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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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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2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0,57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和方小琴因承诺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至2019年5月28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段佩璋和方小琴将以自律的方式在前述承诺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公司股票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0号”文批准,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龙韵股份”)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16,67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0,000,000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66,670,000股。

 (三)本次上市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自然人股东段佩璋、方小琴,法人股东上海台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台勇”)。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30,570,000股,将于2018年3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6,67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67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段佩璋、方小琴夫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文件,段佩璋作为公司董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段佩璋先生还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承诺如下: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三)、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法人股东上海台勇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上海台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所有股东同时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海台勇股权,也不由上海台勇回购该部分股权。

 作为通过上海台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在前述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上海台勇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上海台勇股本总额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台勇股权。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所持上海台勇股权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上海台勇股权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作为通过上海台勇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上海台勇股份的,减持时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上海台勇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四)、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五)、除前述承诺外,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段佩璋、方小琴于2018年2月6日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延长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发布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公告》),承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自愿延长至2019年5月28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段佩璋和方小琴将以自律的方式在前述承诺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龙韵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保荐机构对龙韵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0,57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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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和方小琴承诺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至2019年5月28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段佩璋和方小琴将以自律的方式在前述承诺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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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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