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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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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8-026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9: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六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293,136,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9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292,605,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16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7人,代表股份53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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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议案3、4经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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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李广新、张彦博

 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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