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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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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赎回费的公告

 一、本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于上述法规要求,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旗下相关产品的赎回费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赎回费率于2018年3月3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2018年3月30日 15:00 之前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前的赎回费率;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二、适用基金范围

 1、针对下述基金的赎回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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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针对下述基金的场内赎回费、场外赎回费同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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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赎回费调整方案

 依据《管理规定》要求,上述基金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按照原定的赎回费率标准收取。调整后的赎回费率于2018年3月3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前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前的赎回费率;对于 2018 年 3 月30日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此次赎回费调整仅对第二部分“适用基金范围”中的基金的赎回费率进行调整,原招募说明书所载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保持不变。但大摩多元收益债券C、大摩增利18个月开放债券、大摩优质信价纯债C、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场内赎回,其赎回费率计算方式调整说明如下:

 1、大摩多元收益债券C、大摩增利18个月开放债券、大摩优质信价纯债C

 基金的赎回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当投资者赎回某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持有本基金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少于7日时决定赎回,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100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 = 10,000.00×1.1000 = 11,000.00元

 赎回费用 = 11,000.00×1.5% = 165.00元

 净赎回金额 = 11,000.00-165.00=10,835.00元

 2、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场内赎回

 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场内赎回费率及计算方式同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场外赎回。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属于按照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66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二十四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的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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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包括基金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基金的投资、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条款,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对照表。

 三、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适当程序。

 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合同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的条款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已执行该赎回费条款的基金将继续按原条款收取赎回费,不受此实施时间的限制。

 2、本基金管理人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在最新一期更新招募说明书中予以相应调整。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登载在本公司网站。

 3、投资者可以登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8(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4日

 附件:

 24只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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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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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中小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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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中小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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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兴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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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兴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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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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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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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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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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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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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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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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