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李明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明阳先生的通知,李明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除本次披露的减持外,公司股东李明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7年3月 2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李明阳先生于2018年3月14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15%,详见2018年3月15日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编号:2018-02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明阳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前,股东李明阳先生未披露过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前,股东李明阳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本次减持的股东李明阳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良光先生系父子关系,李明阳先生与李良光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明阳《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