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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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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3,489,0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客运站经营和汽车客运业务,公司主要提供汽车客运站服务和汽车客运服务。

 1、汽车客运站经营

 汽车客运站是公司开展客运业务的支点和载体。根据现行汽车客运行业规定,所有营运车辆必须进入各地经政府规划、交通部门审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汽车客运站从事客运运输,各汽车客运站按照站级,结合交通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进入汽车客运站的营运车辆收取费用,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安检费、车辆清洗费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客运站37个,其中一级客运站12个,主要分布在成都、绵阳、遂宁和眉山等地,在我省道路运输业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

 2、汽车客运业务

 公司的汽车客运业务主要包含两类,一类是由公司单独购置客运车辆在各客运站承运旅客,向旅客收取承运费用;另一类是公司与合作经营者签订《道路运输服务合作协议》,共同开展旅客运输服务并收取运输服务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车辆共计5,203台,车台数较2016年末5,353台减少150台,降幅为2.8%; 客运线路888条,较2016年936条减少48条,降幅为5.12%,主要是对同向、区域线路及车辆进行了整合;营运客车日发班为10,563班,较2016年11,337减少774班,降幅为6.8%;全年客车客运量为4,136万人次,较2016年5,097万人次减少961万人次,降幅为18.9%;全年总共行54,257万公里,较2016年56,893万公里减少2,636万公里,降幅为4.6%。

 (二)行业发展格局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近年来,道路客运企业在受到铁路、民航夹击,以及在网约车、私家车日益普及的大背景下,客源流失严重。道路运输原来的环境基础已被打破,道路客运行业的转型升级为大势所趋。2017年,国家交通运输部正式下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传递出国家层面对传统交通运输企业需加快转型升级的强力要求和大力支持,同时也契合我国产业结构大调整的趋势。在转型红利释放背景下,旅游、新能源、现代物流、传统客运+互联网等均是协同转型领域。

 公司是专业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国家一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四川省安全状况评估AAAAA级、质量信誉考评AAA级企业。根据2017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公布的道路运输百强企业名单,公司位居全国第14位;公司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客运站数量、客运车辆、线路资源以及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等方面位居四川省道路运输行业第一位。公司与其他道路运输企业一道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道路运输企业的转型升级。按照道路运输供给侧改革的要求,加快构建与其他运输方式相衔接的道路客运集疏运网络,形成与其他运输方式优势互补、差异化服务的市场格局,积极培育中短途道路客运市场,大力发展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接驳运输、农村客运,推进建设与互联网融合的智慧交通服务系统,开展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努力打造道路客运新兴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市场环境亦在发生重大变革,高铁沿线的快速扩张,私家车、网约车数量的爆发式增长、城际轨道交通等其他运输方式的快速发展,使得道路运输在整个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据的份额呈持续下降态势,尤其高铁对道路客运分流影响明显。道路运输行业经营环境日益严峻,亟待在变革中寻求突破,创新传统客运业务,加快实施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一主三翼”的发展战略,在道路运输主业深耕细作的基础上,紧抓“传统产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契机,通过不断调整产业结构、集中力量发展旅游等延伸产业,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520.94万元,同比下降9.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9.42万元,同比上升8.79%。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营

 1、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特别是下半年在“8.10”事故发生后,结合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公司范围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事故调查等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全年共达224次,切实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奖惩制度,从而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及实战培训。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春运”、汛期、安全生产月、事故警示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今冬明春、“道路运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道路运输平安年”等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全力确保安全形势稳定;积极组织开展事故预防安全教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实战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驾驶员的应急处置能力、防御性驾驶技能。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股份涉及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具体详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4、报告期内,公司总体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低于安全控制指标。

 (二)着力深度挖潜,稳固客运主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客运围绕“车”与“站”的优势资源,深度挖潜,大力发展小件快运、汽车后服,定制客运服务等相关附属业务,以稳固道路客运主业的发展。

 1、公司充分利用现有客运网络以及各客运站站点资源,以高时效性、高附加值物品运输为主,其他小件快运运输为辅的策略,采用“小件快运+商业”的运作方式,大力拓展小件快运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小件快运业务已遍布公司10余家主要客运站,并开始为公司贡献利润。

 2、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车辆规模优势,通过车辆集中保险招标、车辆集中维保等方式,实现汽车后服业务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在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同时,以有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并最大限度地挖掘利润空间。

 3、公司在条件适合的线路中大力推行新能源车辆降低运营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新能源车辆代替传统燃油车辆200余台。此外,公司充分挖掘车站的商业价值,将传统的客运场站转变为集接驳运输、旅游集散、信息服务、商业服务为一体的新型综合体,以稳固公司客运业务。

 4、为满足旅客多样化出行需求以及应对高铁、“黑车”对客运市场的冲击,公司积极探索和开展客运定制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已在绵阳至江油等线路试点定制客运业务,并取得较好的市场反响。后期,公司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有关“规范发展道路客运定制服务”,积极开展客运定制业务,稳促客运主业发展。

 (三)加大创新转型力度,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1、大力发展旅游业务

 在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旅游客运等相关旅游业务已成为传统道路客运企业破解发展困境、推动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践行“运+游”结合的发展战略,通过引进和培育专业化的旅游团队,在成都、眉山、绵阳和遂宁等地区成立20余家旅行分社,以及推行全员营销策略和搭建供应商体系等策略,大力开行景区直通车、开发季节性、特色性旅游班线和旅游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旅游及旅游运输收入2,000万元以上,旅游运输服务以及旅游产品销售等旅游相关产业将逐渐成为公司新的利润贡献点。

 2、加快推进“传统客运+互联网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天府行”智能出行平台于2017年4月上线运行,公司依托公司现有大巴、车站等一体化资源,通过此平台规划并开发专车、汽车票、旅游、直通车、城际专车等业务模块,汽车票务服务功能已在成都、眉山、绵阳、遂宁等地10余家车站得到有效的推广;旅游服务、车辆租赁、直通车等功能模块也将在2018年上线。目前,“天府行”智能出行平台拥有20余万粉丝、14余万用户数。后期公司将立足四川,面向全国致力于服务出行需求,不断完善和丰富版块功能,改善客户体验,促进公司从传统客运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

 此外,公司所属企业富临科技于2017年12月获得成都市青羊区建设和交通局授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富临科技在获得“网约车许可证”的同时,也具备了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目前,公司已在成都、遂宁等地市取得网约车备案手续,其它各州市的网约车备案手续也正在积极办理。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遵照网约车经营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全面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客运服务企业的专业优势,在线上信息安全与线下营运安全、接入车辆管理、司机服务质量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体验。

 3、加大汽车租赁业务的发展

 在政府公务车改革以及居民消费升级的基础上,公司加大汽车租赁业务的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大开拓成都地区汽车租赁业务的同时,加强对达州、遂宁、西昌等地区的政府公务租赁车招投标工作,以及拓展南充、成都市级以及大型国有军工企业等政企业务合作。此外,公司对分时租赁、电动物流及自驾出行项目进行前期研究与摸索,致力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和向质量效益型的发展转变。

 (四)加强精细化管理,多方位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以成本对标为核心,努力挖掘成本改善潜力。持续开展机构精简、裁汰冗员工作,梳理整顿组织架构,对经营不善或者不符合公司战略的分支机构进行关停并转,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产业发展及转型需要;严控非生产性费用支出,进一步处置、变现效益低、无开发价值的资产;不断完善强化集中采购的制度管理,规范并优化采购管理流程,健全采购管理的风险控制机制,严控采购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减债瘦身,报告期内公司在2016年末贷款规模基础上减少银行贷款1亿元以上。

 (五)加强资本运作,促进公司转型升级

 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停牌,并于2017年11月30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泛远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目前,该交易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正在积极推进。该交易符合公司在现代物流方面的产业发展战略,若并购成功将有力推动公司从单一的客运服务公司转型为综合、现代化交通运输服务公司,助推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和升级。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针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为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

 注1: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受影响的报表项目为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入,原在营业外收入中反映的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至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对净利润不构成影响。2017年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5,730,601.47元,2017年末在其他流动负债及递延收益中列示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9,124,438.36元将在未来期间分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2: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但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及其解读、《关于持有待售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资产处置收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在编制2017年年报时,对于利润表的“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相应数据。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2016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该变更对资产负债表不构成影响,对合并利润表的具体情况如下:

 ■

 (2)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公司本年度没有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同一控制下企业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处置子公司

 单位:元

 ■

 注1:富临长运、成都市温江区裕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金马汽车出租公司和成都市温江区第二运输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同受让方四川林海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成都市温江区长兴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运业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富临长运、成都市温江区裕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金马汽车出租公司和成都市温江区第二运输公司将持有的长兴运业公司100%股权,连同所有与之相关的公司经营权、客运线路、客运车辆、驾驶人员转让给四川林海运业有限责任公司。鉴于四川林海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长兴运业公司提供225万元借款用于偿还该公司债务,富临长运、成都市温江区裕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金马汽车出租公司和成都市温江区第二运输公司同意将所持长兴运业公司100%股权作价1元转让。成都长运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收到股权转让款,长兴运业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注2:富临长运于2016年9月14日同崇州市安捷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崇州市长运运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崇州运捷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富临长运将持有的崇州运捷公司60%股权作价1元转让给崇州市安捷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富临长运于2017年3月31日收到股权转让款,崇州运捷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注3:本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同四川亨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成都富临亨源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源石化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亨源石化公司51%全部股权作价53.74万元转让给四川亨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2017年10月20日收到了全部股权转让款,亨源石化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7年9月26日,绵阳市富宏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富宏公司”)全体投资人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并签署承诺书。绵阳富宏公司于2017年11月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公告编号:2018-03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会议决议公告中所载,对2018年度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临运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3日以邮件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卢其勇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曹洪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亿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审核意见。《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曾令秋、赵洪功、李正国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520.94万元,同比下降9.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9.42万元,同比上升8.79%。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预计营业收入108,688.00万元,净利润9,684.00万元。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具体分配预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194,181.24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17,275,220.02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7,275,220.02元为基数 ,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21,727,522.00元后,2017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480,599,616.74 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年末总股本313,489,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348,903.60元,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2018年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产品、接受或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7,048万元,具体内容见《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公告及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李亿中、卢其勇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报告及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兆益科技三年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兆益科技三年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明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明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李明远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2)。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李明远先生简历

 李明远,男,汉族,198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2002年04月-2003年03月,先后任四川省成都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长运集团”)安捷旅游运输公司计调、计调部副经理;2003年03月-2007年04月,先后任长运集团旅游运输分公司生产经营科副科长、经理办副主任、办证中心主任、稽查科科长;2007年04月-2009年07月,任长运集团长运建筑公司总经理;2009年07月-2010年01月,任长运集团法律工作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10年01月-2011年04月,任长运集团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04月-2012年12月,任长运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总经办副主任; 2013年01月-2014年03月,任长运集团综合管理部部长;2014年03月-2014年12月,任长运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2015年01月-2016年10月,先后任富临运业行政部部长、董办主任、总经理助理、经营班子成员;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富临运业总经理助理、董办主任、经营班子成员,同时先后任成都兆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明远先生与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无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无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公告编号: 2018-03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5日(星期天)至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15:00至2018年4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1、2、4、5、6、7、8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上述议案6、7、8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年4月13日9:00至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 登记地点:公司投资发展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洪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富临运业投资发展部

 邮编:610091

 电话:028-83262759

 传真:028-83251560

 2.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7”投票简称为“富临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星期天)15:00至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万股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8-03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汤山莲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监事会副主席王大平先生代为出席和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定价依据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参照行业公认的标准或市场价格履行,交易条件和定价原则公允,符合一般市场交易原则。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聂丹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安治富先生配偶聂正女士之兄之女,汤山莲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该两人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五)、议案(七)、议案(八)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8-033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3月23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关联董事李亿中和卢其勇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及其子公司等相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产品、接受或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7,048万元,其中:拟与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汽车”)发生采购营运车辆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6,228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治富,注册资本30,1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日用百货销售,商品砼、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市场开办和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股权投资等。注册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17号。富临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临集团(本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64,772.81万元,净资产282,713.19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8,918.41万元,净利润-23,656.13万元。

 2、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舟,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制造与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研发;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技术服务;汽车项目投资;汽车租赁;汽车美容;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其他仓储。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北京路625号。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富临集团控制。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野马汽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40,107.66 万元,净资产107,313.59 万元;营业收入204,596.34 万元,净利润-38,474.90万元。

 (二)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1、采购营运车辆的日常关联交易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招标制度》、《营运车辆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招标小组对客车销售市场进行了充分调查研究和对比分析,以相同或相近配置车型的市场实际成交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拟定招标文件,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以邀请方式进行了招标,本次招标邀请了包括野马汽车在内的三家企业参与投标,招标结果为野马汽车中标。依据招标结果,公司所属企业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与野马汽车签订了《营运车辆采购合同》,向野马汽车采购了20台10米纯电动客车,采购总价为610万元,并于2018年2月14日支付全部购车款项。

 (2)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及拓展物流项目需要,2018年公司将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部分纯电动客车及纯电动物流车,预计还将与野马汽车发生采购金额不超过5,618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数额以公司业务拓展需要以及最终招标结果为准)。

 综上所述,2018年度公司拟与野马汽车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228万元。

 2、车辆租赁、天然气采购、房屋租赁、其他接受或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富临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双方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并保证交易双方的实际交易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逐步签订采购或销售协议。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和产业转型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不构成影响。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方股权结构若无重大变化,我公司与其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或将持续。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发生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招标文件,调查交易的必要性,考察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等,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认为公司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客运主业以及新产业的发展,交易价格均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参照行业公认的标准或市场价格履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定价依据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参照行业公认的标准或市场价格履行,交易条件和定价原则公允,符合一般市场交易原则。公司2018年度营运车辆的招标采购,充分利用市场交易的普遍规则,发掘交易对方的比较优势,降低了公司的车辆购置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车辆营运效率。董事会在审议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定价依据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参照行业公认的标准或市场价格履行,交易条件和定价原则公允,符合一般市场交易原则。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57 股票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8-030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公司定于2018年4月3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亿中先生、总经理蔡亮发先生、总会计师杨小春先生、董事会秘书曹洪先生、独立董事曾令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8-03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兆益科技三年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兆益科技三年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产收购情况

 2015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成都兆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992.64万元收购成都兆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兆益科技”)股东韩毅、李秀荣、田平庄、钟乐曦、易守明所持的40%股权,并使用自有资金3,438.4万元对兆益科技进行增资扩股。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兆益科技51.20%的股权, 兆益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与兆益科技原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中,公司与其前三大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约定了三年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及201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

 1、兆益科技原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承诺,兆益科技在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00万元、2,000万元和3,000万元(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审计结果为准,且须扣除公司及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纳入兆益科技平台所产生的收益和非经营性活动产生的收益)。

 2、如果兆益科技当年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数的,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应在前述审计报告出具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兆益科技支付保证金,当年支付的保证金等于当年承诺净利润减去当年实现净利润。

 3、若兆益科技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合计超过6,300万元,且超出部分小于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累计缴纳的保证金,则兆益科技仅向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退还与超出部分同等金额的保证金,剩余保证金不再退还;若兆益科技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合计超过6,300万元,且超出部分大于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累计缴纳的保证金,则兆益科技应将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累计缴纳的保证金全部退还。

 4、若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未按前述条款向兆益科技支付保证金,公司可以从应向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作为其应支付的保证金。

 5、若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未按前述条款向兆益科技支付保证金,且公司应向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亦不足以扣除应支付的保证金的,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应以其所持兆益科技股权向公司承担补偿义务,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应补偿的股权比例计算方法为:应补偿的股权比例=(当年承诺净利润-当年实现净利润)/12.28。

 6、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应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将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计算的应补偿股权向公司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兆益科技2017年审计报告出具日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根据兆益科技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情况,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业绩补偿标准计算公司向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退回股权的具体比例。

 7、股东韩毅、田平庄、李秀荣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比例分别为:76%、14%和10%,且韩毅、田平庄和李秀荣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承担的业绩补偿义务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公司2015-2017年度审计报告所示,兆益科技2015年实现净利润707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783.50万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1428.40万元,未达到承诺的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300万元、2,000万元和3,000万元以及2015—2017年度合计净利润达到6,300万元的业绩指标。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原因

 兆益科技未完成三年业绩承诺主要系该公司原股东韩毅等五人在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司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及《增资扩股协议》,以致兆益科技经营业绩无法达到预期以及业绩承诺不能实现。

 五、公司采取的措施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挽回或减少公司损失,公司向相关公安机关举报韩毅、李秀荣、田平庄、易守明、钟乐曦等人在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过程中存在合同诈骗行为,2017 年 8 月 9 日,韩毅、李秀荣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经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相关内容。2017年12月14日,公司就兆益科技原股东韩毅等人的诈骗行为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该诉讼已被受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巨潮咨询网上刊登的公告。

 鉴于韩毅等人被司法机关依法批捕后存在无能力履行业绩补偿的可能等情形,截止2017年末,公司已累计计提商誉减值49,650,272.75元。经此处理后,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产生进一步损失的可能性已经较小。同时,公司迅速重新组建了兆益科技的管理团队,全盘接管现有业务,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同时通过加强内部管控、创新营销模式、提升服务能力等手段,稳定原有客户、拓展新业务,尽快扭转不利局面。后期公司将充分利用兆益科技拥有的业务技术等优势,努力实现公司在智能交通、智能出行相关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目前兆益科技的生产经营持续、稳定,上述事件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经营。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情况。

 特此说明。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时间: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8-03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

 2、变更日期

 公司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的施行日即2017年5月28日开始执行该会计政策,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及财会〔2017〕30 号通知执行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根据财会〔2017〕30 号通知,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报表新增项目按照财会〔2017〕30 号通知要求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损益间的科目列报,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同时根据“财会〔2017〕30 号通知”的要求,对可比期间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8-038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所属车站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股份”)于近日收到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市交委”)下发的《关于责令城北客运中心停业整顿的通知》(成交函【2018】9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8年8月10日,由城北客运中心发车前往河南洛阳的的车牌号豫C88858的大客车在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处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万元。

 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城北客运中心在本次事故中存在未按规定对进站的事故车辆进行车辆安全例检、未认真对进站乘车旅客的身份进行查验以及出站口门检人员未按规定检查驾驶人身份、未认真清点乘客人数等问题。

 遵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8】9号)要求城北客运中心停业整顿的精神,成都市交委责令城北客运中心自2018年3月31日起停业整顿。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期停业整改,并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处理好班线调迁、员工安抚以及旅客输导等相关工作,同时以此为戒,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夯实生产经营基础。

 2、按照成都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城北客运中心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站北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均被纳入成都市“北改”工程规划,公司将积极配合此项重点工程,协力推进两个车站的搬迁整合工作。

 3、城北客运中心此次停业整顿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将有待停业整顿时间以及两个车站的搬迁整合进程而定。公司将根据有关部门对此次事故的后续处理意见以及城北客运中心、成都站北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搬迁整合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发的《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责令城北客运中心停业整顿的通知》(成交函【2018】96号)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时间: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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