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深圳汉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3月5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本次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8年3月2日)的股东总数、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情况披露如下:
1、股东总人数:截至2018年3月2日,公司股东总数71,679户。
2、前十名股东:截至2018年3月2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如下:
■
3、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截至2018年3月2日,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如下:
■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