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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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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3月19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独立董事王丽琼因工作原因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国强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8年3月19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8年1月25日停牌,并于2018年2月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18年1月26日的公告《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8年2月1日的《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8年2月8日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8年2月15日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8年2月24日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8年3月1日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年3月8日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年3月15日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年3月22日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5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2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自2018年3月26日起不超过1个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

 (1)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IDC规划设计、系统集成以及运营管理和增值服务等。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沙正勇。

 (2)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构成借壳上市。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停牌期间,交易各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协商。2018年3月22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签订了框架协议。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已初步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其中独立财务顾问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停牌期间,各中介机构已于标的公司现场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公司亦保持与各中介机构、交易各方的积极有效沟通,商讨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进程。截止至本公告日,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资产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

 四、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具体交易方案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故无法按期复牌。为确保公司就本次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申请继续停牌一个月。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于2018年3月23日发表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8,39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6,5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750,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6,148,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9月27日到位,并由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7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为18,575.31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9,214.82万元(包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城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城地股份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综上所述,华创证券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示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报备文件

 1、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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