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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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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66,960,584股,扣除回购实施股权激励尚未授予的股份2,499,918股,即664,460,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735,279.92元;同时,以664,460,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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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涉及军工装备、智慧能源两大产业。其中,军工装备产业围绕武器装备信息化等方向开展业务,主要产品有车载通讯指挥系统、舰载作战辅助系统、军用电站和雷达产品;智慧能源产业围绕能源互联网、电力信息化、智能电源等方向开展业务,主要产品有区域综合能源服务平台、电力信息化相关软件、智能应急电源以及配电自动化产品。目前公司根据业务的不同特性,分别采取分销、直销、定制及EPC等多种经营模式。

 公司业务所属行业情况详见本报告“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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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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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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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发布的《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于2017年7月26日发布的《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7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5)。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16泰豪01和16泰豪02进行评级了跟踪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16泰豪01和16泰豪02公司债的初始信用评级均为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后2个月内对2016年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可能导致信用等级变化的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5月12日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最新主体信用评级为AA(稳定),16泰豪01和16泰豪02最新评级均为AA(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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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0,062万元,较上年增加119,868万元,增幅30.72%。实现净利润25,933万元,比上年增加12,197万元,增幅88.79%,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193万元,比上年增加12,811万元,增幅103.4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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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0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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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8日在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8年3月6日起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黄代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66,960,584股,扣除回购实施股权激励尚未授予的股份2,499,918股,即664,460,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735,279.92元;同时,以664,460,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7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及资金计划需求,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合计不超过35.5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现有银行授信情况,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贷款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李吉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酬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综合决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并授权其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了抓住“军改”机遇,促进公司军工产业的发展,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9,000万元对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军工”)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泰豪军工注册资本由21,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并在单个项目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额度内,授权该公司进行军工产业的对外投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电源产业的发展,同意在单个项目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额度内,授权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电源产业的对外投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电网业务的发展,同意在单个项目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投资额度内,授权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软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电网服务业务的对外投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2-5项、第8-12项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08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18日在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8年3月6日起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自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年度董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7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正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且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结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上述第一至四项、第六至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09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软件”)、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豪电源”)、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电力”)、 莱福士电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福士”)、贵州泰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泰豪”)、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馨”)、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辕信息”)、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军工”)、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波电机”)、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泰豪”)、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生”)、泰豪科技(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亚洲”),上海泰豪智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豪”),统称“十三家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述十三家子公司共计不超过35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累计125,839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3.7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95,339万元,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30,500万元(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

 ●本次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及资金计划需求,公司拟对所属十三家子公司合计不超过35.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已核准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泰豪软件基本情况

 泰豪软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20日,注册资本11,764.7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涂彦彬,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该公司主要依托自主开发的eOMP软件技术平台向电力行业提供行业应用软件、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服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泰豪软件经审计的总资产1,148,225,543.39元,净资产503,089,129.72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6,778,125.24元,净利润23,735,790.26元。

 2、泰豪电源基本情况

 泰豪电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刘挺,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266号,该公司主要从事发电机、发电机组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泰豪电源经审计的总资产1,131,449,222.67元,净资产264,482,166.92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67,621,665.97元,净利润20,619,558.50元。

 3、深圳电力基本情况

 深圳电力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7日,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涂彦彬,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盛五路5号观澜高新技术园泰豪(深圳)工业园,该公司主要从事智能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深圳电力经审计的总资产494,111,735.88元,净资产133,689,468.59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7,677,374.67元,净利润-125,454.68元。

 4、莱福士基本情况

 莱福士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8日,注册资本6,000万香港元,法定代表人为熊必成,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盛路五号观澜高新技术园泰豪(深圳)工业园,该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中高压开关元件产品、智能中高压成套开关设备、配网自动化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莱福士经审计的总资产110,666,504.79元,净资产37,939,218.76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6,093,779.49元,净利润10,490,910.35元。

 5、贵州泰豪基本情况

 贵州泰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5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熊必成,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产业园,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设备和自动化系统等的技术开发和购销,配网自动化智能设备等的生产和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贵州泰豪经审计的总资产58,182,781.26元,净资产19,798,517.39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966,615.84元,净利润450,570.98元。

 6、海德馨基本情况

 海德馨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10日,注册资本5,0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钦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赤坑村,该公司主要从事专用作业车(应急电源车、抢险救援照明车、应急通讯车)的生产、销售;汽车配件的生产及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海德馨经审计的总资产435,663,886.29元,净资产88,750,910.85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7,155,034.28元,净利润26,395,250.35元。

 7、博辕信息基本情况

 博辕信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3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胡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该公司主要从事IT外包服务、IT系统维保及运维外包服务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博辕信息经审计的总资产654,916,338.40 元,净资产309,401,430.66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9,876,361.16元,净利润80,298,062.00元。

 8、泰豪军工基本情况

 泰豪军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30日,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曾智杰,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工业园区,该公司主要从事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通信设备、卫星导航设备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泰豪军工经审计的总资产1,203,984,740.68元,净资产336,256,564.19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8,784,695.55元,净利润18,961,046.18元。

 9、三波电机基本情况

 三波电机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海斌,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清华泰豪大楼,该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电源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三波电机经审计的总资产487,890,335.17 元,净资产180,663,322.98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1,030,848.12元,净利润5,299,192.65元。

 10、衡阳泰豪基本情况

 衡阳泰豪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9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查安东,注册地址为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46 号,该公司主要从事装备信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45,678,349.92元,净资产289,886,049.37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2,728,905.61元,净利润15,474,044.49元。

 11、上海红生基本情况

 上海红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潘红生,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1-678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该公司主要从事军用信息系统和军用专业仪器仪表。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14,636,222.77元,净资产86,106,646.55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178,383.74元,净利润41,557,138.61元。

 12、泰豪亚洲基本情况

 泰豪亚洲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1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7-11号海港城世界商业中心14楼1401室,该公司主要从事公司主业相关产品的贸易、海外市场的并购及投融资平台。截止2017年12月31日,泰豪科技(亚洲)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06,813,586.01元,净资产7,873,306.20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7,162,127.81元,净利润8,266,006.50 元。

 13、上海泰豪基本情况

 上海泰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许全,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张东路1387号 19幢102室,该公司主要从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领域的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承接节能工程以及节能控制产品和智能控制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海泰豪经审计的总资产194,095,128.26元,净资产83,317,535.67元,2017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4,761,433.92元,净利润-13,040,918.08元。

 三、担保情况

 1、为泰豪软件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泰豪软件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中国银行南昌南湖支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广发银行南昌分行、九江银行南昌分行分别申请10,000万元、8,000万元、10,000万元、5,000万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3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泰豪电源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泰豪电源拟向中国银行南昌南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南昌福州路支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兴业银行南昌经开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铁路支行、广发银行南昌分行、九江银行南昌分行和上海浦发银行南昌长天支行分别申请10,000万元、20,000万元、10,000万元、20,000万元、10,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和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10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深圳电力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深圳电力拟向浦发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坂田支行和平安银行深圳鹭湖支行分别申请5,000万元、7,000万元和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莱福士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莱福士拟向浦发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坂田支行和平安银行深圳鹭湖支行分别申请2,000万元、3,000万元和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为贵州泰豪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贵州泰豪拟向贵阳银行瑞金支行、建设银行贵阳花溪支行分别申请3,000万元和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海德馨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海德馨拟向中国银行龙岩分行、海峡银行龙岩新罗支行、民生银行龙岩分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和中信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分别申请10,000万元、6,000万元、2,000万元、8,000万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3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为上海博辕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上海博辕拟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浦发银行临空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江科技支行、广发银行上海长宁支行、中信银行淮海路支行、交通银行黄浦支行、江苏银行黄浦支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分别申请6,000万元、8,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5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为泰豪军工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泰豪军工拟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为三波电机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三波电机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上海浦发银行南昌长天支行、兴业银行南昌经开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铁路支行、广发银行南昌分行和九江银行南昌分行分别申请8,000万元、10,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49,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为衡阳泰豪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衡阳泰豪拟向光大银行衡阳分行、工商银行衡阳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解西支行、招商银行衡阳支行和中信银行衡阳分行分别申请3,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6,000万元、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2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为上海红生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上海红生拟向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交通银行黄浦支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和广发银行上海长宁支行分别申请5,000万元、4,000万元、3,000万元和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为泰豪亚洲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泰豪亚洲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为上海泰豪提供担保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上海泰豪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泰豪软件等十三家子公司均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上述十三家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授信为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125,8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7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95,339万元,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30,500万元(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10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李吉生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017年度公司与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泰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的发生额与年初预计基本相符;由于合同取消或业务延后,公司与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业务;与江西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吉美乐有限公司发生的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业务,年初已考虑在其他预测中;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17年度公司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贵州泰豪文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春泰豪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江西泰豪紫荆公寓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太阳能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在预计情况内。由于合同取消或业务延后,与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景德镇同方科技建设有限公司、哈尔滨泰豪创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当年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南昌泰豪动漫园区服务有限公司、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山东吉美乐有限公司、3TECH CORPORATE LIMITED、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年初已考虑在其他预测中;

 3、房租水电及物业:2017年度公司与北京同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赣资泰豪(上海)股权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汇水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大麦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广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泰豪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房租水电的关联交易在预计情况内,由于转让江西泰豪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与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江西泰豪科技广场有限公司预计关联房租交易不在合并范围内,与江西泰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泰豪配售电有限公司、南昌泰豪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房租水电的关联交易,年初已考虑在其他预测中;

 4、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由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所形成,交易价格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劳务、水电费用结算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4、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及提高盈利能力;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提供水电服务,提高了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18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是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交易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本296,39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法定代表人周立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人工环境等领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华,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综合技术服务等。

 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注册地南昌高新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武玉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发电机并提供售后服务等。

 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詹平,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研究、开发、生产智能建筑产品;提供智能建筑产品的系统集成方案的设计、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同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太阳能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汇水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泰豪科技广场有限公司、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赣资泰豪(上海)股权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泰豪职业技能培训学院、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哈尔滨泰豪创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泰豪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景德镇同方科技建设有限公司、贵州泰豪文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江西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泰豪紫荆公寓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泰豪园区投资有限公司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江西大麦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广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北京泰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降低销售成本和经营风险;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提升。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17年、2018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购销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有利于保持公司生产稳定。

 六、备查文件

 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11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综合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12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为其担保余额为1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6月28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上述事项已于2017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每笔业务的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581号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1,469,182,112.00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简称:江特电机股票代码:002176

 主要经营范围:电动机、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通用设备、水轮机及辅机、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专用设备、建筑工程用机械、模具、金属制品的制造、销售等。

 截止2017年9月30日,江特电机未经审计总资产8,373,573,665.55元、净资产4,090,875,830.59元,负债总额4,282,697,834.96元,资产负债率51.15%;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39,055,885.69元,利润总额251,707,155.7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655,537.17元。该公司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担保情况

 鉴于该公司的盈利情况、信用状况和偿还能力,公司拟为江特电机不超过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每笔业务的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发生具体贷款业务时,被担保方江特电机将向公司提供书面反担保承诺。与此同时,江特电机也将为公司不超过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特电机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同时江特电机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25,839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95,339万元,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30,500万元(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电源”)及公司分别收购了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馨”)20%和31%的股权,公司合计持有海德馨51%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7)。

 一、海德馨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海德馨原股东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海德馨原股东承诺:海德馨在2015-2017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5,400万元和7,600万元。

 若海德馨在2015-2017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则补偿责任人需向公司进行补偿(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其总收购金额)。补偿金额及方式如下:

 1、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海德馨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海德馨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海德馨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公司及泰豪电源合计持有51%股权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上述净利润数均以海德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确定。

 2、补偿责任人对上述金额以现金及持有海德馨股权(海德馨估值以其当年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10倍进行估值,若亏损则按海德馨净资产或重置资产价值估值)承担补偿责任(首先优先以现金按上述金额进行补偿)。

 3、补偿责任人为:李钦龙,廖秀金,徐海涛,任志强,程少通,厦门精诚合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万漉得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百举百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生补偿情况时,除李钦龙外的其他补偿责任人无法补偿的部分由李钦龙负责补足。

 二、海德馨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海德馨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635.59万元,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641.87万元,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524.73万元,完成业绩承诺数的33.22%,低于业绩承诺数5,075.27万元。

 三、海德馨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根据海德馨原股东业绩承诺内容,海德馨业绩补偿责任人2017年度应补偿公司4,054.10万元,按估值计算公式计算,以海德馨股权进行补偿,比例为16.058%。经与补偿责任人沟通,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以海德馨16.058%股权来支付,由李钦龙承担补偿责任。

 四、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实施完成后海德馨的股权结构

 ■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018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119,508.27元,减少“营业外收入”2,542,074.14元,减少“营业外支出”422,565.87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537,468.34元,减少“营业外收入”2,537,468.34元。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14,534,465.79元,减少“营业外收入”2,498,240.98元,减少“营业外支出”17,032,706.77元;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4,445,051.51元,减少“营业外收入”2,490,715.44元,减少“营业外支出”6,935,766.95元。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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