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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接到股东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函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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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施延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40,154,880股,占公司总股本978,313,280股的14.33%,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37,761,4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14.08%。
2、截止本公告日,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98,62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92,973,408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9.5%。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施雄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41,6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1,2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4.21%。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薛长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23,3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其中高管锁定股17,496,000股,占总股本的1.79%,无限售条件股5,832,000股,占总股本的0.6%。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2,532,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2.3%。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合计为294,466,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