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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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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和《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5-9998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xf-fund.com

 2、风险提示

 (1)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二:《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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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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