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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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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18年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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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塞力斯是业内较早从事医疗检验集约化服务的企业,成立至今已有14年历史。公司依托丰富的上游渠道资源、专业服务体系、运营服务经验以及资金优势,为下游医疗机构提供体外诊断产品的集成供应和整体综合服务。公司专注于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及自主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带来的收入占2017年营业收入的80.64%。

 2017年,IVD(体外诊断)行业最高频率的核心词是“两票制”。目前两票制已经开始向高值耗材领域和体外诊断领域延展,作为医改的重要举措,两票制向医疗器械领域的延展,实际上是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供给侧改革,对于塞力斯立足于“渠道+服务”的优势中游企业来说,提供了长期的利好支撑,增加流通链条长度和流通成本的众多中小流通商的业务,将逐渐向大型、高效、高议价能力的优势企业搬家集中。

 公司在推行“医疗检验集约化”商业模式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到渠道的价值与服务价值的重要性,通过借助优质的集成化服务,协助医疗机构降本提效,并进而且掌握终端医疗机构的入口。

 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与医疗机构等客户签订中长期(6-8年,长的10年)业务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公司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供客户使用,并向其销售体外诊断试剂和耗材,并提供增值的专业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的销售。公司医疗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模式偏向于与当地有资源优势的合作方成立子公司,可复制性强,在获取优质客户资源的同时,也降低了风险。

 2017年,IVD行业还有一个核心词是“控费降价”。作为优势中游企业,塞力斯通过向上游降成本、以专业服务于终端挖利润的方式,将来自于终端控费降价的压力得以较好消化。业内人士认为,医疗检验的降价是大势所趋,但是降价不是断崖式的,是长期的、缓慢的、选择性的,体外诊断行业与医药流通领域的毛利率水平不能简单类比,不必过于忧虑。对于完全竞争的项目和服务手段,降价是必然的,但是对于服务能力和专业能力强、客户端管控能力强、向上游转移支付能力强的优势企业来说,终端的降价可能正是挤出竞争对手的机遇。

 塞力斯围绕“提升公司的渠道价值和平台价值”等战略核心要点,通过不断创新商业模式、高起点寻求战略合作等手段,审慎而高效的布局,实现快速扩张。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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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051.65万元,同比增长46.7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84.74万元,同比增长36.17%;净资产为93,338.62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8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上述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并导致本公司相应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①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改为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③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④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中单独列报该项目。

 ④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改为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本公司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对于本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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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二十二家,详见本附注(九)1。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详见本附注(八)。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公告 编号:2018-034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下午13:30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庄克服、房志武、张卓奇三人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以传真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公告编号:2018-036)。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公告编号:2018-0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35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下午在2:30-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先坤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根据2018年2月6日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及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7)。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8-038)。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36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监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外部监事因出席公司监事、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外部监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内部董事、内部监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或者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一、2017年度薪酬

 ■

 二、2018年度薪酬

 (1)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并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2018年度薪酬以2017年度的薪酬作为基数,并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每人每年5万元。

 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公告 编号:2018-037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6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2,833,4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8,842,028.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991,371.04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0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29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A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817,679.3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018,444.8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5,766,311.1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9,045,088.39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4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9823267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4205012669080000031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38320188000194484)等银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0月27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等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需要,于2017年1月20日,终止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协议,同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等四家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8)010635号)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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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38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本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39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在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办理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18年3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40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对象:控股子公司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阳腾微”)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借款3000万元以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拟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前述借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名称: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1号楼1003A

 法定代表人:耿智焱

 经营范围:销售Ⅲ类、Ⅱ类: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验分析仪器;道路货物运输;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安装、维修、租赁;销售化工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五金交电、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商务信息咨询;软件开发;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京阳腾微是一家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流通与服务的企业,为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在北京、河北、辽宁等区域的经销商,为伯乐生命医学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在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区域相关产品的一级经销商。京阳腾微经销的碧迪产品、伯乐产品等,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美誉度,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目前京阳腾微正在北方地区积极开展集约化业务。

 (二)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京阳腾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资产90,949,463.71元,净资产47,421,771.28元,资产负债率为47.86%,2017年度营业收入111,716,895.92元,净利润11,874,679.42元。

 根据最新的企业信用报告显示,京阳腾微目前在2家金融机构的业务未结清当前负债余额为1600万元,不良和违约负债余额为0万元。京阳腾微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尚不存在影响京阳腾微债务清偿的事项。

 (三)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阳腾微股权结构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署正式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因此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金额尚不确定,公司将在签署正式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后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反担保情况

 京阳腾微股东耿智焱作为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形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的保证金额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公司履行代偿责任后次日起,至反担保责任履行完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京阳腾微信用、财务状况良好,为京阳腾微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京阳腾微因开展业务、扩大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资金需求,目前经营腾微经营情况良好,借款风险尚在可控范围内。

 股东耿智焱作为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形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其责任承受能力范围内,反担保行为进一步降低了公司的担保风险。

 该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合法,理由充分合理。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担保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京阳腾微基本情况

 2、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41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天津瑞美”)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结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名赞成、1名弃权、0名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现将其中有关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根据2018年2月6日控股股东天津瑞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566,235.94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566,235.94元。本次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71,3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分配金额7,131,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董事会关于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2017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其主要原因为: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据EvaluateMedTech的预测,预计2018年IVD将成为医疗技术领域中销售额最大的类别。以545亿美元销售额排名第一,且将在未来几年内保持5.6%的复合年均增长率,预计2020年IVD仍能保持医疗行业第一位置,全球IVD市场规模将超过700亿美元。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健康产业蓝皮书(2016)》,到2019年,我国IVD市场规模将有望达到723亿元,三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8.7%。有专家预计,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最大的IVD市场。

 公司所从事的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能为医疗机构提供种类繁多国内外知名的体外诊断仪器,销售配套试剂和耗材,大幅提升了医疗机构的检测水平,改善医疗机构综合采购效率,降低医疗机构运营成本。2017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21亿元,比上年增长46.74%,其中主营业务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带来的收入占2017年营业收入的80.64%。公司的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增长较快,三年间年均增长率达到32%,但是,该种业务模式需要消耗公司较多营运资金,如果营运资金不足将严重影响公司的扩张速度。

 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大环境之下,公司处于难得的历史机遇之中,为了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将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同时公司目前发展处于成长期,未来公司发展需求仍需继续投入建设资金。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1、为医疗检验集约化项目投入预留充分的资金

 为保持稳定的业务增长速度,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考虑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尚具有一段时间,为保证医疗检验集约化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也必须为项目投入预留充分的资金。

 2、为深化行业布局,实现外延增长储备资金

 IVD行业的并购是未来趋势,行业并购有利于促进资源整合。公司2017年开始了全国布局,随着公司并购步伐加快,优质代理商的有效整合,将进一步加大空白市场开拓力度。为了进一步整合与集约化主营业务具有良好协同性的产业链,提高客户粘性,挖掘差异化价值,公司需要为后续投入做好资金准备。

 3、为正常营运、偿还银行借款预留资金

 公司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还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预留资金偿还银行借款。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也相应提高,为保障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公司需要为即将到期的银行借款预留一定的资金。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目的是为了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卓奇、李德军、房志武就现金分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17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7,131,60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5991%,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扩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及业务拓展对资金需求增加,同时保持公司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等。公司拟定的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并结合公司2018年经营计划制定的,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股东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042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3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A栋A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3日

 至2018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6、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参会登记时间:2018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3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3386378-332

 传真:027-83084202

 联系人:蔡风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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