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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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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谢劭庄女士因其他安排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等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快装产品本部的议案》

 根据装配式装修等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产业发展经验,公司确立未来三年“深耕主业、拓展快装材料产业链”的业务发展主线。为推进装配式装修集成系统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拟成立快装产品本部,积极推进“常平华立装饰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的相关建设,设立以中高端装饰人造板为快装面材的模块化装修材料的生产基地,实现公司由“边”到“面”的业务延伸与拓展,从而形成“封边、异型业务稳健成长,快装面材产品快速提升”的整体化协同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对主要原材料采购(PVC粉等)实施期货套期保值操作,2018年度PVC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累计开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即不超过2018年度主要原材料预计采购总额的80%);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套期保值交易方案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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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自本准则施行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修订通知发布的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涉及公司以往年度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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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16日,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通过对应期货品种(PVC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以部分对冲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意授权公司2018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累计开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即不超过2018年度主要原材料预计采购总额的80%)。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套期保值交易方案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况

 1、交易目的

 2016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PVC粉等)受国内供给侧改革、国际油价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较为剧烈,采购价格上涨较快。为部分对冲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风险,公司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采取对应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操作,通过套期保值操作部分抵消采购成本上涨的影响,以防范主要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所产生的生产经营风险。

 2、期货品种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操作的期货品种为大连商品交易所PVC期货。

 3、额度限制

 公司2018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累计开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即不超过2018年度主要原材料预计采购总额的80%)。

 二、交易实施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管理小组,套保管理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担任,小组成员中可以包括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公司从事期货业务或与期货业务相关的岗位至少还包括:

 (一)交易员: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风险、执行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管理,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资料保管工作等;

 (二)资金调拨员:根据套期保值管理小组副组长及财务部门负责人联签的保证金出入金申请单,及时安排保证金入金或核实保证金出金情况;

 (三)会计核算员: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等工作。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主要目的是部分对冲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在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期货市场。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公司已制定《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确保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相对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特性,在遵循业务匹配性、合规性前提下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已建立与主要原材料采购相对应的规范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的套期保值操作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履行了恰当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8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案》相关内容。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进行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的套期保值操作,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与主要原材料相匹配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部分对冲原材料采购成本的上涨风险,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与股东的稳定回报。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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