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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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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应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年度报告全文的“释义”章节。

 1.2本公司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韩建国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凌文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董事会建议:以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89,620,455股为基础,派发2017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0.91元/股(含税),共计人民币18,100百万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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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介绍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销售量计算,本集团是中国乃至全球第一大煤炭上市公司,2017年本集团煤炭销售量达到443.8百万吨。于2017年12月31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237.0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151.9亿吨,JORC标准下煤炭可售储量85.5亿吨。

 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大规模高容量的清洁燃煤发电机组,于2017年底本集团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7,855兆瓦。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铁路营业里程约2,155公里,综合港口和码头总装船能力约2.7亿吨/年,拥有约2.2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生产能力约60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

 公司的煤炭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 主要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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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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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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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017年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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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股东情况

 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5.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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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A股股东户数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信息披露,为合并普通证券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有人数。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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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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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显现,全国煤炭市场供需紧平衡,价格随供需关系和季节变化高位波动。中国神华抓住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煤炭生产,努力增加外购煤量,加强产、运、销协调,积极做好电力市场营销,实现煤炭、电力、运输业务量的协同增长;紧抓提质增效,优化成本管控,经营业绩大幅提升。

 全年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71,102百万元(2016年:39,028百万元),同比增长82.2%;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37百万元(2016年:22,712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2.264元/股(2016年:1.142元/股),同比增长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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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根据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情况,对2017年度经营目标进行了调整。

 本集团2017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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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1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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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项为神华财务公司对除本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产生的存贷款及利息、手续费、佣金等项目的现金流量。

 2.1.1 收入和成本

 (1)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2017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8%,主要影响因素有:

 ①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全国煤炭市场供需紧平衡,价格高位波动。本集团2017年实现煤炭销售量443.8百万吨(2016年:394.9百万吨),同比增长12.4%;煤炭平均销售价格425元/吨(不含税)(2016年:317元/吨),同比增长34.1%;

 ②受益于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水电出力偏弱及本集团加大电力营销力度,2017年本集团实现售电量246.25十亿千瓦时(2016年:220.57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

 ③受益于煤炭销售量增长,2017年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273.0十亿吨公里(2016年:244.6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1.6%;

 ④聚烯烃产品销售量及销售价格同比增长。

 (2) 成本变化因素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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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本集团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9.9%。其中:

 ①外购煤成本同比增长90.0%,主要原因是煤炭采购价格同比上升,以及本集团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调增了外购煤的销售量;

 ②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成本同比增长19.0%,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发电业务燃煤成本增加;

 ③人工成本同比增长9.3%,主要原因是本集团绩效工资根据实际经营业绩确定,本年经营业绩增长从而计提的绩效工资增加;

 ④运输费:指本集团通过外部铁路、公路、船舶运输及使用外部港口等产生的费用。2017年同比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受煤炭销售量增长影响,本集团通过国铁的运输量同比增加;

 ⑤其他成本同比增长4.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计提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同比增加。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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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运营模式为煤炭生产→煤炭运输(铁路、港口、航运)→煤炭利用(发电及煤化工)的一体化产业链,各分部之间存在业务往来。以下分行业的营业收入、成本等均为各分部合并抵销前的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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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本集团煤炭、发电、运输及煤化工分部经营收益(合并抵销前)占比发生较大变化,由2016年的33%、26%、40%及1%变为2017年的60%、10%、29%和1%。主要原因:煤炭销售量和价格上升导致煤炭分部收益增加以及发电分部收益下降。

 (4) 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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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主要销售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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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主要客户中,对关联方的销售收入为16,903百万元,占本年度营业收入的6.8%。

 (6) 主要供应商

 2017年,本集团对前五大供应商的总采购额为20,012百万元,占本年度总采购额的15.7%。其中对关联方的采购额为6,667百万元,占本年度总采购额的5.2%。

 2.1.2 费用

 (1) 管理费用:2017年同比增长8.2%,主要原因是本集团绩效工资根据实际经营业绩确定,本年经营业绩增长从而计提的绩效工资增加;运输、煤炭业务修理费增加。

 (2) 财务费用:2017年同比下降31.7%,主要原因是汇兑收益增加,以及利息收入增加。

 2.1.3 其他利润表项目

 (1) 税金及附加:2017年同比增长39.3%,主要原因是煤炭销售价格上涨导致资源税及相关附加税增加。

 (2) 资产减值损失:2017年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2,719百万元,主要是对计划短期内关停的内蒙古准能矸电有限责任公司2×150兆瓦、中电国华神木发电有限公司2×110兆瓦火电机组计提减值;对因节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而拆除的发电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对个别认定的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3) 投资收益:2017年同比增长337.4%,主要原因是理财产品收益增加,以及对煤炭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

 (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本集团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损失)”项目列报,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2017年为资产处置收益31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澳洲沃特马克项目因交回了勘探区域内以黑土地为主的约100平方公里的探矿许可,收到当地政府给予的补偿大于本集团已确认的该部分土地探矿权成本。

 (5)其他收益:根据中国财政部于2017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集团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以往年度数据不作调整。2017年本集团其他收益为401百万元,主要是燃气电厂收到的发电补助。

 (6)营业外收入:2017年同比下降64.3%,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减少。根据中国财政部于2017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集团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以往年度数据不作调整。

 (7) 营业外支出:2017年同比下降16.5%,主要原因是对外捐赠支出减少。

 (8) 所得税费用:2017年同比增长74.0%,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大幅增加。2017年平均所得税率23.2%(2016年:24.1%),下降0.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享受优惠税率较多的煤炭分部利润占比上升,享受优惠税率较少的发电、运输分部利润占比下降。

 2.1.4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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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本集团研发投入同比增长50.1%(2016年:575百万元)。本年研发支出主要用于煤矿智能大采高综采成套技术与装备集成研发、粉煤灰综合利用、数字矿山关键设备研制、燃煤电站烟气多污染物深度脱除技术集成、重载铁路技术与装备等方面的研究。

 2.1.5 现金流

 本集团制定了以为股东获取最大利益为目标的资金管理政策,在保障持续运营的前提下,维持优良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按照公司政策投资于基建、并购等项目。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净流入同比增长16.2%。其中:神华财务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7,221百万元(2016年:净流出10,681百万元),同比变化167.6%,主要原因是神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增加。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同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应收票据集中到期收回、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带来现金流入较多;本报告期支付的资源税等税费增加。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净流入13,363百万元(2016年:净流出 64,654百万元),同比变化120.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到期收回理财产品较多。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净流出同比增长319.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本公司派发特别股息。

 2.2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3.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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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本集团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受限资产余额9,272百万元。其中神华财务公司存放于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4,825百万元,其他受限资产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获得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

 2.4 分行业经营情况

 2.4.1煤炭分部

 (1) 生产经营及建设

 本集团生产及销售的煤炭品种主要为动力煤。2017年,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天气等因素影响,下游用煤需求持续旺盛。本集团依法合规组织生产,加强优质矿井产能释放,充分利用外购煤源,全年煤炭生产均衡高效,有力保障了市场供应。持续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夯实煤矿基础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深入推进提质增效,提高动力煤发热量,增加高附加值特种煤产量。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信息化、开采技术创新应用,生产工效和单产单进水平持续提高。世界首套8.8米大采高工作面已于2018年一季度投入试生产。

 全年本集团商品煤产量达295.4百万吨(2016年:289.8百万吨),同比增长1.9%,主要是神东矿区、胜利矿区增产;完成掘进总进尺33.5万米(2016年:38.0万米),同比下降11.8%。

 受征地进度及土方剥离施工滞后的影响,全年哈尔乌素露天矿商品煤产量为17.0百万吨,同比下降38.0%。为满足东北地区冬季用煤需求,神宝露天矿努力开展煤炭生产,完成商品煤产量25.3百万吨,同比增长1.2%。截至目前,在政府及相关方的支持下,上述两矿增加土方剥离施工作业,减少对煤炭生产的影响。

 2017年7月,设计生产能力3.0百万吨/年的青龙寺矿投产。新街台格庙矿区北区已取得探矿权证,南区正在申办探矿权证,矿区总体规划于2017年获得批复。

 2017年本集团各煤炭品种产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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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煤炭产品种类较多、部分自产煤与外购煤混合运输及销售等原因,本集团目前尚无法准确按煤炭来源(自产煤和外购煤)分别核算煤炭销售收入、成本及毛利。

 2017年,本集团煤炭勘探支出(即可行性研究结束之前发生的、与煤炭资源勘探和评价有关的支出)约0.48亿元(2016年:0.25亿元),主要是澳洲沃特马克项目相关支出;煤矿开发和开采相关的资本性支出约33.32亿元(2016年:45.51亿元),主要是新街台格庙矿区开发相关支出,以及神东、准格尔、宝日希勒等矿区煤炭开采,支付采矿权价款、购置固定资产等相关支出。

 本集团拥有独立运营的铁路集疏运通道,集中分布于自有核心矿区周边,能够满足核心矿区的煤炭外运。

 (2) 煤炭销售

 本集团销售的煤炭主要为自产煤。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充分利用铁路运力,本集团还在自有矿区周边、铁路沿线从外部采购煤炭,用以掺配出不同种类、等级的煤炭产品后统一对外销售。本集团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煤炭生产由各生产企业负责,煤炭销售主要由神华销售集团统一负责,用户遍及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

 2017年,本集团以最大化自营港口下水煤销售为目标,充分利用自有港口及铁路物流优势,高效组织煤源、调运及销售,灵活调整价格政策和经营策略,加大推进“中转基地”、“准班轮”等业务模式力度,实现了一体化平稳高效运行。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开拓新的区域市场和非电煤市场;多元化外购煤采购模式,巩固外购煤源,全年实现煤炭销售量443.8百万吨(2016年:394.9百万吨),同比增长12.4%。其中,国内煤炭销售量436.4百万吨,占同期全国煤炭销售量33.67亿吨的13.0%。全年港口下水煤销量达258.2百万吨(2016年:226.4百万吨),同比增长14.0%,其中,通过黄骅港、神华天津煤码头两个自营港口下水的煤炭占本集团港口下水煤总量的88.2%,同比(2016年:87.5%)上升0.7个百分点,带动自有铁路、港口业务收益增加,实现了一体化运营效益最大化。

 本集团通过自主开发的神华煤炭交易网(https://www.e-shenhua.com)拓展煤炭销售渠道,提高管理效率。2017年本集团通过神华煤炭交易网实现的煤炭销售量达199.0百万吨。

 2017年,国内煤炭需求继续回暖,市场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煤炭价格保持高位波动。全年本集团实现平均煤炭销售价格425元/吨(不含税)(2016年:317元/吨),同比增长34.1%。

 2018年,本集团自产煤年度长协价格机制将保持与2017年不变。

 2018年初,本集团与国内6家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优质电力企业签署了三年(2019-2021年)电煤长协合同,对年度煤炭销量、价格及调价机制等进行了约定,有利于本集团煤炭销量和价格的稳定。根据合同,本集团将采用“基准价(5,500大卡动力煤535元/吨(含税离岸平仓现汇价))+浮动价”的价格机制。

 ①按销售区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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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报告中的煤炭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2017年公司对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销售量为63.9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14.6%。其中,最大客户销售量为18.2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4.2%。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主要为电力及煤炭销售公司等。

 ②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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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内部发电分部、煤化工分部和外部客户的年度长协销售采用统一的定价政策。

 (3) 安全生产

 2017年本集团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面细化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考核追责,开展安全管理审计,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动风险预控制度建设。确定更加严格的重大隐患认定标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重大灾害防治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强化保障能力建设。2017年,本集团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03,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平。

 煤炭安全生产情况详见本集团《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4) 环境保护

 2017年,本集团矿区环境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推广应用新的绿色开采技术,减少煤炭生产过程中瓦斯、矿井水、矸石等排放。创新沉陷区治理模式,大柳塔煤矿建成国内首个以采煤沉陷区水土保持生态治理为主的科技示范园区。加大矿区生态建设投入,扩大绿化复垦面积,“准格尔矿山公园”获国家矿山公园资格。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事件。

 全年本集团煤炭分部投入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资金3.22亿元,投入节能环保专项资金6.20亿元,利用矿井水81.1百万吨,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2017年末,本集团预提复垦费用余额为27.45亿元,为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煤炭环境保护情况详见本集团《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5) 煤炭资源

 于2017年12月31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237.0亿吨,比2016年底下降1.3%,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151.9亿吨,比2016年底下降1.6%;JORC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85.5亿吨,比2016年底下降3.4%。

 单位: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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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包头矿区JORC标准下的煤炭可售储量为496.2万吨。

 公司主要矿区生产的商品煤特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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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受赋存条件、生产工艺等影响,各矿区生产的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硫分、灰分数值与矿区个别矿井生产的商品煤或公司最终销售的商品煤的特征可能存在不一致。

 (6) 经营成果

 ①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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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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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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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68%;(2)生产辅助费用,占16%;(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税费等,占16%。

 ④外购煤成本

 本公司销售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贸易的煤炭。

 2017年,本集团外购煤销售量达142.8百万吨(2016年:109.4百万吨),同比增长30.5%,占公司煤炭总销售量的比例由2016年的27.7%上升到32.2%。全年外购煤成本为49,950百万元(2016年:26,286百万元),同比增长90.0%,主要是煤炭采购价格上升,以及本集团根据煤炭市场供需情况增加外购煤的销售量。

 2.4.2 发电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7年,受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及水电出力偏弱的影响,全国火电设备发电量同比增加。本集团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提高机组安全运行水平,全年完成发电量262.87十亿千瓦时(2016年:236.04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完成总售电量246.25十亿千瓦时(2016年:220.57十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6,307.7十亿千瓦时的比例为3.9%。稳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积极开拓本集团内外部直供电市场,广东、山东等地的售电公司业务取得阶段性进展,全年本集团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约69.10十亿千瓦时,占总售电量的比例达28.1%。

 (2) 电量及电价

 ①按电源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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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按经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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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装机容量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7,855兆瓦,比上年末增长2.8%,占全社会发电总装机容量17.77亿千瓦的3.3%;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5,984兆瓦,占本集团总装机容量的96.8%。

 单位: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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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发电设备利用率

 2017年本集团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4,683小时,同比增加255小时,比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煤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4,278小时高405小时。发电效率持续改善,平均发电厂用电率同比下降0.20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循环流化床机组装机容量6,484兆瓦,占本集团燃煤机组装机容量的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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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环境保护

 发电分部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推进设备升级改造,大气及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取得新成果。全年共投入节能环保资金6.22亿元,其中环保投入2.22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国内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改造;累计完成新建或改造共计46,150兆瓦79台“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占本集团燃煤发电装机容量的82.4%。全年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平均售电标准煤耗为311克/千瓦时,较上年下降4克/千瓦时。

 (6) 资本性支出

 2017年,本集团发电分部完成资本开支152.3亿元,主要用于印尼爪哇7号煤电项目(2×1,050兆瓦)、江西九江煤炭储备(中转)发电一体化工程、国华宁东燃煤机组建设项目(2×660兆瓦)、四川神华天明发电公司燃煤机组新建工程(2×1,000兆瓦)等,以及电厂环保技改等。

 (7) 经营成果

 ①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发电分部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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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售电收入及成本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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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售电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以及其他成本构成,详情请见本报告附件。2017年本集团单位售电成本为259.5元/兆瓦时(2016年:225.5元/兆瓦时),同比增长15.1%,主要是燃煤电厂煤炭采购成本上升。

 全年发电分部共耗用中国神华煤炭96.1百万吨,占耗煤总量113.1百万吨的85.0%。

 ③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燃煤电厂售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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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3 铁路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7年,铁路分部抓住煤炭市场需求旺盛及汽运受限的有利时机,优化运输组织,多措并举,保障一体化运输。新增大马力机车及C80车辆,稳步增加万吨列车、两万吨列车的开行对数,持续提升朔黄、神朔铁路等主干铁路线的运输能力;增加装车站和装车点,开拓反向运输和非煤运输市场,开通循环班列,主要铁路运量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巴准、准池铁路等线路的现有运力利用率进一步提高。2017年,公司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到273.0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1.6%,创历史最好水平。

 在积极保障一体化运输的同时,铁路分部稳步推进大物流体系建设和第三方服务,成效显著。2017年,铁路分部为外部客户提供货物运输的周转量为29.4十亿吨公里(2016年:21.8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34.9%;为外部客户提供运输服务获得收入为5,615百万元(2016年:4,174百万元),同比增长34.5%,占铁路分部营业收入的14.9%(2016年:12.4%)。

 (2) 项目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黄大铁路项目建设,该项目的关键工程黄河特大桥主桥施工已完成,山东段线路已开始铺架施工,河北段线路继续推进建设前期工作。

 (3)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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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铁路分部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产生的收入为31,971百万元(2016年:29,356百万元),同比增长8.9%。铁路分部的单位运输成本为0.050元/吨公里(2016年:0.053元/吨公里),同比下降5.7%,主要是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大幅增长。

 2.4.4 港口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7年,港口分部克服恶劣天气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保障一体化运行,下水煤量创历史最好水平。黄骅港吞吐量(煤炭、油化品等)突破2亿吨,全面实施无人堆取料作业,成为我国首个实现堆场无人化的煤炭港口。黄骅港务公司四期工程(吞吐能力55百万吨/年)通过竣工验收。天津煤码头加强运营管理,煤炭下水量稳步增长。珠海煤码头继续发挥中转基地作用,服务一体化运输。

 2017年,公司实现下水煤销量258.2百万吨(2016年:226.4百万吨),同比增长14.0%;其中通过自有港口下水的煤炭销售量227.8百万吨(2016年:201.3百万吨),同比增长13.2%。

 (2) 经营成果分析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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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港口分部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产生的收入为4,929百万元(2016年:4,465百万元),同比增长10.4%,占港口分部营业收入的86.2%(2016年:88.6%);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成本为2,106百万元。为外部客户提供运输服务获得收入为788百万元(2016年:575百万元),同比增长37.0%。

 2.4.5航运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7年,面对煤炭市场运输需求增加、自有船舶运力不足的经营环境,公司航运分部加大运输衔接力度,精细化配置运力,有效落实“准班轮”制度,全力保障一体化运输需求。

 航运分部航运货运量93.0百万吨(2016年:79.2百万吨),同比增长17.4%;航运周转量80.4十亿吨海里(2016年:63.0十亿吨海里),同比增长27.6%。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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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0.030元/吨海里(2016年:0.027元/吨海里),同比增长11.1%,主要是租船成本上升以及油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2.4.6 煤化工分部

 (1) 生产经营

 本集团包头煤化工公司的煤制烯烃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及其他少量副产品(包括工业硫磺、混合碳五、工业丙烷、混合碳四、工业用甲醇等)。煤制烯烃项目的甲醇制烯烃(MTO)装置是国内首创的大规模甲醇制烯烃装置。

 2017年,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保持较高水平生产负荷,并实现长周期稳定运行,共生产烯烃产品636.8千吨,创2011年商业化运行以来产量最高记录。

 本集团煤化工分部2017年共耗用煤炭4.4百万吨,较上年的4.0百万吨增长10.0%。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生产所用燃料煤及原料煤全部由本集团供应,煤炭运输和产品外运均使用铁路专线,保证原料供应和产品外送。

 2017年本集团聚乙烯、聚丙烯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

 2017年,包头煤化工公司的环保投入约2.6百万元,主要用于大气与废水污染防治。报告期内,煤制烯烃项目达标排放,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017年7月,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二期项目)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拟新建年产75万吨的煤制烯烃装置,其中年产聚乙烯35万吨、聚丙烯40万吨。开工日期尚未确定。

 (2) 经营成果分析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

 (3)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

 2.5 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

 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2017年,来自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245,230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98.6%。受煤炭销售量和价格上升、运输业务量及售电量增长等影响,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同比增长36.3%。受煤炭转口贸易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同比增长7.6%。

 2017年,本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继续推进境外项目工作。国华印尼南苏EMM一期项目(2×150兆瓦)稳定运行,2017年荣获印尼发电行业“2017年度最佳创新电力企业”荣誉(综合评比排名第一);印尼爪哇7号煤电项目(2×1,050兆瓦)已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建成投产。美国宾州页岩气项目2017年实现本公司权益气量2.12亿立方米,继续推进12口气井建设前期工作。澳洲新州政府撤回了沃特马克勘探区域内以黑土地为主的约100平方公里的探矿许可,给予沃特马克公司经济补偿款2.618亿澳元;沃特马克公司继续推进剩余95平方公里的煤炭资源开发工作。其他境外项目按照稳妥原则开展工作。

 

 3.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3.1 2018年度经营目标

 ■

 注:2018年经营目标以本集团于2017年末的资产及业务范围为基础。

 以上经营目标会受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本公司拟以所持部分火电资产出资,与国电电力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详见本公司2018年3月1日H股公告及2018年3月2日A股公告。

 3.2 2018年度资本开支计划

 单位:亿元

 ■

 2017年资本开支总额为262.0亿元,主要用于(1)发电分部:印尼爪哇7号煤电项目(2×1,050兆瓦)、江西九江煤炭储备(中转)发电一体化工程、国华宁东燃煤机组建设项目(2×660兆瓦)、四川神华天明发电公司燃煤机组新建工程(2×1,000兆瓦)等;(2)运输分部:新建黄大铁路项目;(3)煤炭分部:海勒斯壕集运站、郭家湾及青龙寺煤矿及选煤厂建设、支付采矿权价款等。

 基于从严从紧控制投资规模、兼顾重点项目建设连续性的原则,本公司董事会批准2018年资本开支计划总额不超过290亿元(不含股权及资产收购),并分批实施。

 2018年第一批资本开支计划为176.2亿元。煤炭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维持产能、环保及信息化项目的支出约21.0亿元,用于设备购置的支出约2.7亿元,用于已获审批煤矿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支出约0.3亿元。发电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新建及续建项目建设(含设备采购)的支出约93.7亿元,用于电厂“超低排放”等环保类技术改造的支出约3.8亿元。铁路分部资本开支,主要用于新建黄大铁路、神朔铁路扩能改造、朔黄铁路牵引供电系统扩容以及其他更新改造工程、设备购置等。

 本集团2018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第四节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 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2.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集团根据该准则,对2017年1月1日起存在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在计入利润表时,按照经济业务实质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7年度财务报表起适用。本集团根据该通知,对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损失)”项目列报,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该项处理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公司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2017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预计本公司2018年1-3月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同比变动可能达到或超过50%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8-019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3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3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神华管理学院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韩建国董事委托凌文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会议由凌文董事长主持,董事赵吉斌、谭惠珠、姜波、钟颖洁现场出席会议,李东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参加会议。董事会秘书黄清参加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副总裁王树民、张子飞、贾晋中,财务总监张克慧,总裁助理肖创英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 年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1. 公司2017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3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2.264元。以每股人民币0.91元(含税)派发2017年度末期股息,需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181亿元(含税),占2017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2%。

 2. 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长、总裁(董事)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外汇汇兑等相关一切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 年度报告。

 四、《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五、《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六、《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七、《关于〈中国神华2018年内控审计工作要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 通过本议案,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2018年国内、国际审计机构,聘期至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

 2. 提请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由董事长、总裁(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组成的董事小组决定上述两家审计机构酬金。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方案,并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该薪酬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 年度报告。

 十、《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 年度报告。

 十一、《关于中国神华2018年第一批股权投资项目专项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于向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 同意对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97,777.38万元,然后由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增资297,777.38万元。

 2. 授权董事长办理增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文件进行合适、必要的修改,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的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披露中国神华2018年度主要经营目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 年度报告。

 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8-02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翟日成先生主持。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了一贯的利润分配原则,科学合理,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也充分保障了股东应享受的收益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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