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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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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8-0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下午2点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久旭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8年3月16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2018-0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8年3月16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8-0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独立董事刘海洁因本人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申请,同时一并辞去其在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详见2017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1)】。由于刘海洁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海洁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卓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李卓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卓 女 汉族,45岁,法学博士,具有律师资格。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8-0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卓 ,作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李卓

 日 期: 2018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8-0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卓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8-10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六楼第一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18年4月2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日15:00至2018年4月2日15:00。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补选李卓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18-07)”

 2.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传真、信函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18年3月29日和3月30日9:00至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3月30日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28062

 传 真:024-22939480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3.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注:采取传真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传真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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