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暨2017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45,530,048.8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553,004.8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77,043.95元,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55,695,203.2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96,672,247.15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652,675,5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267,558.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属畜牧行业,经营范围为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收购(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除外);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投资食品加工业、管理顾问咨询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上述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由本企业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肉品销售以及饲料加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生猪、肉品和饲料。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生猪业务,是国内活大猪出口商之一。随着公司近年来积极推进生猪屠宰、冷链物流和生猪交易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公司已建立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了生猪、肉品和饲料等层次丰富的产品结构,并实现生猪产品在内地和港澳两个市场优化配置。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以生猪养殖为基础,建立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通过构建高效的整体运营体系,实现了对产业链中各环节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结构的优化,使公司拥有生猪、鲜肉、冻肉等生猪产业链上的多样化产品种类以及生猪出口、内销、鲜肉商超专柜、电话订购等丰富的多层次产品销售渠道。

 1、生产模式

 (1)生猪饲养

 公司的生猪饲养包括自养模式和“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两种。公司生猪自养实行自繁自养、集约化、一体化的养殖经营模式,现有规模养殖基地13个。“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是公司负责提供仔猪、饲料、疫苗、兽药、技术指导及合格商品猪的回收、销售等一系列服务;合作农户负责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猪舍及饲养工具,并负责猪的饲养管理、卫生、日常治疗等工作。公司与合作农户的合作是委托养殖行为,合作农户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生产管理办法进行饲养,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公司主要承担市场经营风险,合作农户主要承担饲养过程中的风险。

 (2)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

 公司生猪屠宰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广联公司负责,广联公司拥有每年单班70万头的生猪屠宰加工能力和4万吨的冷库储藏能力,屠宰分割并加工成鲜肉、白条或冻品后对外销售。

 (3)饲料生产

 公司饲料生产主要由生物科技分公司和动物营养分公司负责。其中,生物科技分公司生产复合预混合饲料,动物营养分公司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2、销售模式

 公司生猪销售包括出口和内销两大部分,生猪出口主要通过由商务部指定的五丰行有限公司、广南行有限公司、香港农业专区有限公司和南光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家代理商在香港、澳门市场销售;生猪内销则是由公司根据生猪出栏及市场情况销售给下游生猪贸易商户或食品加工企业。生猪内销主要是以商品猪为主,主要由客户在公司生猪销售信息平台上通过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销售。

 鲜肉销售主要是公司通过优鲜食品、晨丰食品、广联公司以商超专柜、机构客户、社区专卖店、电话订购以及销售肉产品深加工企业等渠道向终端消费者提供鲜肉产品。公司冻肉业务则主要是冻肉收储和冻肉贸易。

 饲料销售则主要是公司饲料生产加工自用(包括自养和代养)和对外销售,对外销售的客户主要包括饲料经销商和下游养殖场。

 (三)行业情况说明

 1、生猪养殖行业是我国的传统行业,但生产集中度仍然较低。从事生猪养殖的主体长期以进行育肥养殖的散户为主,养殖方式主要为庭院式散养。虽近年来行业养殖方式正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但目前行业仍处于集中度低、龙头企业亦缺乏定价权的局面。

 2、猪肉需求量大,规模化发展空间广阔。猪肉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副食品,猪肉消费长期占肉类消费比重的60%以上。据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8431万吨,其中,猪肉产量5340万吨,增长0.8%;年末生猪存栏43325万头,下降0.4%;生猪出栏68861万头,增长0.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环保要求更加严格。受史上最严新《环保法》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影响,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明确规定,“2017年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户(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大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

 4、规模化养殖加快扩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并朝着一体化、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至2014年,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比重达41.8%,比“十一五”末提高了7.3个百分点。而根据农业部《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至2020年,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比重将达52%。(数据来源:农业部《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

 5、湖南将继续大力推进适度标准化规模养殖。湖南省养殖业工作会议提出,“十三五”湖南养殖业要率先实现现代化。力争至2020年,基本形成技术装备先进、经营规模适度、一二三产业融合、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养殖业发展新格局。围绕“十三五”目标,全省将继续大力推进适度标准化规模养殖。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系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活大猪和生猪养殖业务,是内地口岸公司中主要的活猪出口商之一,是湖南省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之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37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1%;利润总额4,363.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91.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16%。

 (1)生猪出口:本期完成生猪出口销售收入17,540.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47%。本期出口9.55万头,较上年同期减少1.72万头,减少15.26%,其中自有猪场出口5.03万头,较上年同期减少1.88万头,减少27.21%。出口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出口生猪数量下降,导致收入下降。

 (2)生猪内销:本期完成国内销售收入68,390.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9%,原因主要是本期生猪销售的数量增加。

 (3)饲料营销:本期完成饲料销售26,634.43吨,较上年同期减少11.53%,完成销售收入7,800.40万元,收入与上年同期比减少16.23%,销售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饲料的外销量下降。

 (4)原料贸易及其他:本期完成销售收入11,600.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59.40%。收入上升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市场的变化,增加了原料业务的销售。

 (5)鲜肉业务:本期完成销售收入7,035.2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19%,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销售量下降。

 (6)冻肉业务:本期实现销售收入351.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16%,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冻肉的销售量下降。

 (7)屠宰冷藏业务:本期实现销售收入59,599.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4%,主要原因是屠宰业务量的增加。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5月,财政部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 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应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并依据本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2017年1-6月公司收到财政贴息1,300,000.00元,冲减了“财务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2 017年4月28日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本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了分类列报。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将2016年度已计入营业外收入13,415.73元和营业外支出44,282.62元的资产处置净损失-30,866.89元转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示, 该调整对可比期间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湖南韶山长丰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山长丰)、深圳市晨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晨丰)、衡阳新五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新五丰)、湖南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投资)、湖南惠尔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尔丰)、湖南优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鲜食品)、湘潭健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丰食品)、湖南大齐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齐畜牧)、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公司)、扎赉特旗天和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粮食)、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怡农)、长沙科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龙)、湖南新永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联)和耒阳新五丰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耒阳新五丰)14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8-01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暨2017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暨2017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上午9:00在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邱卫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经统计各位董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2018年公司主要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预算营业收入:235,500.00万元;

 利润总额为:4,508.00万元。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关于审议《公司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第四节)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预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45,530,048.8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553,004.8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77,043.95元,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55,695,203.2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96,672,247.15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652,675,5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267,558.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的预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8)

 13.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14.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关联董事邱卫、朱志方、胡九洲、何军、马洪均回避了表决。

 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1)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8-01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暨2017年监事会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17年监事会年度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下午14:30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4名。郑观民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授权陈慧监事代为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统计各位监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预案

 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1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8-01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62号文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77,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76元,共计募集资金52,979.1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479.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08.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2,029.4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45.06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128.22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5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湖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均于2017年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包括:偿还短期借款及补充“开展自宰冻猪肉业务”项目、“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饲养模式新增年出栏35万头生猪项目、耒阳哲桥饲料厂年生产配合饲料18万吨项目、宜章现代农业园年出栏仔猪5万头项目和其他方面等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52,208.95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52,208.95万元,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公司将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19,520.20万元,以及2016年9月30日至变更日止剩余募集资金新产生的银行利息、投资收益、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等,变更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投向的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公司将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19,520.20万元,以及2016年9月30日至变更日止剩余募集资金新产生的银行利息、投资收益、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等,变更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注2]: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53,157.66万元,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52,208.95万元差异948.71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收到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8-01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施行2017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本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修订,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了分类列报。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将2016年度已计入营业外收入13,415.73元和营业外支出 44,282.62元的资产处置净损失-30,866.89元转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示,该调整对可比期间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8-020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22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邱卫、朱志方、胡九洲、何军、马洪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树丞、陈斌、潘彬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经核查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心种业”)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艳书

 注册资本:6,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1317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1999年6月3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6年9月19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719.24万元,净资产为22,693.24万元,营业收入为24,468.87万元,净利润为7,806.8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直接和通过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2.55%的股份,同时,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心种业82.83%的股份,天心种业为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天心种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天心种业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天心种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即为向天心种业采购种猪、仔猪、商品猪;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即为向天心种业销售饲料。

 进一步明确公司与天心种业种猪、仔猪、商品猪、饲料产品交易的定价过程,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交易定价策略如下:

 (1)种猪

 天心种业向公司销售的种猪产品,遵循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定价:

 ①天心种业当月向公司销售的种猪产品价格,按照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种猪的平均销售价格定价;

 ②若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种猪产品,天心种业当月向公司销售的种猪价格按照公司上一个月份向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同类种猪的平均采购价格定价;

 ③若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种猪,且公司上一个月份未向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同类种猪,天心种业当月向公司销售的种猪产品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仔猪

 天心种业向公司销售的仔猪产品,遵循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定价:

 ①天心种业当周向公司销售的仔猪产品价格,按照天心种业上周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仔猪的平均销售价格定价;

 ②若天心种业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仔猪产品,天心种业当周向公司销售的仔猪价格按照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仔猪的平均销售价格定价;

 ③若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仔猪产品,天心种业当周向公司销售的仔猪价格按照公司上一个月份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供应商采购同类仔猪的平均采购价格定价;

 ④若天心种业上一个月份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仔猪,且公司上一个月份未向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同类仔猪,天心种业当周向公司销售的仔猪产品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商品猪

 公司采购天心种业的商品猪,主要用于屠宰销售和出口港澳销售两种途径,其定价过程如下:

 ①用于屠宰销售的商品猪定价

 公司商品猪的屠宰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展,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每天对外向市场挂牌商品猪的收购价格定价。

 天心种业向公司销售的用于屠宰的商品猪,其销售价格按照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当天对外向市场挂牌的商品猪的收购价格定价。

 ②用于出口港澳的商品猪的定价

 公司采购天心种业的商品猪用于出口港澳,采购价格按照公司采购用于出口的其他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标准定价。

 (4)饲料

 公司向天心种业销售的饲料产品,遵循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定价:

 ①公司当周向天心种业销售的饲料,按照天心种业前两周内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供应商采购同类饲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定价;

 ②若天心种业前两周内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供应商采购同类饲料产品,天心种业当周向公司采购的饲料价格按照公司前两周内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客户销售同类饲料的平均销售价格定价;

 ③若天心种业前两周内未向第三方无关联关系供应商采购同类饲料,且公司前两周内未向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饲料,公司当周向天心种业销售的饲料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心种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8-02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3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3日

 至2018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暨2017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17年监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发布在2018年3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集团限公司、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持前三项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前二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此项登记手续的办理不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先登记,但登记资料正本需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三)联系电话:0731-84449593,0731-84449588-811 传真:0731-84449593

 (四)联系人:罗雁飞、解李貌、李程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暨2017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8-02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号——农林牧渔》的要求,公司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产品2017年1-12月经营数据:

 ■

 注:生猪生产量55.02万头,其中,以活猪销售44.71万头,以肉品销售10.31万头。生猪销售量49.23万头,其中,自有活猪销售44.71万头,外购活猪贸易销售4.52万头。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