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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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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5,98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33元(含税),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4,059,434.25元的30.10%。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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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与行业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从事焦糖色等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1年向下游拓展,开始从事酱油、食醋等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形成了以酱油、食醋、料酒等为主的调味品产品系列和以焦糖色为主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系列。公司是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中国调味品协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公司的“千禾”牌酱油主要选用非转基因黄豆、非转基因食用大豆粕、有机黄豆、小麦/有机小麦为原料,采用先进的种曲机、管道连续蒸煮、圆盘制曲机等生产设备和工艺,按照高盐稀态发酵工艺,经过长时间发酵而制成纯酿造酱油。公司的“千禾”牌食醋主要采用传统酿造工艺,精选优质糯米、荞麦、小麦、高粱、玉米五种粮食生产的纯酿造食醋,并结合窖藏工艺生产窖醋。“千禾”商标是四川省著名商标,千禾牌酿造酱油、食醋为四川省名牌产品。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焦糖色生产企业,“恒泰”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在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同时,坚持走“专业化、规模化、长远化”的经营道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 计量检测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犹太洁食认证和清真食品认证。2、行业发展状况及展望

 2017年,国家调结构稳增长迈出新步伐,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持续推行,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实现了稳中有进的态势。在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以及消费环境逐步改善的带动下,居民收入和消费增长总体平稳,消费结构升级、市场产品多样化趋势得以延续,持续为调味品行业创造增长空间。

 从行业动态来看,调味品行业依然呈现稳步发展的态势,行业内企业在面对市场变化时,积极提高应变能力,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并在产品创新、产业链延伸、体制创新和商业模式转换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推动调味品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高端化消费趋势明显;民营企业发展迅速;资本活跃度攀升;营销与宣传方式更加丰富;主流产品价格上扬。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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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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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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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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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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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强化营销,提升市场占有率

 1、品牌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高权威性、高影响力媒体的合作,加大空中媒体投放和地面交通广告覆盖;二是探索并尝试新媒体传播,多途径扩大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统一了全国品牌形象,进一步确定了“高品质、健康、美味”的品牌诉求,巩固了消费者对“千禾”品牌的认知和忠诚度。

 2、产品结构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有机系列产品、头道原香系列产品、窖醋系列产品等零添加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同时积极参与高鲜类产品市场竞争,全面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中高端产品的收入占比。

 3、渠道建设

 2017年,公司全面确立了“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营销思路,持续提升现代渠道和传统渠道营销实力,同步强化电子商务、餐饮和特渠推广。

 (1)西南市场:引导调味品消费升级,进一步扩大渗透率和覆盖率。一是现代渠道强化感官体验式营销,提升在卖场的销售占比,保持领先;二是在传统渠道继续优化经销商结构、加强经销商资源配置。 三是强化大众餐饮的探索。

 (2)西南以外的市场:在完成全国核心市场现代渠道网络建设的基础上,更加聚焦以一线、省会城市、主要二线城市为主的核心市场的核心系统和核心门店,臻选认同公司品牌理念的优质经销商,精准投放资源。

 (3)电子商务:一是提升现有电商平台的运营质量,利用天猫旗舰店、京东自营等优质电商平台,扩宽产品销售渠道;二是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挖掘、创新电商营销模式。

 (4)餐饮及特渠:借助餐饮消费升级趋势,依托公司高品质产品,强化全国品牌餐饮连锁的市场开发,引导餐饮类客户向零添加升级,提升餐饮市场占比;强化工厂特渠开发和产品应用服务。

 4、团队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队伍进一步扩大,其中专职推广人员数量超千人,保障销售队伍高效运转,为精耕全国市场打下基础,公司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强化销售人员对企业文化的融入和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二是加强能力建设,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过程管理,全面提升专业能力和员工素养;三是加强薪酬体系建设,强化绩效考核,激发价值创造活力。

 (二)、严抓品质管理,巩固并提升产品优势

 公司以“产品安全、质量至上、客户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和“零质量安全事故”的质量目标为导向,坚决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品质管理工作,巩固和提升“高品质、健康美味”的产品竞争优势。一是不断完善包括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标识标注管理、健康卫生管理、产品召回等多方面的品质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实施品质管控;二是品质管理前移,强化对原料种植、收储、加工、运输等环节的检验监督,从源头上落实品质保障;三是强化员工素养,通过内部常态化培训等方式牢树品质意识;四是强调责任落实和责任追查机制,加强审计监察,防治结合。

 (三)、高品质扩能工程快速推进,启动融资保障需求

 报告期内,根据全国市场战略规划和开拓进度,为提高生产供给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公司启动了投资总额为5.38亿元的“年产25万吨酿造酱油、食醋生产线扩建项目”,公司将该项目作为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由公司一级职能部门项目工程部全面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目前第一期“年产10万吨酿造酱油生产线扩建项目”正在全力高效推进中。为充分满足该项目资金需求,同时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现金流动性、控制财务风险,公司组织实施了3.56亿元可转债公开发行项目。目前公司可转债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批复。

 (四)、创新创造,助推企业高速发展

 1、研发和产品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购置先进检测、研发设备,加强与海外专家、大专院校合作,全面提升研发水平,并在产品创新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调味品:围绕健康又美味的理念,针对不同的消费终端相继推出了五谷陈醋、糯米香醋、鸡汁酱油、柠檬醋等功能性新品类。

 焦糖色:努力拓展应用领域,双倍和粉末焦糖色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发了部分优质饲料、化肥、方便及休闲食品、保健用品客户,并取得广泛认可。

 2、生产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加强生产创新,精益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一是进一步普及自动化、信息化设备在各个生产环节的应用;二是高度重视实践经验,全面推行全员合理化建议工作,多项合理化建议有效提高了生产效能、节约了生产成本;三是引进效果更好、自动化程度更高的全自动灭菌设备,新上2条自动化高速生产线,保障产品供应和品质。

 (五)、控本增效,强化盈利水平

 一是强化供应链管理,持续开发与公司共同成长的战略性合作伙伴作为长期供应商,采取战略性备料方式,依订单需求分批进料,减少原辅料库存量,降低采购成本;二是持续提升规模化、自动化、智能化制造水平,加强成本管控,有效控制生产成本;三是调整了部分产品出厂价,消化成本上涨压力;四是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优化资金安排,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地控制了资金成本。

 (六)、加强团队建设,焕发企业活力

 一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了专业的人力资源咨询机构对公司人才体系进行梳理,协助公司构建和完善人才储备、晋升、进退机制,促进队伍年轻化、专业化,确保企业健康高速发展。二是深化逐级培训机制,注重培养员工专业技能、发扬工匠精神,创造人尽其才的工作氛围。三是完善薪酬和绩效考核机制,以贡献价值决定收入水平,打造员工与企业利益共同体。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06名优秀骨干成为激励对象,有效的调动了核心骨干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和潜力。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及衔接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 自 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 年6 月12 日开始按照前述会计准则执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恒泰”)、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恒泰”)、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吉恒”)、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恒泰”)4家子公司。

 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审计报告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审计报告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公告编号:临2018-01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9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根据预算,预计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71%,其中调味品收入同比增长33.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4.25%。该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2017年度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年度述职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年度述职报告》充分记录了公司三名独立董事2017年度工作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充分记录了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主体为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可供公司及公司全部全资子公司使用,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5,98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33元(含税)。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的对外投资及收购事项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该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2018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其中全资子公司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3日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5,985,200股,因此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325,985,200元。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同意在《公司章程》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伍超群先生、伍学明先生、伍建勇先生、刘德华先生、何天奎先生、胡高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江涛先生、车振明先生、崔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位独立董事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号: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916号)评估作价出资在眉山市设立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10日。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10日。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若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完成,同意本次可转换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前述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在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7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7,6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28,765,899.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8,834,100.0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1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CDA1005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7.0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6年3月15日,公司、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规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银行账号:696781515)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详见公司2017年2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民生银行、招商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月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于2016年12月31日全部结项,董事会同意将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7.0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7.0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见本公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月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于2016年12月31日全部结项,董事会同意将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7.0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规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银行账号:696781515)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民生银行、招商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千禾味业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千禾味业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毅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并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5,98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33元(含税)。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考核方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其中全资子公司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3日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5,985,200股,因此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325,985,200元。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同意在《公司章程》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见公司2018年3月20日公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议王芳女士、郑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号: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916号)评估作价出资在眉山市设立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10日。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10日。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若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完成,同意本次可转换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前述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5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25,98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3,356,031.60元(含税),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4,059,434.25 元的30.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8,167,111.5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059,434.25元。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218,269.33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721,826.93元后,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201,881,415.02元,2017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25,377,857.42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5,98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3,356,031.60元(含税),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4,059,434.25 元的30.10%。预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

 2017年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实现了业绩稳定增长。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059,434.2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93 %,成长性较好。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公告编号:临2018-016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3日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320,000,000股增加至325,985,200股,因此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25,985,200元。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同意在《公司章程》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修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信息均以辖区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公告编号:2018-01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2日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2日

 至2018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3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8,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1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吕科霖、王晓锋

 2、联系电话:028-38568229

 3、传真电话:028-38226151

 4、邮箱:irm@qianhefood.com

 5、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预期一天,与会期间参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8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1、提名车振明先生、李江涛先生、崔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2、提名伍超群先生、伍学明先生、伍建勇先生、刘德华先生、何天奎先生、胡高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本公告日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上述董事会换届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

 1、股东代表监事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根据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王芳女士、郑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提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刘利彪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通过职工大会代表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 20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伍超群先生简历

 伍超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1月和伍学明共同创建四川省恒泰食品添加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创始人,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眉山市第二、三届人大代表,眉山市第三届政协常委,四川省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伍学明先生简历

 伍学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3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96年1月和伍超群共同创建四川省恒泰食品添加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中国调味品协会第四届、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四川省调味品行业杰出技术人才。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3、伍建勇先生简历

 伍建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2008年3月进入四川恒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调味品销售区域经理。

 4、刘德华先生简历

 刘德华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9月进入四川省恒泰食品添加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苏州市恒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4月,任四川恒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5、何天奎先生简历

 何天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9月进入四川省恒泰食品添加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会计、财务经理,200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6、胡高宏先生简历

 胡高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2月生,1996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财务管理专业。1996年进入四川百事可乐工作,2002年至今先后任石家庄市恒泰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及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被评选为石家庄栾城县第十一届政协常委。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及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7、车振明先生简历

 车振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9月生,1982年毕业于山西大学微生物学专业,获学士学位。1982年进入吕梁学院工作,2002年至今,任西华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授、硕士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8、李江涛先生简历

 李江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出生,北京大学博士后,2009年7月进入西南财经大学,历任会计专业讲师、副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教授。

 9、崔霞女士简历

 崔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2001年7月起进入雅安人事局工作,2010年至今在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工作,法学专业副教授。

 (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利彪先生简历(职代会选举产生)

 刘利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8月出生,四川人,工程师。刘利彪2005年5月进入四川恒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历任四川恒泰企业有限公司能源部机修工、机修班长,现任公司生产二部机修工。2008年曾当选四川省劳动模范。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王芳女士简历(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王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25日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11月进入本公司,先后任品管员、行政文员。2010年8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办行政文员、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郑鸥女士简历(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郑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8月出生,四川人,西华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进入本公司,任研发技术人员。公司优秀员工。拟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9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下午13: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刘利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代表监事任期。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 2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利彪先生,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四川人,工程师。2005年5月进入四川恒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历任四川恒泰企业有限公司能源部机修工、机修班长,现任公司生产二部机修工。2008年曾当选四川省劳动模范。拟担任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2018-02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眉山市大地龙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拟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人民币10845.37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进一步专注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同时有效利用公司存量资产,公司拟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号: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916号)评估作价出资在眉山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最终盘活闲置土地资产,增加公司收益。

 (二)本次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经公司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拟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拟用于出资的资产情况

 (一)、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拟用于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916号)坐落于眉山市东坡湖南片区滨江大道西侧,土地面积为74131㎡,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账面价值为791.56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10月8日起2086年10月7日。

 (二)、权属情况

 本次拟用于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公司自有资产,不存在抵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资产运营情况

 2016年10月,因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滨江路南延段西段”建设需要占用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公司将原有的74131㎡住宅用地与国有储备住宅用地进行了等面积、同性质、相邻位置调换,公司原有住宅用地由南北连片变为东西连片。本次土地调换事宜详见公司2017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换协议》,调换双方以土地评估价值为依据进行结算,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向公司支付了79,620.00元的差价,本次换入公司的住宅用地的协议调换价格为7435.38万元。

 本次调换完成后,规划部门为调换后的住宅用地出具了规划条件,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916号)。现眉山市滨江路南延段已建成通车,公司上述住宅用地周边交通环境及配套设施得到了改善,具备了开发条件。

 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为调味品、食品的生产与销售,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及相关条件,为进一步专注聚焦主营业务,有效利用公司存量资产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增厚公司收益,公司计划以该宗土地评估作价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最终盘活闲置土地资产。

 (四)、资产评估情况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2018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和假设开发法对上述土地资产进行了评估,选择2种方法评估结论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瑞评报字[2018]第000126号)。本次出资的土地资产评估值为10845.37万元。

 三、新公司设立方案

 1、公司名称:眉山市大地龙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1号。

 3、法定代表人:伍超群。

 4、组织机构:全资子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行使法定职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委派股东代表参加,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设执行董事1名,由伍超群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除股东会拥有或授权其他机构拥有的权力外,公司的一切权力由执行董事行使或授权行使。公司设监事1名,股东会委任。经营层中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经营层根据执行董事的授权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845.37万元。

 6、出资方式:公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号: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916号)评估作价出资,占比100%。

 7、经营范围:在互联网上从事: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非专控农副产品的收购与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及应用。

 8、经营期限:长期,自该子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以上信息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成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为调味品、食品的生产与销售,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及相关条件。本次公司以住宅用地评估作价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专注聚焦主营业务,同时有效盘活公司闲置资产取得收益,支持主营业务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土地资产评估作价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专注聚焦主业发展,优化资产管理,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七、风险提示

 本次全资子公司注册完成后,公司尚须将上述土地资产过户给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报备文件

 (一)千禾味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千禾味业拟出资土地资产的评估报告

 (三)千禾味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027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持有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味业”、“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9,11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325,985,200股)的5.8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宽街博华计划自2017年11月2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等)减持不超过27,912,000股公司股票,且自宽街博华持有的公司股票解除限售日(2017年3月7日)起一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宽街博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0%;宽街博华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相关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从2017年12月20日至本公告日,宽街博华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00,000股,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的2.75%。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之减持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收到的宽街博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2017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股东宽街博华发来的《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2017年11月27日,宽街博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912,000股,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的8.72%,宽街博华持有的该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来源于宽街博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通过2017年6月公司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根据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0,000,000股增加至325,985,2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25,985,2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宽街博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9,11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25,985,200股的5.86%。该等股份来源于宽街博华于千禾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通过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至减持计划公告以前,宽街博华于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3,200,000股。

 减持计划公告后至本公告日,千禾味业减持公司股份情况请见本公告之“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宽街博华计划自2017年11月2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等)减持不超过27,912,000股公司股票,且自宽街博华持有的公司股票解除限售日(2017年3月7日)起一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宽街博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0%;宽街博华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相关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减持具体情况: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本次减持事项与宽街博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 截至本公告日,宽街博华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宽街博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应的资金安排,公司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以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本次授信额度可供本公司及本公司全部全资子公司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授信额度由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不设置其他抵/质押担保。

 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需资金基础上,仍有部分资金闲置。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

 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方案

 1、现金管理额度:4亿元自有资金(其中全资子公司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的期限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3、现金管理范围

 本次现金管理范围包括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合同签署以及相关文件办理,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跟进;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经营影响

 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针对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2、财务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阶段性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其中全资子公司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17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公司拟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历年来,该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保持了独立、客观、公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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