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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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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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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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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投资限制、估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托管协议》对应部分内容同步修改。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自2018年4月1日(含该日)起,投资者赎回时,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4月1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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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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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投资限制、估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托管协议》对应部分内容同步修改。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自2018年4月1日(含该日)起,投资者赎回时,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4月1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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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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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投资限制、估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托管协议》对应部分内容同步修改。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自2018年4月1日(含该日)起,投资者赎回时,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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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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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投资限制、估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托管协议》对应部分内容同步修改。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自2018年4月1日(含该日)起,投资者赎回时,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4月1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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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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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投资限制、估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托管协议》对应部分内容同步修改。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自2018年4月1日(含该日)起,投资者赎回时,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4月1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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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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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投资限制、估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托管协议》对应部分内容同步修改。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自2018年4月1日(含该日)起,投资者赎回时,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4月1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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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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