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3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8016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8年3月15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松山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蒋康伟先生、王榕先生、于俊田先生已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加荣先生已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9)。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7017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不超过8.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决定拟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3,750.00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8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十、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数量为3,750.00万股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若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则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的股本结构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础。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2)制定、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4)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3、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根据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17]018号”《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6年度,公司总资产2,422,788.3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964,523.51万元、合并口径下的货币资金为603,288.85万元。公司拟回购资金上限30,000.00万元所占前述三个指标的比重分别1.24%、3.11%和4.97%,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2,560,384.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72,486.04万元、合并口径下的货币资金为599,768.09万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公司拟回购资金上限30,000.00万元所占前述三个指标的比重分别1.17%、3.08%和5.00%,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拥有充裕的自有资金和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上限。综上所述,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以本次回购规模上限人民币30,000.00万元测算,本次回购前后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注:1、上表数据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测算:

 2、回购后基本每股收益的测算以假设报告期初进行回购为基础。

 预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此外,通过实现本次回购,公司每股收益将有所增加。

 3、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A股社会公众股份规模有限,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30,000万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五、其他事项

 1、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十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8018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概述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目前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层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实现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完善对员工的激励制度,将施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颖泰生物本次将对颖泰生物董事蒋康伟、王榕、于俊田及其他416名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颖泰生物员工及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激励对象可行权的颖泰生物股票,激励对象可直接持有颖泰生物的股票或者通过向员工持股平台出资从而间接持有颖泰生物的股票。

 颖泰生物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份颖泰生物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45元。其中,拟向颖泰生物董事蒋康伟、王榕和于俊田分别授予2,000万份颖泰生物股票期权,合计6,000万份。

 (2)凯盛新材本次将对凯盛新材董事长王加荣及其他105名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凯盛新材员工及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激励对象可行权的凯盛新材股票,激励对象可直接持有凯盛新材的股票或者通过向员工持股平台出资从而间接持有凯盛新材的股票。

 凯盛新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份凯盛新材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00元。其中,拟向凯盛新材董事长王加荣授予1,080万份凯盛新材股票期权。

 2、审议决策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康伟、王榕、于俊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加荣回避表决。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对象中蒋康伟是公司副董事长,王榕、于俊田、王加荣是公司董事,颖泰生物、凯盛新材本次股票期权激励构成关联交易。

 二、股票期权激励框架方案

 (一)实施原则

 本着合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共同愿景,绑定经营管理层和骨干员工与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实施主体

 1、颖泰生物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6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27号1号楼A区4层

 法定代表人:蒋康伟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颖泰生物简要财务情况

 颖泰生物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6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7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3、凯盛新材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张博公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王加荣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2-丙氧基氯乙烷、二氧化硫、氯化亚砜、间苯二甲酰氯、对苯二甲酰氯、4-硝基苯甲酰氯、盐酸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芳醚酮生产、销售;喷涂加工;化工设备生产、销售;房屋、场地租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化工技术咨询;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凯盛新材简要财务情况

 凯盛新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6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7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激励对象

 本次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股转系统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

 (四)激励方式

 1、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1)颖泰生物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颖泰生物员工及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激励对象可行权的颖泰生物股票。公司将于激励对象行权时,将本计划激励对象可获授股票转让至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对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可获授股票的,按可获授股票情况向员工持股平台出资。

 (2)凯盛新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凯盛新材员工及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激励对象可行权的凯盛新材股票。公司将于激励对象行权时,将本计划激励对象可获授股票转让至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对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可获授股票的,按可获授股票情况向员工持股平台出资。

 2、激励计划股票的数量

 (1)颖泰生物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颖泰生物股本总额110,600万股的18.08%。其中,首次授予18,44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2.20%,占本计划签署时颖泰生物股本总额的16.67%,预留1,56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7.80%,占本计划签署时颖泰生物股本总额的1.41%。

 (2)凯盛新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凯盛新材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20%。其中,首次授予1,953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7.65%,占本计划签署时凯盛新材股本总额的19.53%,预留47.0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2.35%,占本计划签署时凯盛新材股本总额的0.47%。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说明

 1、关联方介绍

 颖泰生物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副董事长蒋康伟、董事王榕、于俊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蒋康伟、王榕、于俊田三人为公司关联方。

 凯盛新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王加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加荣为公司关联方。

 2、关联交易说明

 (1)公司拟向蒋康伟、王榕和于俊田分别授予2,000万份颖泰生物股票期权,合计6,000万份,行权价格为5.45元,构成关联交易。行权价格综合考虑颖泰生物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价格和激励效果确定,价格公允。

 关联方蒋康伟、王榕和于俊田作为颖泰生物的重要经营管理层,参与本次控股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是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股票期权激励发挥预期的效果。颖泰生物股票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是,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2018-2019年净利润合计不低于7.2亿元,2018-2020年公司三年实现净利润合计不少于12亿元。

 (2)公司拟向王加荣授予1,080万份凯盛新材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00元,构成关联交易。行权价格综合考虑凯盛新材前一次转让交易价格和激励效果确定,价格公允。

 关联方王加荣作为凯盛新材的重要经营管理层,参与本次控股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是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股票期权激励发挥预期的效果。凯盛新材股票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是,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2018-2019年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3,000万元,2018-2020年公司三年实现净利润合计不少于21,000万元。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颖泰生物、凯盛新材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为了充分调动颖泰生物、凯盛新材经营管理层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存在以下风险:

 1、被激励对象未及时缴纳投资款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方案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由于所处行业或其他原因导致颖泰生物、凯盛新材业务开展不顺利,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无法行权的风险。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8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关联人蒋康伟、王榕、于俊田和王加荣发生任何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颖泰生物、凯盛新材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拟向蒋康伟、王榕和于俊田分别授予2,000万份颖泰生物股票期权,合计6,000万份,行权价格为5.45元,构成关联交易。行权价格综合考虑颖泰生物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价格和激励效果确定。关联方蒋康伟、王榕和于俊田作为颖泰生物的重要经营管理层,参与本次控股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是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股票期权激励发挥预期的效果。2、拟向王加荣授予1,080万份凯盛新材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00元,构成关联交易。行权价格综合考虑凯盛新材前一次转让交易价格和激励效果确定。关联方王加荣作为凯盛新材的重要经营管理层,参与本次控股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是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股票期权激励发挥预期的效果。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本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有利于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完善对员工的激励制度。

 2、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审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前述两项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控股子公司颖泰生物、凯盛新材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8019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日15:00至2018年4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地点: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5)回购股份的期限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全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1下设五项子议案,须逐项表决;议案1、议案2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3、议案4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4月2日(含2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志

 电话:023-67886985 传真:023-67886986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邮编:401121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4。

 2.投票简称:“华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

 注:1、股东请在选项方框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