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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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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作为长期深耕长三角区域的上市公司,公司具备二十多年的房地产开发及商业资产管理经验,已成功开发大量中、高端房产项目。项目主要位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区域城市。

 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在整个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下发生了悄然的变化。随着供给侧改革深化,土地供应明显增加,在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限房价等土拍高压政策叠加金融去杠杆的双重影响下,传统的住宅开发业务受到诸多局限,行业利润率不断下滑,越来越多的房企正在从单一的地产开发商转型为综合运营商。自恒大入主嘉凯城以来,公司借助控股股东近二十年房地产行业运营经验的积累、成熟的运营模式以及世界500强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在完善管理模式、确保公司业务稳步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理清债权债务,加快存量资产整合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强化团队建设,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益,通过资产整合不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由于公司所持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不断提升,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比成本计量模式更能动态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根据 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将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2、因2017年财政部对部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公司相应地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公司将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后对当期及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0.00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房地产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7年,房地产调控主要围绕“去库存”和“防风险”展开,体现出了更强的“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特征,调控政策内容更加精准。多数三、四线城市仍然采取着鼓励性的政策,以提高棚改货币化补偿比例、发放购房补贴等政策为主,直接带动了相关城市商品房的销售,房屋库存规模有效降低。而市场需求旺盛、房价上涨较快的一、二线热点城市及部分三线城市,则纷纷出台了多轮调控政策,其中主要以限购、限贷、限售、增加土地供应等政策措施为主。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采取抑制性措施的城市范围在不断扩大,调控城市范围开始向中西部的部分省会城市以及一些三线城市扩展,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2017 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50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5.8%;土地成交价款13,643亿元,增长49.4%;商品房销售面积169,408万平方米,较上年增长7.7%,商品房销售额133,701亿元,增长13.7%;全国房地产投资开发109,799亿元,较上年增长7%。

 可见,在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2017年房地产市场各主要指标出现分化,土地购置增速有所加快,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再创新高,但增速体现出回落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相对平稳。

 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区域是杭州和上海,重点拓展长三角的主要二、三线城市。在二线城市杭州,公司有杭州城市之光与杭州名城博园2个项目。杭州城市之光位于滨江区,市场需求旺盛,后续供应较少,该项目是滨江区主要供应楼盘之一。杭州名城博园项目位于余杭区杭州农副物流中心板块,是该板块的核心标杆项目。在三、四线城市湖州与张家港,公司有湖州龙溪翡翠项目与张家港城市之光项目。湖州龙溪翡翠项目位于湖州市老城区中心,地理位置优越,是湖州市中心最具规模的城市综合体之一。张家港城市之光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区核心区域,定位为大规模住宅区,是张家港城北区域的主要供应楼盘。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并积极响应国家“去库存、防风险”的调控目标,加快资产处置,全力改善管理模式、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经营基本面,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运行管理模式,提高各项工作的计划性,降低管理风险。改变原子公司运行管理,践行紧密型集团化管理模式,颁布30余项业务管理制度,将子公司管理调整为项目管理,将各子公司的业务审批统一集中到总部各业务部门审批管理,强化总部各业务管理部门对各子公司业务的监督及审批管理;管控模式调整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了各公司法人治理管理;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计划管理工作,落实《嘉凯城集团计划管理办法》,各项业务稳步推进,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运营管理风险。

 二是去杠杆降负债,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统筹安排,做好2017年全年的还本付息工作,有息负债从203亿元下降为117亿元,下降幅度为42%;进一步强化了融资管理,降低融资成本,2017年全年平均融资成本为9.08%(2016年为9.57%,下降0.49%);同时,强化了资金计划管理,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有效控制了各项财务风险。

 三是去库存,加快存量资产整合力度,提升公司经营基本面。盘活资产,加快转型,积极推动存量资产整合力度。2017年通过产交所挂牌转让武汉巴登城项目100%股权,以及其他项目资产整合,实现净现金流75亿元,大大增加了公司的流动性,有效提升了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873.4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83,651.8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8,774.96万元。

 1、公司主要经营区域市场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区域是杭州和上海,两地市场情况如下:

 上海、杭州的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面积单位:万平方米;数据2017年1-12月)

 ■

 (1)上海

 2017年上海市商品住宅供应376.46万方,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1.64%;成交 639.23万方,同比下降54.07%;2017年商品住宅成交均价47,865元/㎡,价格大幅上涨25.03%。同时由于土地资源进一步稀缺,土地市场价格继续攀升。上海市住宅市场受政策影响,供应乏力、市场成交萎靡,市场客户大量外流,造成上海市商品房住宅库存逐步下滑、去化周期扩大至10.1个月。

 (2)杭州

 2017年杭州房地产市场上涨迅猛。2017年商品房成交均价为22,987元/㎡,同比上升32.77%。住宅销售面积1,510.87万平方米,比2016年同期减少了19.09%;土地出让市场火爆,出让金破2166亿,平均溢价率高达48%;楼市成交火爆,去库存效果显著,去化周期缩减到3.1个月,处于低位。

 2、公司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项目开发进展情况如下:

 ■

 (2)报告期内,土地储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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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如下:

 ■

 (4)报告期内,主要销售结算情况如下:

 ■

 (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融资情况如下: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9.06%,系本年房屋销售及商品销售收入减少所致;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下降63.70%,系本年收入减少对应结转成本减少所致;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398.39%,系本年经营亏损减少,转让股权收益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683,318.79元,营业外支出77,104.79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606,214.00元,对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0.00元。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4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6户。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动更”。

 1、处置子公司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嘉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和杭州名城左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完成了公司注销清算和资产分配。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甄立涛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8-00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暨2017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17年年度董事会于2018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3月22日在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甄立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贾生华先生、陈三联先生、梁文昭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部分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未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嘉凯城集团本级共实现净利润188,472.1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3,620.84万元后,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485.13万元,集团本级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30,366.14万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利润主要源自项目处置,不具有可持续性,且目前公司负债金额大,流动性不足。同时,2015年至2017年公司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总额为-8,922.51万元,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2017年度公司实施如下分配预案:不分派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融资计划,预计 2018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将发生以下关联交易事项:

 1、根据公司融资需求,预计2018年广州凯隆及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无担保费;

 2、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广州凯隆及关联方借款不超过50亿元,公司按不高于4.35%/年的利率支付贷款利息,预计2018年需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2.18亿元。

 预计2018年度,以上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8亿元。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甄立涛、林漫俊、杨松涛、霍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下属控股公司融资的需要,同意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事项:

 (一)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含控股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之间)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61.8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含已发生的担保)不超过80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7.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6 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58.30%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二)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三)若担保事项发生重大调整或超过预计的担保额度,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四)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的,小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五)以上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 年12 月31日有效。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 年末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298,161,425.22元,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32,265,181.15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17年公司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的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为200万元,不含差旅费。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年报及内控审计报酬总计200万元,不含差旅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在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9日。详细情况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8-00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发出通知,3月22日在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 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鲍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未产生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7年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公司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 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17年公司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的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为200万元,不含差旅费。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年报及内控审计报酬总计200万元,不含差旅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8-01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修订,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公司将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二)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后,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要求,本期利润表中“其他收益”项目增加5,497,439.98元,“营业外收入”减少5,497,439.98元,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本期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增加712,868.47元,“营业外收入”减少870,529.63元,“营业外支出”减少157,661.16元。上年同期数中“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增加606,214.00元,“营业外收入”减少683,318.79元,“营业外支出”减少77,104.79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未产生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未产生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8-01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请控股股东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及关联方为部分融资提供担保,预计2018年广州凯隆及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无担保费;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广州凯隆及关联方借款不超过50亿元,公司按不高于4.35%/年的利率支付贷款利息,预计2018年需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2.18亿元。以上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18亿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关联董事甄立涛、 林漫俊、杨松涛、霍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州凯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国东

 3、主营业务: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78 号恒大中心

 5、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78.73亿元,净资产12.86亿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95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凯隆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广州凯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广州凯隆支付借款利息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凯隆主要财务指标稳步增长,经营稳健,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8年度,广州凯隆及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无担保费;

 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借款不超过50亿元,公司按不高于 4.35%/年支付贷款利息,预计 2018 年需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 2.18 亿元。预计 2018 年度,公司与广州凯隆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8亿元。

 (二)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贷款利率是根据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确定,且低于公司通过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水平。单笔具体交易价格依据前述定价原则,由双方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为公司部分融资提供担保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通过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能够解决公司发展 部分资金需求。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贾生华、陈三联、梁文昭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无担保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支付的利率是根据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确定,且低于公司通过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能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无担保费,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支付的利率是根据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确定,且低于公司通过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20%以上,主要由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时,借款总额低于预期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交易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8-013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对控股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计划及下属控股公司融资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概述

 (一)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含控股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之间)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61.8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含已发生的担保)不超过80亿元。截至 2017年 12 月31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7.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48%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二)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三)若担保事项发生重大调整或超过预计的担保额度,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四)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的,小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五)以上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 年12月31日有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为上海城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担保 273,000 万元。

 上海城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 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商务咨询,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从事建筑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咨询。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27.05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0,002.64元,净资产19,972.95元。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21.46万元,2017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19,993.01万元,净资产19,951.49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建设。上海城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90%, 上海浦东新区曹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

 (二)为杭州名城博园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不超过 50,000 万元。

 杭州名城博园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0,625.77万元,净利润-22,884.55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319,322.45 万元,净资产21,205.09万元。2017 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3,123.80万元,净利润-8,523.29万元,2017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315,058.65 万元,净资产12,681.80 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杭州名城博园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为张家港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不超过85,000万元。

 张家港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1,981.68万元,2016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187,374.97万元,净资产35,770.70万元。2017 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817.39万元,2017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280,621.24万元,净资产34,953.31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建设。张家港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持股75%,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上海中凯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四)为杭州嘉凯城滨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不超过 50,000 万元。

 杭州嘉凯城滨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6年12月 31日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1,384.54万元,总资产217,312.75万元,净资产6,900.64万元。2017 年 9 月 30 日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562.09万元,总资产202,083.56万元,净资产6,338.56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建设。杭州嘉凯城滨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持股60%、浙江同益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

 (五)为嘉凯城集团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不超过 40,000.00万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余杭瓶窑)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不超过 30,000.00万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海盐)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不超过30,000.00万元。

 嘉凯城集团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城镇规划与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与投资,(不含房产开发),建筑安装,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酒店管理咨询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会展服务,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企业管理,营销策划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百货销售。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1,861.99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61,623.75 万元,净资产92,418.35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0 元,净利润-2,262.82万元,2017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164,641.83万元,净资产90,155.52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城镇发展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持股1%。

 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海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城镇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及以城镇生活服务平台为核心的综合性建设项目投资;城镇规划及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及物业出租;仓储、展览、展示,会展、会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及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财务咨询、资产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932.24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51,878.60元,净资产11,639.93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1,763.94万元,2017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52,177.59万元,净资产9,875.98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城镇发展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

 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余杭瓶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城镇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与投资;销售:日用百货;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展览展示,会议,企业管理咨询,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除证券、期货),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国内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170.04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2,163.52元,净资产2,584.23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59.89万元,2017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23,388.86万元,净资产2,524.33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城镇发展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六)为湖州太湖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担保 10,000.00 万元。

 湖州太湖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餐饮服务:茶座、理发室、游泳场、住宿场所、KTV、棋牌室、餐厅、温泉浴室。日用品、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服饰、花卉、盆景、工艺品销售;会议服务,洗衣服务,代客订票服务,酒店投资及管理服务。2016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2,938.22万元,净利润-1,503.63万元,总资产28,050.88万元,净资产21,677.54万元。2017 年 9月30日主营业务收入1,852.55万元,净利润-1,556.49万元,总资产31,175.22万元,净资产20,121.0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酒店经营。湖州太湖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持股47.25%,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47.5%,苏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5.25%。

 (七)为嘉凯城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为重庆华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担保30,000.00万元。

 重庆华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以上范围按资质证书核定项目承接业务),房屋租赁,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钢材、汽车零部件、普通机械、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批发)、办公设备、文教用品、橡胶制品。2016 年 12 月 31 日主营业务收入5,574.63万元,净利润-4,475.73万元,总资产75,783.37万元,净资产8,085.52万元。2017 年 9月30日主营业务收入3.88万元,净利润-2,121.13万元,总资产75,694.48 万元,净资产5,964.39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建设。重庆华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持股51%,上海中凯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9%。

 (八)为嘉凯城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融资担保10,000万元。

 嘉凯城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水暖器材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2016 年 12 月 31 日主营业务收入16,630.28万元,净利润-2,884.68万元,总资产12,926.68万元,净资产2,203.05万元。2017 年 9月30日主营业务收入13,766.58万元,净利润-784.06万元,总资产12,541.26万元,净资产1,418.99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经营。嘉凯城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九)为嘉凯城集团名镇天下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担保10,000万元。

 嘉凯城集团名镇天下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金银饰品、化妆品、皮具、装用品、五金交电、照相器材、通讯设备、工艺美术品、家具、问题用品、装饰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范)。2016 年 12 月 31 日主营业务收入2,351.85万元,净利润-10,478.05万元,总资产4,919.80万元,净资产-33,889.90万元。2017 年 9月30日主营业务收入3278.66万元,净利润-6721.62万元,总资产7,564.98万元,净资产-40,611.52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经营。嘉凯城集团名镇天下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嘉凯城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下属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和补充流动资金等,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6 [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60%,其中,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7.61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8-01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公允反映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每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17年度应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298,161,425.22元,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32,265,181.15元,各项目明细如下:

 一、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将应收账款余额大于1,000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大于1,000万元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逐项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除与生产经营项目有关且期满可以全部收回各种保证金及押金、因经营和开发项目需要以工程款作抵押的施工借款、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外,采用账龄分析法确定具体计提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4)本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剩余的应收款项,不改变其账龄,仍按原账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账龄确定。在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应收款项账龄不同的情况下,对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应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款项;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款项的账龄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2017年12月末应计提坏账准备739,541,722.26元,已计提565,263,888.5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27,011,091.52元,需计提坏账准备201,288,925.22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883,546.6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5,405,378.58元;

 以上共计减少2017年度净利润174,277,833.70元,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609,924.11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开发产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期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589,363.41元,账面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843,453.04元,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264,412.23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989,677.40元。截止 2017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6,589,363.41元。明细如下:

 ■

 2017年度公司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使2017年度净利润增加5,254,089.63元,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5,232,203.18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本年度公司无形资产发生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需计提减值准备322,500.00元。

 (2)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度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对华鑫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中海恒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了减值测试,其中中海恒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需计提减值准备96,550,000.00元。

 2017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使2017年度净利润减少96,875,500.00元,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96,872,500.00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各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2017年度净利润减少265,896,244.07元,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62,250,220.93元。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二)独立董事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交易等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8-015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瑞华在为公司提供2017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年报及内控审计报酬总计200万元,不含差旅费。该事项已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8-016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年3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4月1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8 年 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 2018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 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关于2018年度对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

 (八)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3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对控股公司担保的公告》、《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和《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七)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七)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6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 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电话:021-24267786

 传真:021-24267733

 联系人:张学温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2018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8

 2、投票简称:嘉凯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有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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