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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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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8024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3月9日由工作人员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3,296,545.66元,具体内容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802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传真形式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13: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33,296,545.66元,具体内容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802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33,296,545.6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1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974号文《关于核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30,000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2,300万张,期限6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3,698,113.21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276,301,886.79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12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48270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于2018年2月2日签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项目。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8年2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33,296,545.66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加快项目建设的步伐,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瑞华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鉴证工作,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8】48270001号《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

 三、相关方关于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3,296,545.6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宁、谢家伟、邱大梁、黄亚英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3,296,545.6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48270001号);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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