《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人名称请参照公司年度报告正文释义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17年3月30日、4月26日及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伯芝,注册资本:102628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71,154万元,净资产301,836万元,营业收入20,146万元。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187128.5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圣井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严文俊,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总成、工程机械、农用车、摩托车配件、橡胶制品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机械加工、铸造;汽车改装;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五金、交电、钢材的批发;汽车售后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在章丘市中国重汽工业园内从事污水处理经营和压缩空气的供应;批发(有仓储):乙炔;丙烯;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不含剧毒品,成品油,第一类易制毒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永久气体(限氧气、氮气、氩气)、液化气体(限二氧化碳)气瓶充装;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安装。(以上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62,150万元,净资产139,1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57,843万元。

 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671308万元,注册地址章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王伯芝,主营发动机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发、中试,对外进行计量培训、评审,提供动力能源(风、水、电、汽,只限于提供,不含自制),自有土地、房屋设备租赁,物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340,774万元,净资产861,4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33,639万元。

 3、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金193088.38万元,注册地址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红泰六路699号,法定代表人邢忠,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多缸柴油机、汽车用、低速货车(含三轮车)用、非车用,发电机组、发动机配件及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自由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制造:铸铁件,有色金属铸件,铸造设备;服务:铸造模具设计及制作;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88,047万元,净资产253,3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1,491万元。

 4、中国重汽集团重庆燃油喷射系统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3848.58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翠宁路6号,法定代表人胡伯康,主营业务油泵油嘴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2,232万元,净资产45,3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7,345万元。

 5、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8114.9万美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圣井唐王山路北潘王路西,法定代表人侯建明,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生产再制造发动机产品及汽车零部件、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润滑油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0,239万元,净资产76,6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7,317万元。

 6、中国重汽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55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4层、15层,法定代表人刘伟,经营范围: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提供自产产品售后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汽车及配件、电子机构设备、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装饰材料、计算机软件、建筑材料的批发。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10,212万元,净资产90,96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6,666万元。

 7、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150370万港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十一层,法定代表人蔡东,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进出口贸易(电子、机械设备,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汽车及配件;贱金属及其制品;矿产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工业用);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木浆及其它纤维状纤维素;纸及纸板的废碎品;纸、纸板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等);自有房屋租赁(以上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4,843万元,净资产133,7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03万元。

 8、中国重汽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3层,法定代表人方健,经营范围汽车制造、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安装工程、工矿工程建筑施工及项目管理;公用与民用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工程的监理;基本建设项目标底的编制和工程结算审价、评估等。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008万元,净资产3,4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59万元。

 9、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300万元,注册地址柳州市柳江县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商用车销售、进出口业务、二类机动车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厂房租赁,仓库租赁,仓储(易燃易爆化学品除外)服务。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3,396万元,净资产12,2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0,317万元。

 10、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6277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1128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专用汽车、商用车(不含小轿车)、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不小于500L);车载罐体(不含压力容器);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及自产产品的配送和服务;房屋、场地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3,956万元,净资产5,8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5,738万元。

 11、中国重汽集团绵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防震减灾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颜家智,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商用车销售。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760万元,净资产4,3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77万元。

 12、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注册地址济宁市诗仙路369号,法定代表人刘荣章,经营范围车用燃气气瓶的安装(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载重汽车、专用汽车、重型专用汽车底盘、客车底盘、汽车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机械加工和销售及以上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8,182万元,净资产-30,16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2,391万元。

 13、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长城路8号,法定代表人靳文生,经营范围:商用汽车整车及底盘(含低速货车、专用汽车、载货汽车、客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检测及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通用机械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运输型拖拉机及农机推广;汽车租赁、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限制类)(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97,280万元,净资产89,1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3,475万元。

 1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

 控制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58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潘王路19777号,法定代表人严文俊,经营范围:客车底盘及零部件生产、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汽车工业技术服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零部件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55,209万元,净资产-2,6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0,277万元。

 15、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埔岭99号,法定代表人徐向阳,经营范围:汽车(含底盘、客车)生产、销售;低速货车生产、销售;机械产品、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和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2,510万元,净资产-13,2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121万元。

 16、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注册资本240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长清区重汽黄河路688号(重汽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李建亭,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不含特种设备)、橡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机床设备维修;工程机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3,541万元,净资产28,36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3,519万元。

 17、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7层,法定代表人孙成龙,经营范围:投资汽车工业、房地产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1,415万元,净资产81,134万元。

 18、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23954万元,注册地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荣路369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重型专用汽车及底盘制造、专用汽车方面的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各类工程机械产品的研发、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改装汽车、汽车配件制造;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62,626万元,净资产31,9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8,936万元。

 19、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天门大街266号,法定代表人于有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重型汽车专用底盘、消防车、汽车总成、汽车零部件及专用汽车改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9,985万元,净资产11,0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3,087万元。

 20、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520.79万元,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州街99号,法定代表人武正河,经营范围:设计制造汽车变速箱、拖拉机前驱动桥、工程机械齿轮、各种螺伞齿轮等部件、煤矿支护设备及综采配件、铸锻件、设备维修及配件;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经营本公司各种产品部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要材料及设备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变速器产品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1,620万元,净资产59,6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2,327万元。

 2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章丘市潘王路17668号,法定代表人陈彦博,经营范围:制造、销售:专用汽车(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为准);车载罐体;城建园林机械修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2,927万元,净资产11,5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7,631万元。

 2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物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53号,法定代表人杨永启,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车用尾气净化液;餐饮、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以上凭资质证经营);房屋出租及中介;房地产营销、代理;保洁服务;家庭服务;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水处理设备;包装箱的生产(不含印刷)、销售;销售:办公用品,工艺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048万元,净资产3,1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07万元。

 2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地址山东省章丘绣江路北首路西绣惠镇康陈村地段,法定代表人马明亮,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以上项目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经营);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的加工及销售(不含玻璃制造);钢结构加工及安装、建筑工程施工、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及安装、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管道维修(以上经营项目取得资质证后经营);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零部件、彩板五金、交电、日用杂品、耐火材料(只限分公司经营);房屋粉刷、清洗维修、房屋出租、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网架设计、制作、安装(凭资质);输送设备、涂装成套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调试;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325万元,净资产7,4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593万元。

 24、中国重汽集团希尔博(山东)装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金21851.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天门大街567号,法定代表人刘培民,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装配、安装、销售、进出口随车起重机、随车起重运输车、拉臂钩、升降尾板、汽车起重机及其零部件,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321万元,净资产9,6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6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有国家定价,则应执行该国家定价;如没有国家定价,则应考虑适用市场价或成本加成价,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综合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于某种服务,则应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如果在将来任何时候,某一国家定价生效并可适用于某种服务,则该服务应适用该国家定价。

 辅助生产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技术服务的定价原则:中国重汽集团将为本公司提供日常性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服务费为每年200万元(包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及服务费用);如果中国重汽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技术开发,其技术开发费的定价原则为提供该等技术服务的实际支出的成本加上10%的利润。

 仓储服务的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房屋租赁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参照同地区土地及房屋租赁价格确定。

 医疗服务协议定价原则:如果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则应适用该国家定价;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适用市场价;如果适用市场价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应适用成本加成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签署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零部件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辅助生产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技术服务、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职工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已签订的协议有:《综合服务协议》、《辅助生产服务协议》、《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技术服务协议》、《职工医疗服务协议》。以上相关协议刊登在2006年4月13日、2006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后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签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对上述协议均予以修订并续签。相关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09年5月15日、2011年4月23日、2014年5月7日和201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在已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的基础之上,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后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续签该协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零部件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辅助生产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技术服务、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职工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已签订的协议有:《综合服务协议》、《辅助生产服务协议》、《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货物和劳务互供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技术服务协议》、《职工医疗服务协议》。以上相关协议刊登在2006年4月13日、2006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后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签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对上述协议均予以修订并续签。相关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09年5月15日、2011年4月23日、2014年5月7日和201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在已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的基础之上,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后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续签该协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 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和专业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公允、没有损害 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董事会《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做如下专项说明:

 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货物互供、综合服务、辅助生产服务、房屋租赁、技术服务、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职工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公司关联董事需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8—1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将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形成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2016年度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280,617.00元,营业外支出859,866.07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579,249.07元。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项目;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营业外收入”项目。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要求所做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而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8—1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按揭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按揭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通过与银行或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并不限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等)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同时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2018年度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公司资信审核及金融机构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的自然人及法人客户。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作为汽车销售的一种模式,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模式已为国内汽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和融资租赁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整车产品的销售,风险可控,同意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作为汽车销售的一种模式,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模式已为国内汽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和融资租赁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整车产品的销售,风险可控,同意该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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