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9日14:30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19号亮马桥外交办公大楼D1座3层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安礼如
6.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下午3:00至2018年3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7.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811,976,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06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811,976,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0624%。
2. B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261,701股,占上市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0.15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1,701股,占上市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0.1567%。
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93,9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93,9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7%。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的议案;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539,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9%;反对437,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9%;反对260,80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146%;反对437,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8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539,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9%;反对437,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9%;反对260,80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146%;反对437,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8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209,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6%;反对767,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9%;反对260,80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8473%;反对767,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四)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209,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6%;反对767,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9%;反对260,80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8473%;反对767,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普通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各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5.01选举任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0,884,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2%。
2. 表决结果:任建新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02选举杨兴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0,884,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2%。
2. 表决结果:杨兴强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03 选举Chen Lichtenstein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0,884,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2%。
2. 表决结果:Chen Lichtenstein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04选举安礼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134,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5%。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0,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8728%。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1,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462%。
2. 表决结果:安礼如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各独立董事分别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6.01选举汤云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0,884,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2%。
2. 表决结果:汤云为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席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0,884,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2%。
2. 表决结果:席真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分别选举。
7.01选举李德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0,884,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2%。
2. 表决结果:李德军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7.01选举郭治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134,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5%。其中:
(1)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0,9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8728%。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1,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462%。
2. 表决结果:郭治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3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金杜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周宁律师、康娅忱律师
3. 结论性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8-12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所有监事,并于2018年3月19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监事提议,选举江成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