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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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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本报告期,公司未实施现金利润分配,未送红股,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实施多元化业务经营战略。本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业,并兼营期货业务、厨柜制造及旅游酒店业务。

 目前,建筑业务占公司收入比重最大,期货经纪业务则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

 (一)建筑业

 1、主要业务及其变化

 (1)概述

 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经营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建筑装饰装修项目,主要位于成都地区。倍特建安承揽业务主要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通过竞标形式获得。公司建筑业务一直呈现收入规模较大,利润贡献低的局面。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在公司资金紧张面得到一定缓解的背景下,倍特建安于2016年初调整了经营方针,将主要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到资金占用较大,但利润相对更高、风险更低的优质市政公用和基础设施等项目。报告期,倍特建安继续严格执行调整后的经营方针,把目光重点投向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和新川创新科技园。公司为此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受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和新川创新科技园开发进度等影响,截止报告期末,倍特建安尚未承揽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的重大建设项目。报告期,倍特建安继续更加审慎承接房建项目,基于有利于改善经营业绩的原则,在经过充分论证后,承揽了预计会带来较高利润回报的成都高新区“嘉悦汇”重大房建施工项目。

 ■

 

 (2)业务模式及风险

 ■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外部因素变化情况及影响和应对措施

 据国家统计局及万得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额为631,683.96亿元,同比增长7.2%。固定资产投资实现了稳中有升,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40,005亿元,增长19.0%,比上年加快1.6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保持高速增长。房建市场,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为17.8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7%,增幅略有下降;全国房屋施工面积131.7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4.2%,实现稳步增长。2017年,四川省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097.3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1,235.9亿元,增长10.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4个百分点。

 PPP改革推行四年以来,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2017年,是PPP项目规范实施年。在纠正不规范行为的同时,PPP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稳中求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控财政金融风险。据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数据,截至12月末,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收录管理库和储备清单PPP项目共14,424个,总投资额18.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28.1%、34.8%。其中,已落地项目中处于执行阶段的项目2,729个(移交阶段的项目为0个),投资额4.6万亿元。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数居前三位,合计占管理库的59.2%;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项目投资额列前三位,合计占管理库的71.6%。PPP入库需求依然旺盛,落地率也稳步提升。

 新加坡和四川省合作的首个综合型城镇发展项目——新川创新科技园位于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也是国家级新区——天府新区重点工程。园区面积10.34 平方公里,于 2012 年 5 月正式开工建设。倍特建安于 2013 年底开始参与新川创新科技园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报告期内新增3个合作项目, 2018年新川创新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然是倍特建安的业务重点之一。

 目前正在建设的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位于成都简阳市芦葭镇附近,距成都市中心51公里,是“十三五”规划建设的我国最大民用运输枢纽机场项目,定位为中国第四个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计划2020年投入使用。天府国际机场建成后,成都将成为中西部唯一一座,中国第三座拥有两座国际机场的城市。围绕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布局的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是四川省和成都市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在成都市“东进”战略下依托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将重点开辟和打造的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第二主战场”,将再造成都市的一个产业新城。按照2017年发布的《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总体规划》,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总规划面积约483平方公里,以天府国际机场为枢纽、综合运输体系为动脉、产城融合单元为节点,将瞄准临空基础性产业和临空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全球新枢纽经济领航者为目标,以建成国际航空枢纽典范城、全球公民双创汇聚区和国家战兴产业发展集群地为愿景,着力打造一座创新之城、科技之城、低碳宜居之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将以“一年打基础、三年见雏形、五年聚产业、十年立新城”为目标稳步推进开发建设。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由成都高新区负责开发建设,基本建设需求巨大。

 当前,成都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人才战略。未来5年,成都将建设人才公寓和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2,769万平方米,约35万套。根据建设计划,成都高新区预计在2017年-2021年5年内,规划选址9个点位,建设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用地规模约3,457亩,总建设面积达到约435万平方米,房屋总套数约3.6万套。

 倍特建安虽然目前业务规模较小,与行业内领先建筑施工企业存在较大差距,但公司作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唯一的国有上市公司,倍特建安作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唯一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也拥有其他建筑施工企业难以比拟的优势。公司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发展战略,就是立足于成都高新区,特别是抓住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建设、成都高新区人才公寓建设等巨大机遇,实现快速发展。2018、2019年是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开发建设的关键之年,建设进度将大大加快,一大批基础设施、市政公用、棚改等重大建设项目将开工建设。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成都高新区人才公寓很多建设项目的业主就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另一国有独资公司——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倍特建安将利用这一独特优势,更多采用与知名建筑设计院组建联合体以EPC方式争取多承揽成都高新区自己的建设项目,在服务于成都市“东进”战略和成都高新区建设的同时,迅速提升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经营业绩。

 3、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的市场地位和优劣势

 2017年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之年”,也是建筑业持续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的措施,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过去的一年中,“一带一路”、PPP项目得到进一步深化,这对拉动建筑业总产值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据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213,953.96亿元,比2016年增长10.5%,同期增幅增加了3.41个百分点。从产值结构上看,房屋工程占比约61%,土木工程(主要指铁路、隧道、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比超过26%,装修装饰占比约5.6%,其余是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项目。2017年建筑业继续保持了高速增长。

 万得数据统计显示,国内建筑业企业有近9,000家,从产值结构上看,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屋工程和土木工程,市场集中度低,竞争极其激烈。

 一直以来,公司子公司倍特建安的主要劣势是,在行业内业务规模较小,受资金紧张制约,业务选择上只能更多参与资金占用相对较少、项目周期较短的施工承包项目,议价能力低,利润贡献小,无法与国内大型建筑企业竞争,即使是与四川本地的领先建筑施工企业如成都建工、华西集团相比,倍特建安目前的业务规模也存在不小差距。但是,倍特建安拥有房建施工总承包与市政施工总承包双一级和多领域专业施工承包的较高业务资质,在成都当地拥有较明显的业务资质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倍特建安已积累了丰富的建筑施工经验和稳定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如前述“2、外部因素变化情况及影响和应对措施”所述,作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唯一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倍特建安将与央企等国内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实施错位竞争,倍特建安将把主要目光放在成都高新区自己的建设项目上,特别是要抓住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建设等巨大机遇。

 4、业务领域内的资质

 倍特建安主要拥有房建施工总承包、市政施工总承包双一级和多领域专业施工承包的较高业务资质。报告期内,倍特建安相关业务资质未发生变化。截止下一报告期末,倍特建安所有业务资质均仍在有效期内。

 5、融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尚有一笔长期借款,报告期内未增加其他融资事项。该部分信息具体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部分“会计报表附注”中“五、27、长期借款”部分。

 6、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1)执行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

 GB/T19001 -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50430-2007《工程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倍特建安2009年通过国际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以来,每年均通过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监督评审。

 (2)质量控制措施

 倍特建安主要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明确“过程精品、业主满意”的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并将目标层层分解,做到质量责任明确、职权落实到位。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完整、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员,强化“项目管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和程序控制,加强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样板制、三检制、工序交接制、质量检查验收制等。建立了以总工程师、技术部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组成的技术管理体系,施工前编制实施性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方案的评审,严格审核其工艺和顺序,确保施工质量。利用计算机进行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检查和验收,加强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图纸自审、会审、图纸深化设计、详图设计和综合配套图的审核工作,通过确保设计图纸的质量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严把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出厂质量关、进场质量关。建立了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对施工机械做到“定人定机”的管理,保证现场机械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加强影响工序质量因素的控制来实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根据工艺本身的特殊要求,设置质量控制点,通过对质量控制点的监控确保工序质量。做好施工测量及试验工作。测量的原始记录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做好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加强工序验交手续,杜绝由于上道工序不合格而转入下道工序所造成的质量缺陷。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成立交工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业主代表、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检验和验收。

 (3)整体评价

 倍特建安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是有效的,符合国际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要求。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7、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倍特建安建立了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两级风险把控。现场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实行登记制度、特种作业人员专项管理制度;对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实行淘汰制度;施工中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为充分保证项目工程稳健运行,倍特建安还出台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办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预防监控措施》、《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保障了生产的正常运行。

 报告期内,倍特建安严格按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操作运行,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期货业

 1、主要业务及其变化

 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其中核心业务为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利润贡献相对较小。倍特期货立足四川,布点全国。公司总部位于成都,下设成都自贸区分公司、山东分公司,并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天津等地区设有营业部,形成了覆盖国家中心城市与区域经济重镇的战略布局。针对潜在市场和客户情况,报告期内,分别新设立了宁波营业部、烟台营业部和成都自贸区分公司。为降低经营成本,减轻经营压力,所有新设网点均依轻型营业部标准建立。同时,为便于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合并了山东分公司与青岛营业部。报告期内,取得首批参与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业务会员资格和取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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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业情况及其行业地位

 中国期货业协会最新统计资料表明,2017年1-12月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307,615万手,累计成交额为187.9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5.66%和3.95%。两大指标显示市场交投依然活跃,但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额均呈下滑态势。2017年,一场前所未有的去杠杆行动在中国金融市场全面展开,不同于去年大宗商品的火热,2017年期货市场整体交投热情转淡,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额均呈下滑态势。目前我国期货公司经营模式逐渐分化为传统专业期货公司、大型现货机构兼营期货业务期货公司以及券商系期货公司。随着国内期货公司业务种类不断拓展,逐渐融合经纪、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从而发展成为更加综合的金融机构,部分规模较大的期货公司还将业务触角伸向海外。随着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推广,期货行业已在盈利模式、盈利空间、竞争模式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综合实力强、研发水平高的期货公司才有望在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当前领先的期货公司均已把发展重心调整到创新业务方面,积极组建固定收益、期权、外汇等新的交易团队,依靠投资咨询业务、资管业务和风险管理子公司的业务来带动业绩。资管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成为业绩前列公司的最大利润增长点,传统业务呈现下滑趋势。行业领先的期货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从单一靠做大规模获得保证金利息和经纪业务主要依靠交易所返还,转为组合发力。2017年,受资管新规影响,资管业务逐步从通道向投顾品牌和FOF细分专业优势的培养。风险管理业务方面逐步实现依托风险管理子公司获取期现结合的贸易商加自营模式利润的跨越。另外,由于各类新上市的期货品种不断增多,期货市场与整体金融环境的融合不断加深,期货公司特别是业内领先期货公司通过加强与券商、银行、保险、私募等外部金融机构的合作,从而进一步扩大其在盈利模式和盈利空间上的优势。

 倍特期货因起步早多年来在四川及西部期货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特别是在服务四川本地区域实体产业客户深耕较久,具有一定的客户认可度。但随着行业形势的剧烈变化和竞争加剧以及倍特期货自身缺乏金融、产业背景的支持,尤其是由于券商系和产业背景系期货公司的快速兴起,倍特期货近年来在行业内的排名逐步下滑,通过对比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的期货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倍特期货的注册资本、净利润及净资本等指标排名现已相对靠后,与国内前十名的期货公司存在较大差距。同时,近年来,随着全市场创新业务的发展,市场资金结构和投资者需求都在发生重大转换,专业投资机构所占比重不断增长,加之目前各期货公司纷纷新增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开展针对产业客户的各种创新的风险管理业务,对倍特期货的传统优势造成较大的冲击。总之,倍特期货近年来发展乏力的局面与全行业进入转型期的大背景有关,也是自身优势逐步丧失,发展瓶颈制约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

 倍特期货手续费收入与行业平均水平比较(单位:万元) 倍特期货净利润与行业平均水平比较(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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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2017年行业数据尚未公布,上图反映的是行业2011年到2016年的发展情况(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期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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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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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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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土木工程建筑业

 报告期,公司继续围绕提升现有建筑施工业务和期货主营业务经营效益推进经营管理工作。

 (一)2017年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5.726亿元,较去年同期11.138亿元下降48.59%,主要系建筑业工程施工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9.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92%。扣除本报告期确认的成都攀特实业有限公司清算收益1,497.25万元影响后,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较2016年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包括:受外部环境及公司经营调整等影响,建筑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1,433.78万元,厨柜业较去年同期亏损有所扩大,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637.03万元。

 (二)2017年建筑业和期货业经营概况

 1.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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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公司建筑业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9.22亿元下降56.57%,主要原因系:

 (1)倍特建安继续主动严控业务规模,以利润为导向,严把投标审查关,将主要精力和资源投入到优质的市政公用和基础设施等项目。报告期,倍特建安为能够积极介入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更多处于大量准备阶段,包括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加强项目管理能力、人才储备等,但全年尚未承接重大项目。

 (2)基于有利于改善经营业绩的原则,在经过充分论证后,倍特建安承揽了预计会带来较高利润回报的成都高新区华惠嘉悦汇广场房建项目(详见 2017 年 7 月1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嘉悦汇项目2017年底前才开工,因此,该项目对报告期营业收入和利润贡献均较小。

 2017年,尽管倍特建安新承揽的市政项目还较少,但如本摘要所述,成都高新区尤其是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的建设为倍特建安提供了广阔机遇。2018年,倍特建安要抓住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加快开发进度和即将开工一大批基础设施、市政公用、棚改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机会,争取能够多中标承揽优质建设项目,力争公司建筑业收入和利润在2018年有较大突破。

 报告期后,倍特建安在承揽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建设施工项目已取得积极进展。通过联合体方式预中标了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的孵化园公共服务配套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机场北物流组团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和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三岔一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详见 2018 年 3 月 15 日、3月20日和3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并且,为了更深入的参与到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的建设,报告期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同意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详见 2018 年 3 月1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为下一步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起成立主要针对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的 包括 PPP 建设基金在内的各类建设投资基金做准备,助力公司承揽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施工项目。

 2.期货业

 报告期,公司期货业营业利润2,583.3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42%,主要原因系:受监管力度加强和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公司手续费收入略低于2016年,但受益于资金价格上涨,利息收入同比增幅较大。

 报告期内,期货行业最传统、最基础的经纪业务持续萎靡,同质化竞争已近白热化,倍特期货经纪业务经营形式仍然严峻。

 ■

 2016年以来,资本市场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严监管”趋势逐渐确立。2017年年初至今,一场前所未有的去杠杆行动在中国金融市场全面展开,不同于2016年大宗商品的火热,2017年期货市场整体交投热情转淡,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额均呈下滑态势,导致倍特期货商品期货交易额和交易量较2016年大幅下降。另外,具有券商背景的期货公司在股指期货方面业务增长较快,挤压了倍特期货在股指期货业务的市场份额,导致倍特期货股指期货交易量和交易额也低于行业水平,从而使得倍特期货2017年度总的交易额、交易量降幅高于行业水平。由于受资管产品集中清盘、监管政策持续收紧、新增产品数量和规模急剧减少及公司内部业务调整等方面原因的影响,倍特资管收入较2016年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倍特资管新发行产品2支规模为700万元,较2016年同期大幅降低。

 ■

 报告期内,倍特期货注册资本增至3.2亿元,资本实力得到增强,为下一步公司择机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及迎接原油期货的推出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倍特期货取得了首批参与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业务会员资格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资格;完成能源交易所的测试工作以及外资IB业务测试工作,为开展原油期货业务做好了准备;为更好的拓展市场,服务客户,完成了公司手机平台“倍特智投APP”的搭建和上线。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完成CTP二席系统建设和上线工作,为快速交易和程序化交易奠定了基础平台;完成了倍特资管的程序化交易上线的准备工作。优化了营业部网点布局。

 报告期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已同意倍特期货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业务(详见 2018 年 3 月1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变化的原因详见本摘要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1、 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之(一)2017年经营业绩概况。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A、本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B、本公司编制 2017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1,340,098.40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 1,340,098.40元;增加列报2016年持续经营净利润33,698,433.17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的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代理董事长:栾汉忠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18-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许君如、李小波、栾汉忠、申书龙、杨砚琪、郑泰安、李越冬、辜明安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栾汉忠董事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和“第九节、公司治理”。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全文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报告的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报告的意见。

 三、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四、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627,776.22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4,215,860.89元,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8,588,084.67元。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97,228.1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20,130,295.71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5,733,067.55元。

 因2017年度母公司报表、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公司2017年度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

 2017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会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由其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仍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仍为25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预案无异议。

 会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8年经营计划》。

 会议认为,该经营计划明确了2018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与要点,公司应积极推进该计划的贯彻实施,会议同意该计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许君如女士、李小波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同意本次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审核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18-1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陈家均监事会主席,徐亚平、朱国泰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家均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或审核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九节、公司治理之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全文及监事会对该报告的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对该报告的意见。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627,776.22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4,215,860.89元,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8,588,084.67元。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97,228.1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20,130,295.71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5,733,067.55元。

 因2017年度母公司报表、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公司2017年度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

 2017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会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由其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仍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仍为25万元。

 会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8-1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 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上新增列示“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在利润表的净利润下新增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34.01万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34.01万元;增加列报2016年持续经营净利润3,369.8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本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2017年度无该准则规范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项。

 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18-1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及倍特期货全资子公司四川倍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倍特资管)接受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和倍特期货、倍特资管承租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车位以及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等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预计了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7年公司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98.68万元,预计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83.71万元。

 因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君如女士、李小波先生回避表决。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关联人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均是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投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高投集团按合同约定出租房屋及车位不存在障碍。

 (二)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倍特)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绵阳倍特是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控股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绵阳倍特按合同约定向倍特期货出租房屋不存在障碍。

 (三)成都高投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物业)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投物业是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控股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高投物业按合同约定为倍特期货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倍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不存在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方高投物业为倍特期货以及倍特资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倍特期货承租关联方高投集团的房屋及车位和绵阳倍特的房屋;

 3、倍特资管承租关联方高投集团的房屋。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结合业务具体情况、交易对方资信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18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长期合作的持续性交易,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前期协议的有效期滚动签署。对于因前期协议未到期而尚未签署新协议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前期交易情况和市场价格对2018年全年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测,待前期协议有效期临近再与关联方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前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生效条件等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多年来,高投物业一直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其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了市场认可,在成都高新区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基于高投物业的管理服务能力及所处地理位置,由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有利于公司日常工作的开展。倍特期货租用高投集团的房屋及车位、绵阳倍特的房屋,主要考虑充分运用该房屋所在区域的金融业态发展氛围,促进自身业务发展。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具有持续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出具了一致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之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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