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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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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89号。

 一、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层面所有者权益为645,880.57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8,270.15万元(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的利息的1.5倍。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持续活跃的交易。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不能以合适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说明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但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仍有可能由于客观原因,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发行人亦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五、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层面总资产分别为778,721.16万元、1,011,512.83万元、1,112,662.33万元和1,196,320.02万元,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80,259.40万元、350,343.67万元、406,219.00万元和453,012.38万元,占合并层面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31%、34.64%、36.51%和37.87%。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和债券等。虽然公司主要投向流动性高、信用等级高的金融产品,形成稳健的投资策略,注重投资组合风险管理,过往也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下行,或投资资产价格发生大幅变化,将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

 六、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671.32万元、77,795.69万元、-10,393.77万元和2,342.31万元,波动较大,主要系公司收到客户存入保证金及支付担保代偿款项现金波动所致。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担保费收入及代偿金额发生波动,从而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的稳定性。

 七、发行人属于担保行业,信用风险是其面临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风险,具体表现为被担保人违约造成担保人代偿的风险。当债务期限届满时,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担保公司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代偿义务。虽然公司在承保时,会对客户还款能力和意愿进行充分的调查评估,设置合理充分的反担保措施,并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进行风险控制,但是如果由于客观原因被担保人违约出现代偿事件,将导致公司的现金流出。如果在同一时期代偿支出的金额较大且反担保措施未能执行到位,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八、发行人所处担保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相关行业目标客户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在宏观经济形势向好的情况下,借款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违约率、贷款不良率、代偿率等各项指标均会下降,发行人各项业务可快速发展。当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时,借款企业盈利能力下降,违约率、贷款不良率、代偿率等各项指标均会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2014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放缓,随着宏观经济调控和市场预期改变,公司将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九、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到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影响,或者行业及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导致未能如期足额获得还款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本公司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十、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http://www.dagongcredit.com)予以公告。发行人亦将通过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若无其他注明,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数据均为发行人合并层面的数据。

 第一节 发行概况

 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债券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次债券是根据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成立日期:2006年4月30日;

 注册资本:肆拾陆点伍亿元整(46.5亿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所属行业:担保服务业;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87481580L。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和基本条款

 (一)本次债券批准情况

 2016年12月27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以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12月27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以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的公司债券。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7年4月10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89号”文核准公开发行,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20.0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不超过20.00亿元(含20.00亿元),本次债券以分期方式发行,其中首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发行期限: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2日,共2个工作日。

 9、发行首日:本次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8年3月21日。

 10、约定缴款日:2018年3月22日,意向投资者应不晚于约定缴款日向主承销商缴款。

 11、起息日:本次债券自主承销商与意向投资者约定缴款日开始计息,本次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3月2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止;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止。

 14、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1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1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本金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3月21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支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或者下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根据当期利率市场确定。

 20、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5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2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22、投资者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刊登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为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并不可撤销。

 23、回售部分债券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

 24、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次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5、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时间:2021年3月21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7、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监管银行开立的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归集和支付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

 2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2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格投资者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31、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

 3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3、担保情况:本次债券采取无担保发行方式。

 34、承销方式:本次债券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3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3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37、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8、投资者认股权或可转股权:本次债券不附投资者认股权或可转股权。

 3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40、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3月19日。

 2、发行首日:2018年3月21日。

 3、网下发行期限: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2日。

 4、缴款截止日:2018年3月22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联系人:邓夔

 电话:023-63567023

 传真:023-63567000

 (二)承销团

 1、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3楼

 联系人:张西奎、郝敬纹、董涵民、江磊、丁立、敖雪莹、谭鑫、魏青轶

 电话:027-65799705

 传真:027-85481502

 2、分销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刚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金融大厦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金融大厦12层

 联系人:张维霞

 电话:010-66235631

 传真:010-66235706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继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经办律师:高巍、魏双娟

 电话:010-85606888

 传真:010-85606999

 (四)会计师事务所: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莹、薛晨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085000

 2、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斌、陈丘刚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五)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经办资信评级人员:卢田、秦菁

 传真:010-84583355

 电话:010-51087768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3楼

 联系人:张西奎、郝敬纹、董涵民、江磊、丁立、敖雪莹、谭鑫、魏青轶

 电话:027-65799705

 传真:027-85481502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负责人:郭子润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1A、1B、2A、2B单元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1A、1B、2A、2B单元

 联系人:罗心蕾

 电话:0592-5062188

 传真:0592-5319527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聂燕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68875802-8245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3、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4、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的相关规定。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大公国际出具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D【2017】909号)。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表明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观点

 1、主要优势/机遇

 (1)三峡担保市场地位显著,与各类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三峡担保各项业务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2)三峡担保能够得到重庆市人民政府和主要股东的大力支持,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三峡担保实收资本大幅上升,融资性担保责任放大倍数持续下降,为担保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提供了空间;

 (4)三峡担保准备金计提充足,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

 2、主要风险/挑战

 (1)三峡担保的担保项目客户集中度较高,间接融资担保项目的行业集中度较高,不利于风险的分散;

 (2)三峡担保盈利能力有所下降,盈利能力稳定性有待增强。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大公国际将对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评主体”)进行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受评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受评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受评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受评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受评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受评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四)其他评级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国内主要资信评级机构对发行人进行了主体信用评级,历次评级基本情况如下。

 2017年6月28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D【2017】589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11月4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D【2016】291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年5月2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2017年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0661M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5月2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2016年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0573M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5年5月2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2015年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5】0728M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4年5月2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2014年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4】1335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8月10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企评【2016】020187),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5年8月13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企评【2015】020307),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年7月26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7】1870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8月11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6】1975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5年8月12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5】1801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4年6月30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4】1084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年6月14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跟踪评级,出具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主体长期信用跟踪评级报告》(鹏信评【2017】跟踪第【397】号01),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6月22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跟踪评级,出具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主体长期信用跟踪评级报告》(鹏信评【2016】跟踪第【501】号01),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5年6月16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5】第Z【124】号01),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4年5月9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进行了评级,出具了《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2014年跟踪评级报告》(鹏信评【2014】跟踪第【67】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成立日期:2006年4月30日

 注册资本:46.50亿元

 实缴资本:46.50亿元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00000787481580L

 二、发行人设立及变更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设立情况

 2006年4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出具《关于同意设立(变更)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5家担保公司的批复》(发改企业[2006]1654号),同意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担保有限”)设立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006年4月2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组建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渝府[2006]95号),同意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组建三峡担保有限,首期注册资本为5亿元。

 2006年4月30日,重庆渝富签署了《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出资50,000万元设立三峡担保有限。重庆嘉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重嘉验(2006)第00028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出资事项予以审验。三峡担保有限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000万元。三峡担保有限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0000018058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峡担保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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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历次注册资本及股权(股份)变化情况

 (1)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6年12月6日,重庆渝富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2006年12月8日,重庆嘉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重嘉验(2006)第075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增资事项予以审验。增资完成后,三峡担保有限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2006年12月30日,三峡担保有限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三峡担保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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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07年11月16日,重庆渝富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2007年11月26日,重庆嘉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重嘉验(2007)第00050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增资事项予以审验。增资完成后,三峡担保有限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120,000万元。2007年12月3日,三峡担保有限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三峡担保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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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08年12月1日,重庆渝富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2008年12月5日,重庆鑫凯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重鑫验字[2008]第0567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增资事项予以审验。增资完成后,三峡担保有限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132,000万元。2008年12月10日,三峡担保有限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三峡担保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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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

 2009年1月8日,重庆渝富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2008年12月30日,重庆鑫凯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重鑫验字[2008]第0627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增资事项予以审验。增资完成后,三峡担保有限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150,000万元。2009年1月13日,三峡担保有限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三峡担保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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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有限公司第五次增资

 2009年9月2日,重庆渝富决定,同意新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三峡”)对公司增资50,000万元;同意公司的名称变更为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9月14日,重庆市金融办出具《关于同意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等事项变更的批复》(渝金融办[2009]160号),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增加长江三峡为公司出资人,出资额为5亿元;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从事融资性担保及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其他担保和再担保业务”。2009年9月16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重庆分所出具大信渝验字(2009)第00018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增资事项予以审验。增资完成后,三峡担保有限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2009年9月17日,三峡担保有限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三峡担保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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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有限公司第六次增资

 2010年9月1日,三峡担保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新股东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金融”)向公司增资50,000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0年9月17日,重庆市金融办出具《关于同意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等事项变更的批复》(渝金[2010]135号),同意新股东国开金融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亿元;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债券发行担保、保险兼业代理”。2010年9月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重庆分所出具大信渝验字[2010]第00020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增资事项予以审验。增资完成后,三峡担保有限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250,000万元。2010年9月26日,三峡担保有限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三峡担保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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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有限公司第七次增资

 2011年3月22日,三峡担保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长江三峡向公司增资50,000万元。2011年4月8日,重庆市金融办出具《关于同意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批复》(渝金[2011]45号),同意公司股东长江三峡向公司新增出资5亿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亿元。2011年3月30日,重庆渝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渝咨会验字[2011]205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增资事项予以审验。增资完成后,三峡担保有限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300,000万元。2011年4月28日,三峡担保有限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三峡担保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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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有限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9日,三峡担保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三峡担保有限整体变更为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担保”);根据毕马威出具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400150号《审计报告》和重庆大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大信资评报字(2014)第00010号《评估报告》,三峡担保有限将经审计的净资产值4,014,947,392.99元按1:0.7472的比例折合为30亿股作为三峡担保股本总额,每股面值为1元,其余部分1,014,947,392.99元作以下处理:①将155,439,049.00元列作一般风险准备;②将人民币4,699,242.01元列作其他综合收益;③将人民币270,000,000.00元作为2013年度利润进行分配;④将剩余的人民币584,809,101.98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1月30日,三峡担保召开首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峡担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公司章程》、《关于选举集团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的提案》等议案。2015年4月7日,重庆市金融办出具《关于同意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名称等变更事项的批复》(渝金[2015]74号),同意以上事项。2015年5月19日,三峡担保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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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5年10月19日,三峡担保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资6亿股,由原股东重庆渝富认购3亿股,国开金融认购1亿股,新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认购2亿股。2015年11月26日,重庆市金融办出具《关于同意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批复》(渝金[2015]327号),同意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股权变更事宜。2015年11月20日,毕马威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501365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增资事项予以审验。增资完成后,三峡担保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360,000万元。2015年11月30日,三峡担保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三峡担保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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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资本公积与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16年4月15日,三峡担保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资本公积与剩余未分配利润合计105,000万元向全部股东按现有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股本。转增资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0,000万股增加到465,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到465,000万元人民币。2016年11月5日,重庆市金融办出具《关于同意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批复》(渝金[2016]312号),同意以上事项,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465,000万元。2016年11月21日,三峡担保取得重庆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转增股本后三峡担保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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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

 2016年11月18日,三峡担保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峡担保的全部股权划转给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3日,重庆市金融办出具《关于同意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等事项的批复》(渝金[2017]313号),同意公司本次股权变更事宜。

 本次股权变更后三峡担保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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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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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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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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