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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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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 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其中亲自出席10名,委托出席2名。董事王思东先生及独立董事马蔚华先生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副董事长陈延平先生和独立董事任克雷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四、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17年末,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为503,641,267元(人民币,以下同),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628,459,915元,加上201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2,725,058,707元,减去2017年上半年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302,184,760元,2017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51,333,862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年末总股份1,007,282,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2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22,330,411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729,003,451元转以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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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商务服务设施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包括高档甲级写字楼、商城、公寓等设施的出租及管理,高档酒店经营,大型展览及配套服务及停车设施服务等。

 公司除所拥有的酒店委托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格里拉”)进行管理和经营外,其它主营业务均由公司自行进行管理和经营。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属于“房地产业”。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写字楼、商城、公寓等投资性物业的出租和管理以及酒店的经营;公司的经营规模、硬件设施、管理和服务、经营效益以及市场知名度等方面,在业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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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7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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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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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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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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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债券情况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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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4国贸01”公司债券于2017年8月21日回售实施完毕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债券余额为499,993,000元。

 (二)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1、“14国贸01”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8月21日(由于2017年8月20日为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完成2016年8月20日至2017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款兑付,不存在付息兑付违约情况。

 2、“14国贸02”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11月27日(由于2017年11月25日为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完成2016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24日期间的利息款兑付,不存在付息兑付违约情况。

 (三)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出具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7]336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作为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国贸中心”)的运营主体,受益于北京市商业物业市场的平稳发展,经营状况保持良好,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盈利能力保持较强水平、融资渠道畅通、公司债务负担略有下降,同时国贸三期B阶段于2017年4月20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其投入运营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整体竞争实力,故将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上调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将“14国贸01”和“14国贸02”的债项信用等级上调为“AAA”。公司主体评级不存在差异情况。

 关于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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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①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②EBITDA全部债务比=(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全部债务),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有息债务;

 ③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写字楼新增供应量增加,但在内资企业强劲需求推动下,新入市的优质办公楼项目取得高入驻率,表明市场中优质写字楼租赁需求依旧旺盛;部分租金承受能力较弱和租赁面积需求较大的租户进驻次中心商务区,全年北京写字楼净吸纳量同比大幅上升;核心商圈优质项目热租和次中心商务区的日益成熟是2017年北京写字楼市场的两大特点。内资金融、IT企业、专业服务业及联合办公需求主导写字楼租赁市场,外资企业仍然在扩租方面保持谨慎态度。受到来自新增供应和未来供应的持续压力,CBD核心区部分业主降低租金以挽留对成本敏感的租户,各项目对优质租户的争夺日益激烈,甲级写字楼平均租金也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但联合办公模式的蓬勃发展,以及金融、科技及广告、媒体和信息技术等新兴服务业对优质办公空间的旺盛需求,仍给予写字楼市场有力支持,预计核心区优质写字楼平均租金和平均出租率仍将保持高位。

 北京零售物业在核心区域供应量小幅增加,全国消费市场保持较快增长,新零售业态快速发展,电商和新科技的发展对实体零售的影响逐渐转向正面。新零售浪潮下,线上和线下融合趋势更加明显,传统实体零售企业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核心商圈零售物业市场平均租金和出租率保持平稳。目前,伴随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一些优质的零售物业通过打造主题式购物中心、定位精准的精品商业区、场景式消费场所,以及提升智能化服务能力等,从业态及功能两方面增强消费体验的个性化和舒适度,进一步提升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以提高其租金水平。

 北京公寓市场需求持续活跃,仅有少量服务式公寓入市。需求的回暖和供应有限使北京公寓市场表现优异,高端公寓市场出租率和租金普遍上涨。来自传统需求群体驻京外资企业的需求明显趋弱,但国内租户需求持续增长且承租能力较强,公寓市场租金有望保持增长态势。

 北京新增高端酒店有限,以及持续增长的商务、会议和旅游市场需求,促使2017年北京高端酒店平均租金、出租率及收入同时攀升。伴随着消费需求的升级和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酒店行业消费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同时,中国经济的增长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也促使酒店行业消费需求的升级,豪华型和高档型酒店的需求增速将高于其他类型酒店的增速。

 二、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了营商环境改善和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全面投入使用等有利契机,通过实行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巩固和深化客户关系,以及管理和服务创新等,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效益。

 年内,公司完成了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消防及竣工验收工作,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全部顺利投入使用。为此,公司积极开展新项目的招商工作和新国贸整体宣传计划,写字楼、商城和酒店的出租情况良好,商城客流明显增加,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公司带来了新的收入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亿元,比上年增加4.2亿元,增长17.8%;成本费用16.9亿元,比上年增加4.2亿元,增长33.4%;实现利润总额8.5亿元,比上年减少0.7亿元,减幅7.6%。利润总额较上年减少,主要是由于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投入使用初期,其成本费用相对较高,而营业收入需逐步增长;另外,由于房产税计缴政策调整和公司新的物业项目投入使用,公司缴纳的房产税比上年有所增加。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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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财政部于2016年12月发布了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按照该规定要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列示在“税金及附加”项目中,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年同期中2016年1至4月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仍然列示在“管理费用”和“营业成本”项目中,相关数据不再进行调整。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亿元,比上年增加4.2亿元,增长17.8%,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营业收入较2016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全面投入使用,新增来自三期B阶段写字楼及新国贸饭店的收入分别为2.1亿元及1.2亿元;另外,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中商城的营业收入也比上年增加1.3亿元。

 2017年,公司主要投资性物业和酒店平均租金和出租率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①国贸大酒店和新国贸饭店的平均租金为元/间夜。

 ②鉴于国贸二期是本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及经营,双方的投资分别占该共同控制资产投资总额的70%及30%,表中写字楼二期和商场二期的平均可出租面积、平均已出租面积按70%计算。

 ③平均租金中包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④自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纳入,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公司2016年5月1日以后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收入不包括相关的增值税额。

 ⑤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中的商业裙楼和写字楼分别从2016年10月和2017年4月开始陆续投入使用,对已与公司签订租约且交付租户装修的租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直线法确认收入,并计算平均租金。

 ⑥写字楼和商城部分区域的平均租金和平均出租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三期B阶段项目中的写字楼和商城投入使用后,公司对部分写字楼租户以及商业店铺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同时由于与其中部分租户租约变更,相应冲减了之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直线法确认的收入,对当期平均租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⑦公寓的出租率低于上年同期,主要是公司计划于2018年4月开始对公寓进行装修改造,(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经营策略有所调整。

 ⑧目前,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中的写字楼和商城的出租情况良好。2017年12月,其中的写字楼和商城的当月平均出租率分别已达到98.0%和81.5%。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以上营运成本构成项目中,折旧摊销、维修保养费本期金额与上年同期金额相比增加30%以上,主要是由于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于2016年10月起陆续投入使用后,相关费用有所增加。

 2017年度能源费低于上年同期,主要是根据相关规定会计核算口径变更所致。

 (4) 主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公司来自于前五名客户(无公司关联方)的营业收入为2.0亿元,占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7.4%。

 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无公司关联方)采购额为0.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1.9%。

 2、 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均高于30%。其中:

 销售费用增加,主要是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全面投入使用后,广告宣传费和代理佣金支出增加;

 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中的新国贸饭店开业前发生的酒店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全面投入使用后,相关的利息费用停止资本化,计入当期费用。

 3、 研发投入

 不适用。

 4、 现金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附公司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投入使用后,收取租户的租金押金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是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投入使用,营运成本支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到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是购买和赎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取得的相关收益增加;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是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投入使用,建设资金投入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是取得及偿还的银行借款减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主要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减少。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以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减少。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投入使用,按照直线法确认的应收免租期租金收入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固定资产增加及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少,主要为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主塔楼于2017年4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根据工程预算、合同等,按暂估价值从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转入相应的长期资产项目核算。

 应付账款增加,主要是应付酒店物资采购款增加。

 预收账款增加,主要为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投入使用后,预收租户租金增加。

 应付利息增加,主要是预提的超短期融资券应付利息。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1)资产抵押和质押情况

 ①为满足国贸三期A阶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公司共计借款29.9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2,000万美元的外汇借款),借款期限为2007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9日,公司以国贸三期A、B、C段土地使用权及A段在建工程为抵押物提供借款抵押担保。

 因抵押物变更,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召开的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下附“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即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物清单

 ■

 ②为满足国贸三期工程B阶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国贸三期工程B阶段项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B阶段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向由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牵头组成的银团申请33亿元人民币长期借款,借款期限为15年。同时,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批准的抵押资产范围内,就抵押物明细作出相应决议,以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国贸三期工程B阶段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召开的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以下附“抵押物清单”中所列国贸三期工程B阶段项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B阶段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作为牵头行组成的银团申请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为15年,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物清单

 ■

 除此之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查封、冻结、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和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2) 受限资金

 2017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中受限资金余额为1.2亿元,为物业管理项目代管资金(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四.1“货币资金”)。

 (四)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敬请查阅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的相关内容。

 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

 注:目前,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正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上表中的总建筑面积和已竣工面积暂按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填列。

 

 ■

 注:

 ①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项目由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分别出资、共同建设,总建筑面积约为6.5万平方米,其中归属于公司的房屋建筑面积为3.8万平方米。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②该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所有。

 ③该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6.2亿元(不含土地出让金),其中公司投资额约为3.9亿元。

 

 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写字楼和商城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包括于2017年4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的三期B阶段项目的主塔楼国贸大厦B座中写字楼面积约8万平方米,以及于2016年10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的三期B阶段项目的商业裙楼中商城面积约5万平方米。

 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各类融资途径的融资余额、融资成本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期末单笔融资余额*对应融资利率)/期末融资总额。

 6、 其他说明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持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以及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① 国贸三期项目

 国贸三期工程建设分为A、B两个阶段。

 A阶段项目已于2010年8月30日全部投入使用。

 B阶段项目于2012年5月9日举行项目建设启动仪式;2016年10月9日取得商业裙楼竣工验收备案;2017年4月20日取得主塔楼竣工验收备案,标志着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其他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报告期内,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支出为0.7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为42.9亿元(按项目建设费用发生额统计,含应付工程款等)。

 ② 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

 原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位于国贸写字楼2座南侧,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物业虽处于国贸中心黄金地段,但由于面积较小、场馆陈旧,同时局限于展览行业性质及市场环境等,平均租金及出租率均相对较低。为充分利用该区域的位置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19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将该区域原有物业及与之相连的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区域改建为商城,同时配合北京市政府实施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区域地下国贸站轨道交通、公交、步行等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

 由于上述项目中的原国贸展厅和东写字楼由公司所有,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所有,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且在公司设立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因此,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改建方案是按照维持房地权属不变,由公司进行投资建设。但由于现行政策规定,新增房屋只能由土地使用权拥有人立项投资建设。为保证改造工程顺利完成,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着尊重历史原因形成的资产权属状况的原则,同时满足新增建筑房屋所有权与土地权属主体一致的要求,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经充分研究、协商,并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定变更原国贸展厅、东写字楼等区域改建项目投资方案如下:

 改造项目由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共同建设,公司对改造项目建筑面积为3.8万平方米的原有房屋进行改造,国贸有限公司对新增加的建筑面积约为2.6万平方米的房屋进行建设。

 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约6.2亿元(不含土地出让金),其中公司投资3.9亿元,国贸有限公司投资2.3亿元。

 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金由国贸有限公司承担,并由国贸有限公司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相关协议。

 该项目的其它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对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2016规复函字0005号)、北京市发改委对该项目的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北京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对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朝预[2016]0015号)、北京市发改委关于该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6]133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东楼改造部分(不包括交通一体化工程部分)的规划许可证批复(2017规土建字0007号)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朝公消审(2018)第0428号)。

 报告期内,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支出为0.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工程累计投入为3.6亿元(按项目建设费用发生额统计,含应付工程款等)。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现有两家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和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一家联营公司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来源于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均在10%以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八) 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不适用。

 三、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行业竞争格局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018年开始,北京核心商务区甲级写字楼市场供应进一步增加,预计2018-2019年间,CBD东侧总计面积约100万平方米的7栋甲级写字楼将陆续投入使用,该区域写字楼空置率预期上升,租赁市场将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同时,新项目的入市将提升北京整体写字楼市场品质水平,并进一步释放办公空间升级需求,为租户的搬迁、整合和扩租活动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各项目对优质租户争夺将愈加激烈。未来一段时间,内资企业仍将是写字楼租赁市场的主要需求来源,作为新的市场参与者的联合办公运营商也将在北京积极寻求扩张,有望成为另一个写字楼租赁市场的主要需求来源,给传统租赁增添新的活力。

 2018年,北京商业物业新增供给将集中在郊区市场。受北京主城区房价上涨影响,具有一定消费水平的人口迁至郊区,促进了近郊部分商业项目逐渐发展,其中一些高品质项目将与主城区传统核心商圈项目形成竞争。随着生活方式改变和消费升级,越来越多的体验式零售业态日渐火热,融合不同品牌和业态,营造风格化、主题化和个性化的场景体验式购物空间日益受到市场青睐。伴随着新零售模式的发展,线上线下全渠道覆盖显得重要,电商线下实体店、智能汽车、虚拟现实体验等高科技衍生的消费业态,将成为购物中心租户的新兴势力;传统零售商和互联网巨头之间的战略性投资与合作成为大势所趋,科技进步对零售行业的影响日趋明显,社交媒体、大数据、人工智能、共享经济等科技手段也将在高品质项目中进一步得到挖掘和使用。

 在供应有限、需求旺盛的支持下,服务式公寓租金仍有进一步上升的动力。随着政府继续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支持,未来会有更多开发商布局服务式公寓市场,以扩大规模抢占市场份额。同时,机构投资者和银行也积极投身住房租赁市场,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和租赁金融服务等。公寓运营商的多元化为租赁市场带来更多活力,将促使公寓物业及服务品质的提升。

 2018年,北京将迎来多家酒店的开业,新增供给量同比将有较大幅度上升,但新开业酒店项目主要分布在新兴商务区及城市近郊区域。在城市核心区域,一些开发商正在积极地升级改造老旧酒店,以及将一些盈利能力较低的酒店改成写字楼,核心区供应有限将会提升本区域酒店的整体市场表现,其平均房价和出租率仍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旅游、商旅和会议市场的需求持续增长和目标客户群支付能力的不断提升,也助力酒店经营持续回暖。2020年即将开业的位于北京通州的环球影城主题公园、2022年举办的北京-张家口冬奥会、北京新机场的建设和雄安新区的设立,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多条连接北京和周边旅游目的地的高铁和快速通道正在兴建,这些项目也将有力推进京津冀地区经济、旅游业的协同发展,从而释放更多商旅及会议需求。

 未来一年,预计公司写字楼、商城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将维持稳定,酒店的经营将保持向好势头。

 (二)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中央发布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作出的批复,北京定位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未来,北京将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北京商务中心区是国际金融功能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地,首都现代化和国际化大都市风貌的集中展现区域”。根据法国拉德芳斯在世界商务区联盟年会上发布的《全球商务区吸引力报告》,北京CBD在综合排名中位列世界第九名、中国第一名。

 作为北京市朝阳区CBD成员之一,公司将贯彻《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的“在朝阳区东部、北部地区,应强化国际交往功能,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商务中心区的承载地”的新要求,继续秉承“争中国第一、创世界一流、铸国贸辉煌”的发展理念,锐意进取,铸就非凡,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入驻(住)国贸中心,在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的同时,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以及首都新的发展。

 (三)经营计划

 2018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2.3亿元,成本费用19.6亿元,税金及附加3.0亿元,利润总额9.3亿元。与上年度相比,成本费用和税金增加,主要是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和国贸中心东楼改造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后,相关的成本费用及税金有所增加。

 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在确保原有区域业务平稳发展的同时,实现国贸三期B阶段及国贸中心东楼改造项目效益的快速提升。为此,公司将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灵活运用营销策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与客户的关系,吸引和留住优质客户;继续实行和完善精细化管理,确保企业安全、有序、优质运营;充分发挥国贸中心的综合优势,不断促进各业态实现相互依托、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特色服务、资源共享,以增值服务带来增值效益;积极采用新理念、新科技和新方法,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服务质量。

 2、全力推进国贸中心东楼改造的消防及竣工验收等工程收尾工作,力争其尽早投入使用,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3、继续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着重做好能源、设备维护及人工成本等费用的控制工作。

 4、做好公寓改造的有关工作,重点是完成改造前期规划立项等有关政府审批手续、项目有关招投标以及施工准备工作。

 5、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抓安全、促管理、保经营作为工作的主线,从责任落实、制度建设、防火检查、设备保障、人员培训、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理。从消防、治安、交通、重大活动等方面全面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运营。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按照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维持当前业务所需的日常营运资金和税金等支出预计约19.9亿元,资产购置、物业改良与装修等日常资本性支出预计约1.3亿元,归还公司于2015年发行的公司债券4.0亿元和2017年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5.0亿元,支付银行借款及公司债券利息预计约2.1亿元,合计约32.3亿元。

 公司对国贸三期B阶段工程总投资预算约为47亿元,2018年度预计应付该项目工程款为2.2亿元;对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的总投资预算约为3.9亿元,2018年度预计资金需求约为0.5亿元;对国贸写字楼2座区域改造工程总投资预算约为0.8亿元,2018年度预计建设资金需求约为0.3亿元;对国贸公寓改造工程总投资约6.1亿元,2018年度预计建设资金需求约为2.1亿元,总计2018年度所需建设资金约为5.1亿元。

 公司2017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为8.2亿元(不含受限资金1.2亿元,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关于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预计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约为32.6亿元,合计约40.8亿元,可以满足上述资金需求。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面对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的应对措施,详见上述“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行业格局和趋势”及“(三)经营计划”中的相关内容。

 2、公司目前负债水平相对较高,2018年国内货币政策继续保持稳健中性,加之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延续性,将可能加大尤其是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成本。

 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做好现金流的预测与管理,统筹安排,在充分利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盈余资金的同时,选择较好的融资方式,在满足公司资金需要的同时,将利息费用控制在尽可能低的水平。

 3、公司目前有多栋高层建筑,其中国贸大厦A座高度为330米,国贸大厦B座为296米,由于高层建筑物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火灾危险性大于一般建筑物。

 为此,公司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群防群治的原则,立足于自防自救;硬件上不断提高建筑火灾的预防和控制的科技水平,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软件上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方面工作,不断强化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抵御火灾能力;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在定期组织客户开展消防疏散演习的同时,不断强化内部义务消防队灭火救援和实战能力的训练,着力提高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的应变及处置能力。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不适用。

 五、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不适用。

 六、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七、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八、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九、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洪敬南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8-00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3月22日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召开董事会现场会议。

 洪敬南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其中亲自出席10名,委托出席2名。董事王思东先生及独立董事马蔚华先生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副董事长陈延平先生和独立董事任克雷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17年末,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为503,641,267元,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628,459,915元,加上201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2,725,058,707元,减去2017年上半年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302,184,760元,2017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51,333,862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年末总股份1,007,282,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2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22,330,411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729,003,451元转以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112.9万元,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31万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七、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八、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陈延平先生、高燕女士、郭孔丞先生、王思东先生、郭惠光女士、任亚光先生及黄小抗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九、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提议洪敬南先生、郭孔丞先生、王思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林明志先生、卓河祓先生、王义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接替担任公司董事的提案(林明志先生、卓河祓先生、王义杰先生简历附后),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洪敬南先生、郭孔丞先生、王思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十、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7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陈延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7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同意将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8年度薪酬计划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一、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17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17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十二、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以及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三、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三)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9:30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

 A座7层多功能厅

 (四)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

 3、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审计报酬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6、审议洪敬南先生、郭孔丞先生、王思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审议选举林明志先生、卓河祓先生、王义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8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9、审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以及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明志先生

 林明志先生,51岁,持有英国牛津大学物理学(荣誉)学士学位及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硕士学位。林先生现任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董事、常务董事及执行董事。林先生为Raffles Medical Group Limited独立董事及SCPG Holdings Co, Limited非执行董事。林先生曾为CapitaLand Mall Asia Limited(前称CapitaMalls Asia Limited)首席执行官,该公司为亚洲其中一家最大的购物中心开发商、拥有者及管理者。林先生于亚洲零售商用地产投资、开发、购物中心运营、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方面拥有逾15年经验。

 2、卓河祓

 卓河祓先生,53岁,持有澳洲梅铎大学颁授会计学士学位及澳洲昆士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卓先生现任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在加入香格里拉前,卓先生曾于2007年至2016年期间在金沙中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裁、行政副总裁兼执行董事。在此之前,卓先生于通用电气公司任职十五年,期间于该集团亚洲区出任多个财务总监及类似职务。卓先生亦曾于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期间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委员。卓先生为澳洲注册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3、王义杰先生

 王义杰先生,55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北京市人民政府干部,外经贸部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秘书,1999年1月任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董事长秘书。2003年3月调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4年8月起先后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发展改革部副总经理、品牌宣传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9年3月任品牌宣传部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任中共四川省广安市委常委(挂职)。现任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8-00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3月22日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亲自出席2名,委托出席1名。监事栾日成先生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雷孟成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18-00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8日

 至2018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程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9、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会计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18年4月17日以前将回执(格式附后)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二) 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6日-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三) 登记地点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29层

 邮政编码:100004

 电话:010-65050251

 传真:010-65053862

 联系人:骆洋喆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部分成员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8-00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注:

 ①自2016年5月1日实行“营改增”政策后,公司按照之前与关联方签署的协议进行的一些关联交易,由于交易额不含相关增值税,因此少于之前协议中约定的金额。

 ②2017年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主要是支付的信息系统维护、公关管理以及工会行政费用等。

 ③2017年公司实际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的食品加工费、洗衣费等高于预计金额262万元,主要是公司所属新国贸酒店于2017年5月开始营业,委托国贸有限公司所属中国大饭店进行食品加工及洗衣费用高于预计。

 ④2017年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实际收取国贸西写字楼销售及管理佣金比预计减少64万元,主要是因国贸西写字楼本年新租或续租情况较少,公司收取的销售佣金低于预计。

 ⑤2017年公司收取国贸有限公司的劳务费及服务费,主要是向国贸有限公司提供工程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收取的劳务费以及保安服务费等。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说明

 1、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同前表注释。

 2、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国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成立日期:1985年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高燕

 注册资金:2.4亿美元

 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商务人员及旅游者提供并经营下列项目:写字楼及楼宇管理服务、宾馆、公寓及配套的餐饮、宴会、会议、展览、展销、商场、幼儿园、商务中心、汽车综合服务、收费停车场、文体娱乐及相关服务;提供对外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利用国贸中心广告牌发布广告。

 3、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操作公开透明。

 4、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关联交易的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上市公司独立性亦未受到影响。

 5、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a、2012年1月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续由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二期物业中心(以下简称“二期物业中心”)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及国贸溜冰场的经营管理,公司由于执行上述任务而发生的费用将由国贸有限公司给予补偿,并另外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相应的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b、2011年7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中心19#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1年7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中心19#楼(原自行车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中心19#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c、2008年6月6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西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08年4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西写字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西写字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d、2013年1月2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2年9月17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管理费。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2年9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e、2012年8月16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F区地下一层区域(北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3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F区地下一层北侧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f、2015年12月28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物业工程管理服务合同》,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所属国贸世纪公寓项目的各建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客房报修提供物业工程管理与服务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包干制支付工程管理服务费,该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016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合同,合同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017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g、2013年11月2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签订《国贸写字楼2座办公楼租赁协议》,租用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办公用房,公司每月需承担租金50,028元,租赁期限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2015年7月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续签上述协议,每月租金43,775元,租赁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

 h、2014年12月2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写字楼2座办公楼租赁协议》,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的租金为79,247元。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i、1998年9月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年7月28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租赁使用国贸写字楼、国贸商场、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13,93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1998年10月1日起至2038年8月29日止,每年的土地租赁费为1,393,650元。另外,公司还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该土地的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上述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一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一期的土地租赁费。

 j、1998年9月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由于国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将按照投资比例分摊土地使用权费。从2000年起至2038年8月29日,公司每年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费882,000元。

 2009年3月24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二期土地使用税分摊协议》,根据协议,公司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国贸二期土地的部分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二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二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二期的部分土地租赁费。

 k、2015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签订合同,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同意将中央厨房的一部分出租给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作为厨房使用,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合同均无异议,则本合同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l、2013年12月2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公司所属国贸大厦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租金为398,170元,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6月13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止。

 2017年6月1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租赁协议》,每月支付的租金及管理费为405,518元,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6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止。

 m、2013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1座部分租区。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第一年度每月需承担租金66,000元,第二及第三年度每月需承担租金71,500元。协议有效期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止。2016年10月3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68,031元,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止。

 2014年5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大厦部分租区,每月租金为12,000元。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止。2017年5月29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11,386元,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止。

 2014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商城(一期)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商城一期地下一层部分区域,每月租金为5,520元或商铺总营业额的7%。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止。2016年11月17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2017年5月29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2017年12月19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将租期延长至2018年10月31日。

 n、2018年3月1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东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国贸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国贸东楼的产权房屋委托本公司销售、推广、管理并提供客户服务,国贸有限公司承担其拥有的产权面积部分所发生的费用,并向公司支付相应的佣金。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6、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听取了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所作的说明,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2018年3月22日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陈延平先生、高燕女士、郭孔丞先生、王思东先生、郭惠光女士、任亚光先生及黄小抗先生共8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任克雷先生、吴积民先生、马蔚华先生及尹锦滔先生共4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国贸有限公司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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